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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1.1火灾探测器3.1.1.1设置要求: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1.2火灾报警功能要求: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灾,其烟(温度、光)参数达到规定值时,火灾探测器动作,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探测器确认灯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应予保持。3.1.1.3故障报警功能要求:当火灾探测器内部部件间连线或探测器与控制器之间连线断线或短路时,火灾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其故障信号显示。3.1.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3.1.2.1设置要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2.2基本功能要求:现场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时,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报警按钮的确认灯应有可见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其报警按钮部位。直到启动部件被手动复位,报警按钮方可恢复原状态。3.1.3火灾报警控制器3.1.3.1设置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3.2基本功能3.1.3.2.1火灾报警功能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记录火灾报警时间。3.1.3.2.2二次报警功能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第一次发出报警信号后,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如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重新启动声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3.1.3.2.3消音复位功能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3.1.3.2.4故障报警功能要求: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a)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及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连线断线、短路(短路时发生火灾报警信号除外);b)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或连接其他部件间的连接线的接地,出现防碍火灾报警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故障;c)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位于远处的火灾显示盘之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d)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欠压;e)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f)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由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压不足以保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g)仅使用打印机作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手段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机连接线断线、短路。对于a)、b)、c)类故障应指示部位,对d)、e)、f)、g)类故障应指示出类型。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如消除后再来故障不能启动,应有消音指示),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能保持;故障期间,如非故障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3.1.3.2.5火灾优先功能要求: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信号应优先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3.1.3.2.6显示与记录功能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3.1.3.2.7自检功能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3.1.3.2.8隔离(屏蔽)功能要求:具有可隔离所连接部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有部件隔离状态光指示,并能查寻或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3.1.3.2.9隔离器保护功能要求:设有隔离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当某一隔离器动作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指示出被隔离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部件的部位号。3.1.3.2.10最大负载功能要求:当任一总线贿赂上有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火灾报警控制器仍能正常工作。3.1.3.2.11电压波动稳定性要求: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220)的+10%、-15%,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如输出电压为脉冲式电压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最大负载及最大线路电阻条件下可靠工作。3.1.3.2.12主、备电源转换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用电源转换应不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3.1.4火灾显示盘3.1.4.1设置要求:火灾显示盘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3.1.4.2火灾报警功能3.1.4.2.1火灾报警功能要求: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3.1.4.2.2二次报警功能要求:火灾显示盘第一次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如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重新启动声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3.1.4.2.3消音复位功能要求:火灾显示盘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3.1.4.2.4故障报警功能要求:对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火灾显示盘,当主电源断电,或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压不足以保障火灾显示盘正常工作时,火灾显示盘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保持;故障期间,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显示盘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3.1.4.2.5电源转换功能要求:对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火灾显示盘,应具有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火灾显示盘发出火灾报警信号。3.1.5火灾应急广播3.1.5.1扬声器设置要求:扬声器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5.2广播声强要求: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3.1.5.3强行切换要求: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控制室能将着火层及相邻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3.1.5.4选层广播要求: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消防控制室应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相邻的防火分区。3.1.5.5控制室监控要求:消防控制室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监控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3.1.5.6床头柜应急广播要求:床头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3.1.5.7扩音机设置要求:扩音机及备用扩音机设置数量及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竣工验收要求。3.1.6火灾警报装置3.1.6.1设置要求: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6.2控制方式要求:消防控制设备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火灾警报装置,使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1.6.3控制程序要求:二层及以上发生火灾,消防控制室应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的火灾报警装置;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的火灾报警装置;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的火灾警报装置;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相邻的防火分区的火灾警报装置。3.1.6.4警报声强要求:在环境噪音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音15dB。3.1.7消防电话3.1.7.1设置要求: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电话塞孔及外线电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7.2通话功能要求:消防专用电话及电话塞孔通话功能正常,语音清晰。3.1.8消防电梯3.1.8.1设置要求:消防电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8.2控制功能3.1.8.2.1现场启动要求:在建筑物首层手动启动消防电梯专用操作按钮,消防电梯运行正常。当消防电梯升至最高层(或其他各层)时,在首层操作下降按钮,消防电梯可直接降至首层,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3.1.8.2.2远程启动要求: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3.1.8.2.3自动启动要求: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降至首层的信号,并接收反馈信号,显示其动作状态。3.1.8.2.4电源自动切换要求: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3.1.9消防联动控制设备3.1.9.1设置要求: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3.1.9.2基本功能3.1.9.2.1火灾报警功能要求: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触发器件的相关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1.9.2.2消音复位功能要求: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复位前应予保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手动复位。3.1.9.2.3故障报警功能要求: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内部与其相连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3.1.9.2.4显示与控制功能a)显示报警部位。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b)显示电源工作状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c)控制电源。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切断火灾发生区域的正常供电电源、接通消防电源的控制信号。d)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应能显示启泵按钮所处位置。e)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以及其他有关阀门的所处状态。f)控制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报警、喷洒各阶段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并显示其状态;在延时阶段应能输出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通风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g)控制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泵和消防水泵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h)控制干粉灭火系统。消防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干粉灭火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i)控制放火卷帘。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放火卷帘门的半降、全降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j)控制电动防火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能控制平开防火门关闭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k)控制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能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通风、关闭电动防火阀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l)控制防烟排烟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能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阀等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m)控制电梯。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控制常用电梯使其自动降至首层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n)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广播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o)启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p)启动火灾警报装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输出使受其控制的火灾警报装置投入工作的控制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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