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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弱电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弱电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弱电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其它系统等。这些系统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相关联的,视具体设计而定。在一个建筑物中这些系统是可选的,主要取决于建设方的需求。弱电工程的关键技术是系统集成,由于弱电设计面广、难度大,很难要求设计者全面掌握。一般设计院只完成整体方案与系统设计,并解决好与其它专业设备及其管线间的施工配合。由弱电专业承包商进行深化设计。弱电专业承包商应具有各种专业的专门技术人员,并具备系统集成能力,在设计院的配合下完成弱电的技术与施工设计,为使弱电各系统能够安全、准确、高效地运行,监理工程师应为工程弱电系统的施工提供全方位、优质量的监理服务,遵照设计要求和规范,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使工程竣工后各项系统均处最佳的运行状态。达到环境舒适,能耗降低,安全可靠,能够提供一个高效、舒适、温馨、便利的工作生活环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系统。系统的设计是以火灾为监控对象。他可以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也可以是楼宇自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但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并在火灾情况下具有优先控制权。火灾自控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1、弱电系统工程监理范围与特点弱电系统的集成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建筑技术、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图象显示技术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它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需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质量、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弱电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管理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在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弱电系统中各子系统间及与其它机电系统、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之间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列表中是弱电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系统名称相关技术知识配合工程配套与监管安全防范电子、电视、安防知识安装、装饰、消防报警安全技防办消防报警与广播电子、控制、消防知识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装饰、电梯消防局2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安装、装饰卫星电视、有线电视电视土建、安装、装饰音像管理部门电话通信综合布线、装饰电信部门移动通信直放站通信安装停车管理自控安装办公自动化网络计算机管理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的集成化建设,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一,由于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新技术不断出现,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其二,由于弱电的子系统多达十几个,监理工程师可能要面对好几个分包单位,同时弱电系统又与其他机电系统有着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突出了综合性及复杂性。其三,在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推托,增加了工作难度也影响系统的功效体现。2、阶段工作要点2.1施工准备阶段;2.1.1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2.1.2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2.1.3组织,参加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的协调会;2.1.4做好技术交底工作;2.1.5审核设计院,专业承包商提交的系统深化设计图;2.1.6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2.2安装施工阶段2.2.1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掌握工程进度,协调各方关系;2.2.2审查进场材料的报验;2.2.3组织参加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2.2.4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对此进行审查,提出意见;2.2.5随工程进行设备安装,管线安装,质量控制和隐蔽工程验收;2.2.6按施工组织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程量认可;2.2.7协调弱电系统各专业分包商之间的进度与关系,协调弱电系统与其他工程(机电安装、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之间的进度与关系;2.3系统调试阶段2.3.1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认测试报告;2.3.2单项系统(子系统)调试监理,签认调试报告;32.3.3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认调试报告;2.4系统验收阶段2.4.1审核系统竣工资料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2.4.2分阶段、分步骤地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系统验收;2.4.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2.4.4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2.4.5按施工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洽商审核系统造价决算;3、综合布线系统控制要点与措施3.1为保证系统施工顺利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环境进行预控,一般检查内容如下:(1)对照土建图纸审查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等房间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2)土建工程全部竣工房间地面平整、光洁,门锁和钥匙齐全;(3)预埋地槽,暗配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设备的弱电竖井,交接间等场所一般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应审核设备安装大样图,设备位置、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便于安装操作和维修;(5)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6)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7)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8)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所用器材进行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2)工程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样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备品、备件及各种资料应齐全;(3)工程中使用的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平整光滑,不变形,无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4)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应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4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5)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任意三盘中各截出l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6)工程使用的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每根光纤接插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应符合设计要求。(7)对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必要时可进行测试。——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纤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8)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无损。材质应满足设计要求。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规定,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9)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与设计相符;(10)对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均应向监理部进行材料设备报验,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于签认。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控制,检查要求如下:(1)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脱落应要求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机柜、机架有抗震要求时,应按设计有抗震措施;(2)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齐全,安装就位,标志齐全。安装螺丝必需紧固,面板应在一个平面上:(3)8位模块或通用插座若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型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4)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水平度不应超过2mm,垂直度不应超过3mm,安装牢固,节与节之间接触良好;(5)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要求为1.5m-3m,垂直敷设时固定5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不大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金属线槽敷设,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转弯处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宜为1m。(6)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线槽,桥架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放火措施;(7)水平系统预埋金属线槽应符合下列要求:--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处,宜设置过线盒,过线盒应能开启,盒盖应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8)水平子系统预埋配管应符合下列要求;--预埋在墙体中间暗配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配管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直线配管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配管的转管角度应大于90度,每根配管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有一个弯的配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过线盒,有2个弯的配管长度在15m之内就应设置放线盒;--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配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配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mm-50mm。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缆线的敷设质量进行控制,检查要求如下:(1)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扭绞,打圈,接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2)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4倍--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6-10倍--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3)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曲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6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4)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牢固,水平部分缆可以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细线应每间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5)电缆桥架的垂直布线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支架上;水平布线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m—10m处进行固定;(6)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应进行绑扎。对绞电线,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均匀,松紧适度;(7)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m-lm,工作区为10m-30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m-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对己安装完毕的系统进行电气性能测试,并提交各项测试的详细记录,以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1)长度、接线图、衰减,近端串音(两端)四项为基本内容,衰减对串扰比,环境噪声干扰强度,传播时延,回波损耗,特性阻抗,直流环路电阻等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用户要求及现场测试仪表的功能,施工现场所具备条件选项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2)电气性能测试仪按二级精度,应达到下表规定的要求:序号性能参数1-100MHZ1随机噪声最低值65
本文标题:弱电监理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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