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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文化•苗族:咬手定情•阿昌族——抢亲•惠安女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长住,只有过年过节及农忙时到夫家住一两天,直到怀孕了方可长住夫家•水族的“拐婚”•布朗三次婚礼•藏族先抢婚,后说媒•白族“背婚”•乌孜别克族—讨休钱•羌族“逗新郎”•摩梭族----走婚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苗族:咬手定情每逢三月初三,青年男女在野外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咬手定情后,他们便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子、耳环、竹笠、腰篓之类的礼品,互相赠送,作为定情物,以示终生相伴。*新娘伴娘穿上全部嫁妆、同样打扮,让人难辨真假,是苗族婚俗中一大特点。阿昌族——抢亲抢亲就是未婚男子将喜欢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结婚成亲,这种习俗在云南德宏州梁河县的阿昌族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有了感情,但说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这时,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让男方来抢亲。男方按约好的日子,邀约伙伴深夜摸进女方家,拉着姑娘就跑,姑娘有意高声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由于女方父母毫无准备,这种抢亲大都顺利二是姑娘有了自己的意中人,而父母又硬要为姑娘选定其他女婿。在两个男子喜欢一个姑娘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男子便约同伴把姑娘抢回家中,未抢到姑娘的另一个男子,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姑娘被抢走,而不能半路截取,这是阿昌族的规矩。三是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立下山盟海誓,但女方中途变心,男方便组织人趁姑娘外出不备抢起就跑。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较远的亲戚家住下,有时还要躲进深山,直到双方家长谈判妥当才双双回家惠安女奇特的婚俗惠安沿海一些地方曾流行过奇特的婚俗,妇女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长住,只有过年过节及农忙时到夫家住一两天,直到怀孕了方可长住夫家。住娘家的时间至少有二三年,最长达20年以上,五六年七八年的司空见惯。长住娘家媳妇俗称为“不欠债的”,住夫家的称“欠债的”。她们每年到夫家不上十次,每次不超过三日,回夫家时多半要用块布遮着脸,到晚上熄灯后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又得跑回家。怀孕生子时不能生在娘家,必须在夜间赶到夫家生产,因此常有生子于路上。由于妻子很少到夫家,到夫家又多于夜间,且多用布遮脸,所以常出现夫妻多年可互不认识的怪事传说,惠安某乡张某结婚已6年,其妻回家总共不到9天,且多在夜间回家,彼此互不认识。一次张某上街买葡萄,而卖者恰好是其妻,因两人互不认识,还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还有一个姓蔡的结婚多年,想买些妇女装饰品送给妻子。卖装饰品的妇女正是其妻,他不认得她,而细心的她认出了他,她不收他的钱;他感到非常奇怪,回到家里说了这件事,人家都笑他。后来他才知道,自己是在向妻子买首饰送给妻子。此事变被当成笑料传开水族的“拐婚”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不让父母知到,双方情投意合时,男的将女的带回家中同居,一年半载后,男方才备办酒揉双双回娘家拜见岳父母。这种结婚叫作拐婚布朗山区婚礼西双版纳布朗山区的布朗族要有三次婚礼。第一次婚礼,是小伙子带上茶叶、旱烟、食物及几块礼钱,到妇方家献给岳父母,老人又将礼物分送本族长者,告知女儿成婚,简单的婚礼就算完了,仪式简单但必须要做,之后便在女方家中同居。一年后,新人备办酒宴,带着礼物请寨子的头目宣布第二次婚礼的日子婚宴后,男方在女方家居住,在自家劳动,夜来朝去,可在田地里与女子同居同食,却不许在妻子家进餐,这样的日子要过三年,若生子女由妻家抚养。第三次婚礼在男方家举行,择吉日备酒席迎娶新娘,至此,早做了父母的新郎新娘,才算正式办完结婚手续。藏族婚礼“先抢婚,后说媒”—藏族的婚姻,基本上是自由恋爱,藏族男女相爱是先把对象抢了—“生米煮成熟饭了”再说。首先,姑娘小伙子利用庙会、转山会等民间活动寻找自己的心上人,如果小伙子看上哪个姑娘,便会去抢姑娘的头帕或身上的装饰品,姑娘有意,则会和小伙约好时间相会,避开家人,相互表达爱恋之情,这种约会称“浪寨子”。到爱情成熟了,彼此则会约好“抢婚”日期,女方约上自己的三五好友,悄悄打扮好,在夜间约定的地方等着男方来“抢”。女方有时也捉弄一下男方,把“姐们”装扮得和自己一样,看他抢谁。第二天一早,男方才请村寨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到姑娘家说媒。知道女儿被抢,父母“不得已”答应婚事白族“背婚”背婚是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白族地区普遍流行的一种婚俗。新郎接新娘的时候,每逢十字路口、三岔道或人员集结的地方,陪宾们便停下来,把嫁妆码成两大摞,让新郎背着新娘围着嫁妆绕“8”字乌孜别克族—讨休钱乌孜别克人结婚典礼习惯于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家必须以抓饭招待客人。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对于乌孜别克族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是光彩的在这个民族里,夫妻发生离异的现象,是极少见的。不过,如果夫妻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离婚又是男方主动提出,当着女子的面说过“我不要你了”之类的话,那么,女方不但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同时男方必须付给一定的“讨休钱”。讨休钱在婚礼举行前就商定好,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羌族“逗新郎”羌族民间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摩梭族----走婚“阿肖”是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的互称,彼此又称“肖波”“阿肖”.亲密的伴侣之间不存在男娶女嫁.男女双方仍然属于自己原有的家庭。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住宿,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因为是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走婚”。双方所生子女属女方.采用母亲姓氏.男方一般不承担抚养责任。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的“阿肖”数目有多有少.双方的“阿肖”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双方如果觉得性格不合,感情淡漠或破裂,无论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要结束这种关系都可以。一般情况是假若男方不愿再维持“阿肖”关系只要给女方说一声“我以后不来了”就行了;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婚约自行解除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就可以当面告诉男方“你不要来了”,或当男方走访,面带难色或拒绝进入花房,男方自觉没趣,就该理智地退出。在结交“阿肖”期间男女双方无论任何一方,如果知道对方另找“阿肖”时、通常要给其送一个用麻布包着火炭、辣椒、鸡毛的小包,以示警告或绝交。如果对方愿意改悔,就该向送包者赔礼道歉,这样可以言归于好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本文标题: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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