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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于2010年5月15日前反馈到市局办公室。联系人:陈芸联系电话:6663绵阳质监局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2—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市州质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金质工程八大系统和相关业务软件已经部署到位,下一步的重点是推广应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省局信息办起草了《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讨论,特别是承担对下考评任务的省局机关有关处室,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实施细则。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及完善后的对下考核细则于2010年5月20日前反馈到省局信息办。二O一O年五月七日(联系人:聂启阳8660775518981773658E-mail:nieqy@sczj.gov.cn。)抄送:省局领导—3—四川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局机关部分为进一步促进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全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特制定《四川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方案(局机关部分)》。一、指导思想按照四川省质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围绕相关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对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测评,总结成绩、查找问题、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整体协调发展,为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作好表率和带头作用。二、考评对象省局按照此方案对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质量处、监督处、食品生产监管处、标准化处、计量处、认证评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审计处、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稽查总队、机关党委18个部门进行整体考评和打分排名。三、考评周期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每半年一考评,逐项打分。对局办公室等18个部门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年度考评成绩根据两次考评成绩累计计算平均成绩。四、考评实施局机关各处室每年上半年于6月10之前,下半年于11月30日之前上报相关数据给局信息办,省局信息办统一汇总,并发布考评结果。五、考评主要项目及评分标准本考评方案共有4大项指标,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内容的重要程度设置。除非特别说明,各项目全年考核最终得分计算方式为:两次考核总分/2。—4—(一)组织保障(20分)1.1、组织领导(10分)考核内容:是否按照省局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工作,每年11月30日之前必须上报本年度的信息化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评分标准:按要求落实人员的得3分;按时上报年度总结报告和工作计划的得2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5分。测评方式:1、各部门只需在年初上报本部门信息化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情况,以后如有变化需及时上报最新情况,若未能在一个月以内上报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若无变化则不需要上报。2、日常工作考核主要以平时参加相关会议的签到情况、材料报送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综合考核,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1.2、对下考核情况(适用于局办公室等16个部门,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处人员工作处考核办法按1.3执行)(10分)考核内容:局办公室等16个部门对下信息化考评工作开展情况(10分)。评分标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的得5分,按时报送考评结果得5分,超过时间不得分;不认真对下考评不得分,有并列排名的不得分。测评方式: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对下考评细则和考评结果报送省局信息办。1.3、自身信息化建设情况(适用于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0分)考核内容:—5—部门自身信息化建设情况(10分)。评分标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图片,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打分,超过时间不得分。测评方式:报送相关图片、资料。(二)信息化应用(50分)2.1、政务信息公开(10分)考核内容:局机关各个处室是否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信息(10分);评分标准:是否公开了相应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相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本部门的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布全面及时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打分。测评方式:上网核查。2.2、信息保密工作情况(5分)评分标准: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若发生一次泄密事件的,本部分不得分,并取消当年的评先资格。测评方式:由省局保密部门提供相关情况。2.3、OA办公系统使用情况(25分)考核内容:1、每个处室的人员使用OA的在线率(10分)。2、签收正式文件的及时性(10分)。—6—3、文件流转中处理的及时性(5分)。评分标准:1、排名第一的得10分,依次递减0.5分。2、排名第一的得10分,依次递减0.5分。3、排名第一的得5分,依次递减0.2分。测评方式:OA自动统计功能评分。2.4、网站问题答复情况(10分)考核内容:1、对网站里面针对各个业务方面问题的回复情况(10分)。评分标准:在考核周期内,每一个未回复的问题扣分0.5分,扣完为止。测评方式:进入网站核查。(三)信息化基本技能考试过关率(10分)3.1、处级领导过关率(3分)评分标准:本部门处级领导过关率为100%得3分,大于或等于90%得2分,大于或等于80%得1分,小于80%不得分。3.2、其他工作人员过关率(7分)评分标准:其他工作人员过关率为100%得7分,大于或等于90%得5分,大于或等于80%得3分,小于80%得不得分。(四)信息化建设情况(20分)考核内容:1、机关各处室在信息办的统一规划下提出业务系统建设需求,经论证可行并组织实施(10分)。2、局机关各处室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程序是否按照《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7—2010-2014年规划》的要求进行,是否遵循省局的统一规划和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10分)。评分标准:1、在统一规划下提出业务需求进行建设,并且应用情况较好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打分。2、符合省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打分。测评方式:根据各处室的建设情况。附: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考评明细表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考评明细表一、组织保障(20分)1.1、组织领导(10分)1.2、对下考核情况(局办公室等16个部门)(10分)1.3、自身信息化建设情况(适用于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0分)二、信息化应用(50分)2.1、政务信息公开(10分)2.2、信息保密工作情况(5分)2.3、OA办公系统使用情况(25分)2.4、网站问题答复情况(10分)三、信息化基本技能过关率(10分)3.1、处级领导过关率(3分)3.2、其他工作人员过关率(7分)四、信息化建设情况(20分)4.1建设情况及应用效果(10分)4.2建设的规范性(10分)—8—四川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州部分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工作更快更好发展,加强金质工程的建设应用,现制定《四川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评方案(市州部分)》(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按照四川省质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围绕相关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对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测评,总结成绩、查找问题、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整体协调发展,为全省质监信息化建设作好表率和带头作用。二、考评对象省局按照此方案对21个市(州)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考评和打分排名。省局信息办负责对各市(州)局组织推动、信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局办公室等16个机关部门负责对各市(州)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测评打分。各市(州)局可据此方案,组织对所辖县级分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考评。三、考评周期全省质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每半年一考评,逐项打分,综合排名,年度考评成绩以半年考评成绩综合累计。四、考评实施各市州将本单位开展信息化工作的相关资料、省局机关各处室对市州业务应用的考核结果每年分别于上半年6月10之前,下半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局信息办,由局信息办统一汇总,发布考评结果。五、报送方式及联系人—9—单位电子邮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信息办聂启阳nieqy@sczj.gov.cn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质量处监督处食品生产监管处标准化处计量处认证评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审计处监察室稽查总队五、考评要求一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方案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结合部门业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具有较强指导性、操作性的考评细则,明确项目要求和完成标准,为本部门业务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供实施依据。各部门在组织实施对下考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考评,对照项目完成情况严格扣分、透明打分,各地项目完成情况和得分情况要在本部门网页上及时公布,接受各地监督。二是注重实践和应用,力求量化考评。机关各处室对下考评的着力点要放在促应用上,要重点考评各类信息系统的应用情况;既要考评各类信息信息录入更新情况,也要考评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同时,考评项目设置要尽可能予以量化,坚持以数字说话,减少定性考评和—10—主观测评,不允许出现并列分数,增加考评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三是严格标准和奖惩。机关各处室要确定专人负责掌握各地项目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考评方案和测评标准,严肃认真做好对下测评打分。各地质监局要按照考评项目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整体组织推动和业务信息化应用工作,坚决防止为应付考评弄虚作假、说情勾兑等现象。省局将按年度考评情况对信息化建设工作排名前列的市(州)质监局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机关各处室对下考评组织实施情况也将纳入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考评。六、考评主要项目及评分标准根据各部门在质监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承担任务情况,将考核测评分为省局信息办的综合考评部分和机关各处室16个部门的专项考评部分,总分100分,所占比值分别是:省局信息办综合考评(20分);局办公室(6.5分);标准化处(6分);人事教育处(4分);计划财务处(4分);科学技术处(3分);政策法规处(4分);行政审批处(6分);质量处(6分);监督处(6分);食品生产监管处(6分);计量处(6分);认证评审处(5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6分);稽查总队(6分)、监察室(3分)、审计处(2.5分)。省局信息办和各部门考评项目按100分分配分值,最后按相应权重计入总评分。除非特别说明,各项目全年度考核最终得分计算方式为:2次考核分数总和/2。各部门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1、省局信息办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1.1、市州信息化建设组织推进情况(10分)考核内容:1、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情况(5分)。2、出台措施情况(5分)。—11—评分标准:能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总局、省局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安排本市州信息化工作,并下发相关文件的;能及时出台措施推动本市州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得满分,否则根据该项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打分。测评方式:各市州上报最新情况,未报或未按时上报均不得分。1.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分)考核内容:1、网络带宽情况(5分)。2、硬件建设情况(不包括网络安全设备)(10分)。3、机房建设情况(5分)。评分标准:1、根据省局相关系统对网络带宽的要求,安全满足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2、根据省局相关系统对硬件配置的要求,安全满足的得10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3、根据机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安全满足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的扣1分,扣完为止。测评方式:根据上报的资料和实际核查的情况,未报或未按时上报均不得分。1.3、信息化培训情况(20分)考核内容:市州局组织实施信息化培训的有关情况评分标准:每次培训加2分,最高可加20分。测评方式:—12—市州局上报相关培训情况,包括培训班名称、培
本文标题:市局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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