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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0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正确引导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服务,努力完成我市2009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各项任务。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由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2-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体育考试分值30分,每个考生考3个项目,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为实心球、排球垫球、跳绳,考生报名时选定两项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考生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学科考试。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可免试英语听力考试。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考生凭《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学校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在校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1日报市中招办核准。(二)统一考试时间5月4日-8日理科实验操作5月11日-15日体育6月2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6月2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6月26日上午8:30-10:30英语(三)统一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等级分为A+、A、A-、B+、B、B-、C+、C、C-、D+、D、E等12-3-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考试30-25分为A等级,24-18分为B等级,17-12分为C等级,11分及以下为D等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分及以下为D等级。(四)体育、理科实验操作具体考试办法见《2009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办法》(教基〔2009〕66号)和《2009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教仪〔2009〕116号)。(五)2009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由学校自主考查,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初中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评价主要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5个方面为基本依据,全面反映初中生发展状况。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级”-4-两部分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养”方面评定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4个方面分为A、B、C、D等4个等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具体办法见《2009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教研〔2009〕115号)。四、报名办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具体办法见《关于2009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09〕100号)。五、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09年合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东玲副组长:王良银姜昌根朱志明王杰才谢克联成员:吴庆防毛洪亮李志平崔扬沈昊李卫文毛佳兴桑韧刚领导小组下设“二办七组”(统称中招办)负责日常工作。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主任毛洪亮。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招生办公室,主任李志平。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成人中专招生工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组,组长李卫文。负责全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体育考试组,组长毛洪亮(兼)。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5-考试工作。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组,组长毛佳兴。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务组,组长桑韧刚。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考务工作。阅卷组,组长李卫文(兼)。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阅卷工作。纪检监察组,组长沈昊。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组,组长崔扬。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宣传工作。六、几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报名、志愿填报、试卷管理、考试组织、阅卷、录取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明晰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切实加强各项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政策解释,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形成健康有序社会环境。加大各类招生学校尤其是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做好初中毕业生诚信教育和升学指导。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各校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综合素质评价评定、招生录取结果等,应及时通过校园网、媒体和学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三)各县教育局要进一步理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体制,-6-加大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结合实际和新课程实验要求,认真制定本地考试和招生办法,并积极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全面开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初中毕业学业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要将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指标至少65%依据办学规模、办学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校录取。(四)严肃考风考纪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禁招收同城借读生,严格执行省、市示范高中和县城学校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或让其提前离校。各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不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违规承诺,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551-4299637、4299673(中招办)、2622659(基教处)、2622684(职成处)、2624689(宣教处)、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仪站)、2819393(大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551-2635859(监察室)、2629336(办公室)。附件:1、2009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2009年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7-附件1:2009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教办〔2009〕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报考条件本市(市区,下同)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2008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省示范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市报考,享受与合肥市区考生同等录取待遇。被录取的外地户口考生按择校生处理,就读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择校费,其中三县户口考生享受与市区户口同等待遇。二、招生计划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5800人,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3。今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招收适量择校生。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三、报考志愿及说明(一)志愿设置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即-8-“知分填志愿”。共设计5个批次10个志愿,每个批次2个志愿。第一批次: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第二批次:七中、九中、十中等3所省示范高中,168中学、中科大附中、合工大附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其中168中学、中科大附中、合工大附中2个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不单列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下同)。第三批次:合肥外国语学校(二中)、合工大附中英语国际班、安大附中英语班、五中英语班及各共建实验班。合肥外国语学校(二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合工大附中英语国际班、安大附中英语班、五中英语班、共建实验班2个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第四批次:三中、五中、11中、13中、26中、17中、32中、51中等8所市示范高中,安大附中、安农大附中、科学岛实验中学等3所高校附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其中3所高校附中2个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第五批次: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其中民办高中和艺术、体育特色班2个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二)有关说明1、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收的考生按照全市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和择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报考-9-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须服从3校均衡派位。2、一中与五中、六中与二中、八中与三中、七中与13中及安大附中、九中与26中及科学岛实验中学、十中与11中及安农大附中分别结成共建对子,实行共建招生,其中6所市示范高中各设2个班,均为统招生;3所高校附中各设1个班。3、合肥外国语学校(二中)、合工大附中、安大附中、五中等4所学校招收英语特色班,报考英语特色班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具体条件由各校自主设定;二中、34中、铁四局中学、农大附中、科学岛实验中学、51中、剑桥学校、26中、35中、百花高中、新明高中等11所学校招收艺术特色班,报考艺术特色班的考生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的80%,且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11中、26中、32中、包河中学、36中、科学岛实验中学等6所学校招收体育特色班,报考体育特色班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的80%,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90%。5月25日前,有关学校外语特色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测试方案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各校原则上于7月1-3日举行艺术特色班专业测试,7月8日前公布并上报合格名单。4、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安农大附中、科学岛实验中学等5所高校附中今年继续面向社会招生,单位子女与社-10-会考生分别录取。5、省体育传统项
本文标题:2009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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