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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公司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1、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写,编制时,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等编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2、分部分项工程中,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部编制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3、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识别危险源,并列出施工部位的危险点及注意事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要一并纳入采购计划,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表》。4、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文明施工、应急预案等,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制定具体的预防事故措施。5、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伤害、坍塌滑坡等为重点,全面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责任目标。二、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1、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写后,报项目经理审查,然后填写《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审批表》,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安全部、工程部、质检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合格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同意后,项目部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3、在审批过程中,对于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或违反施工工艺、达不到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返回项目部重新修订后,再按程序签批。三、安全工作责任1、审批后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详细、周到,参会人员清楚工作内容,明确安全工作责任。2、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若因施工安全确需改变的,必须以书面材料报总工程师同意。3、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的安全生产部负责抽查,对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施工的,有权责令项目部纠正,对危机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4、未经批准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就组织施工的,将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无专项施工方案发生事故的,将加重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标题: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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