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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号:YZSJ—AQ—1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版本:2009年修订版颁布日期:二○○九年六月六日==================================颍州区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阜阳市颍州区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做好本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施救工作高效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水务系统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时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本预案的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承建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各类构筑物、建筑物、公路、桥梁等施工现场突发且已经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较重财产损失。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大事故,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2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1.4.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各分队负责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4.3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公司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建的应急指挥机构,听从指挥,动员公司所有员工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1.4.4信息准确、高效运转。发生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当地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他们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2.1生产经营概况我公司住址阜阳市颍河西路519号,市医院对面,从业人员100多人,隶属颍州区水务局,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及土石方施工。3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根据企业从事工程施工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施工项目主要有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建筑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设立重特大事故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公司法人副指挥: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工程项目经理;成员:各项目施工级别及各科室负责人,并相应成立专家组。(应急组织体系见附表一)3.2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1)制定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及时和地方人了政府、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4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物。(4)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5)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随时归还并给予补偿。(6)配合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物资疏散工作。(7)组织事故善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排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8)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9)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10)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及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思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向社会公布。3.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1)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5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2)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3.4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行政部、经警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3)后勤保障部: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部、行政部、合约部、食堂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项目卫生所医生组成,成员由卫生所护士、救护车队组成。6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公司责任部门领导担任,成员有项目安全部长,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4预防与预警4.1预防4.1.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7(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4.1.2火灾事故预防措施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8(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4.1.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9(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10(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4.2预警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预警等级:Ⅰ级预警:各类构筑物、建筑物、公路、桥梁等施工现场突发且已经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较重财产损失,一次死亡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Ⅱ级预警:各类构筑物、建筑物、公路、桥梁等施工现场突发且已经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较重财产损失,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Ⅲ级预警:各类构筑物、建筑物、公路、桥梁等施工现场突发且已经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较重财产损失,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
本文标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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