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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依据•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3工程公司企标《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4福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书•1.5福溪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实施细则二、各方职责•2.1工程公司职责:工程公司安工部负责组织编制现场施工用电专业组织设计和规范化管理,负责审批各施工供方的用电申请,负责汇总并提供各施工供方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图。参加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检查。•2.2监理公司职责:监理公司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用电设备特点,对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安全用电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对现场的各级施工电源点电气设备按规范进行验收,并负责组织施工用电的安全专项检查。•2.3各施工承包商职责:施工承包商负责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规范化,建立本单位施工用电的管理体系和定期巡检制度,并组织自检。各箱式变电站、低压配电缆线设备由各标段施工承包商进行日常维护管理。•2.4用电管理单位职责:四川电建二公司负责高压供电开闭所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检修和维护。负责施工#1—#7箱式变的停、送电管理工作,负责各用电单位计量电度表抄报及电费报表生成、上报工作。三、用电管理要求•3.1参加施工用电设施安装、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①经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它不适合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②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源接入、拆除工作。③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3.2施工现场临时电源敷设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由电气专业工程师统一组织安装,正常维护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各单位不得私拉乱接电源。•3.3在供电设施附近施工作业时(含大型机具在高压线路下方及敷设有埋地电缆的上方行走)应注意保护其供电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应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规程规范的规定要求,制定合理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3.4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被拆除和接入的线路不带任何负荷。②相间和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满足工作人员和操作工具同时触及不到不同导体的要求。③应有可靠的绝缘措施。④应有专人监护。⑤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3.5施工用变压器应装设在不得低于0.5米的高台上,周围应装设不低于1.7米的栅栏,并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变压器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6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米,并必须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3.7现场施工电源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电源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有防护措施。•3.8各施工供方必须统一本单位一、二、三级电源箱的标准和颜色,并在电源盘柜表面喷涂单位名称、维护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安全标识,在盘柜内部粘贴用电巡查记录。配电箱安装的地方基础应平整结实,无积水、通道畅通;连接电缆应从配电箱的底部进入配电箱;配电箱应配置适当的保护装置和漏电开关,有良好的防雨设施,门锁完好,标识明显,接地可靠。•3.9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设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高于36伏,潮湿地段或管道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高于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保护罩。•3.10手持电动工具、移动使用的小型机械的引线,必须采用多芯橡胶软线,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不超过30毫安,且反应时间应不大于0.1秒。•3.11现场施工用电时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①严禁一闸多用,禁用闸刀式开关;②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③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制作的无罩碘钨灯照明;④严禁用其它物品代替标准插头使用;⑤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⑥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四、具体实施细则•4.1施工单位在填写用电申请时,应写明负荷性质、地点、时间、容量等,由工程公司统一安排。用电申请经工程公司审定引接方案后,方可由箱式变电站计量表后进行引接。引接原则上按上述施工区域从邻近的箱式变电站引接,用户引接出的线路设施(电缆及敷设、电度表、低压就地配电箱等)由用电单位自行配置和施工,并负责维护管理。零星用电由用户自行与已申请单位协商在二级盘以下解决。•4.2各单位用电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周至少巡回检查线路、设备一次,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保证正常供电。各单位在现场施工用电系统带电前向工程公司及监理公司上报施工单位用电管理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各用电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与用电管理单位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协调停送电,抄表及其它有关事宜。•4.3施工用电管理单位需建立交接班制度,每班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负荷情况,电压、电流等参数,及其它需要交接事宜。•4.4计划停电、设备检修停电,用电管理人员按照管理制度要求需提前24小时通知各用电单位,做好准备。•4.5事故停电,立即行动,查明原因,组织人员抢修,尽早恢复供电,并通报各用电单位。•4.6各施工单位要对自己施工的施工电源要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施工电源的稳定供应,如发现责任单位造成供电电源停电,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之内修复,并上报工程公司和监理公司核实,由工程公司对责任单位进行5000—20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对于私拉乱接现象,每发现一例将由工程公司对责任单位进行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4.7各施工用电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对用电系统进行巡视、及时排除故障。如发现用电管理人员擅离岗位,工作拖拉,延误故障处理。每发现一次将处罚责任单位5000—10000元,并要求不合格管理人员立即退场。•4.8各用电单位和用电管理人员,有依法保护计量装置的责任,严禁采用任何方式窃电。盗窃电能的,由用电管理人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报工程公司福溪项目部,对其追缴电费,并处应缴电费5倍以上罚款,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4.9代缴电费程序①四川电建二公司每月20日会同工程公司、监理公司、各用电单位对开闭所总表及现场各分支电表进行抄录,计算,根据供电局下发的当月总用电量,统计出各用电单位当月用电量(包括分摊和损耗电量),编制统计报表,参加各方签字确认后报工程公司计划财务部。②如各用电单位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抄表,本月计量结果以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统计报表数为准。③工程公司根据四川电建二公司提供报表,按供电公司电价从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用电单位月工程进度报表中扣除当月用电电费,转项目公司财务部。•4.10电源管理制度为确保现场施工电源的用电安全,保障现场施工用电需要,本项目制定了施工电源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电源管理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工作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安全制度等五项制度。(上述管理制度作为《施工用电管理实施细则》的附件,已正式下发,内容较多,时间有限,在这里就不细讲了。)
本文标题:福溪项目施工用电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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