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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申报规划方案图册的一般要求一、申报规划方案册的主要内容:(第1-8项装订成A3幅面的图册,增加其他设计构思或分析图等内容不限)1、规划设计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2、区域位置图及用地分析图。3、规划总平面图(彩图)。4、交通分析图。5、绿化分析图及景观意向图等。6、鸟瞰效果图。7、单体效果图。8、单体建筑图(一般可打印A3大小,一并成册)。9、总平面图(蓝图五份,在方案册外另附即可)。二、总平面图(蓝图,图幅不限,折叠成A4大小,比例为1:500或1:1000):1、总平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套画,标注用地范围。2、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3、标注相邻单位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与用地边界线之间,拟建建筑桩点及与周围现状建筑及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代征用地范围等。4、总平面图中应标注拟建建筑外轮廓的尺寸,以±0.00高度的外墙面线为准,以粗实线表示,±0.00高度以外的可见轮廓线以中实线表示,地下车库等(无地上建筑物的)单建地下建筑轮廓线用虚线表示。除标明建筑尺寸外,应标明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标注机动车出入口位置。5、指北针、风玫瑰、尺寸单位、比例、图例。6、在总平面图上标明每栋建筑的编号。7、在总平面图上应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建设用地、代征道路和绿化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地上地下面积、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停车数量等。8、在总平面图上应列出建筑面积一览表,包括总建筑面积和各单栋建筑面积,应列出各栋建筑面积(分列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9、标出拟建建筑最突出部分(不含阳台)与相邻建筑之间的距离。10、总图中应有批建项目的定位坐标。三、单体建筑图(A3图幅,包括每栋报批建筑,建筑编号应与总图一致):1、平面图。应标注轴线定位尺寸和建筑外包尺寸(即长和宽的轮廓尺寸,并应与总图的标注一致),应注明各房间名称。2、立面图、剖面图。至少两个方向的主要立面。立、剖面图应标注层高、室内外高差、建筑高度(应与总图及建筑面积一览表中的内容相符),坡屋顶坡度(超出30度应按其一半计算建筑高度)。
本文标题:北京市申报规划方案图册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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