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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感受内容摘要: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关键词: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1.人民调解的工作重点1.1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1.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1.3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1.4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23起,调解成功1963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和治安行政调解都是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人民调解、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是增强大调解机制整体效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能有效实现两者衔接和互动,那么将会更大地发挥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2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感受2.1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2.2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2.3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2.4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3.人民调解的调解方法一、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方法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正确分析矛盾双方的法律关系,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实际上,最好的法律宣传正是融合在一个个具体的纠纷案件的调解中,群众在真实具体的纠纷中可以切身体会到法律的规定和应用。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边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调解纠纷时,应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以求合法合理合情地达成协议,不能无原则地迁就任何一方。二、动员当事人亲友等多方力量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种类不同,有简单复杂之分,有各式各样的背景和原因,而当事人处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生活在现实里,要受到周围各种力量的影响。常言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只要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共同解决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纠纷就会由难变易,迎刃而解了。这需要人民调解员调动影响纠纷和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帮助当事人处理纠纷,可以是与当事人密切联系的亲友,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力量,如当事人的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基层组织等等。亲友和社会力量能够有助于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对当事人也存在管理上的约束力和社会舆论监督力,使得调解过程更加顺利和具权威效力。三、必须抓住矛盾的关键点进行调解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也因人而异且不断变化,要求调解员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洞察出纠纷发展演变的可能趋势,抓住矛盾纠纷的关键点。作为调解人,应始终坚持“旁观者”中立、客观的立场,在调处过程中绝不偏颇,帮助和引导当事人共同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针对引发争执的最主要矛盾进行分析和阐释,得到解决矛盾最终的折衷办法。四、换位思考的方法一方面,调解员应当站在当事人双方的角度,考虑双方各自的处境和难处,寻找全面解决纠纷的合适方法。调解员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有助于与当事人顺利沟通,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感受和想法,得到对方的信任,这样双方的情绪才有可能平静和缓和,能够坐下来理智商议解决方案。调解员一定是要以当事人的心态来理解具体的纠纷,而不能仅仅是站在“一般人”的立场来思考当事人“应该”有什么想法、感受和要求;另一方面,调解员在劝说的过程中应当引导当事人尽量站在对方的立场想一想,这有助于促使双方都做出一定的妥协。最后,调解员在提出调解方案或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也需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去思考矛盾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和所能接受的向对方让步的底线,有利于提出合情合理解决纠纷的方案。参考文献:[1]刘树桥,马辉.人民调解实务.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2]李克.调解要点与技巧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3]司法部基础司.如何当好人民调解员.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
本文标题:调查报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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