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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10月推出2012年08月27日03:39经济参考报[微博]金爱伟我要评论(72)字号:T|T在历时八年的争议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征求部级以上官员对《方案》的意见。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发改委具体负责。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发改委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未通过。据透露,《方案》共涉及十大问题,包括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分享制度、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及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贫富分化十分严重中国已成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数据表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在1990年就已经达到0.445,接近国际上公认的0.45警戒线,农村居民基尼系数2011年达到0.3949,逼近0.4的警戒线。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既得利益群体阻挠改革进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最大原因在于它牵涉到了各种利益的博弈。而在这些利益群体中,收入分配改革利剑所指的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群体、以垄断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群体和以房地产业、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和资源利益群体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拥有着巨大的政治活动能量和社会影响力,他们阻挠改革的推进,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最终造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空有楼梯响,不见人下楼”。权贵利益群体利用规则制定权、资源分配权、监督管理权等权利大肆寻租,获取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垄断利益群体通过行政垄断获得超额垄断利润,进而将超额利润部门化、个人化;地产和资源利益群体通过与权贵利益群体合谋非法攫取社会财富,成为现有制度下的食利群体。收入分配改革绕不开对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切割。分配不公危及国家发展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5432美元,处于900至11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的中端。这表明中国已经到了必须直面和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阶段。经验证明,在这一水平上,如果不能有效解决收入分配公平问题,民生福利和财富增长的不协调问题,经济发展成果不能为大多数人享有问题,社会问题将激化,国家极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事实上,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整体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摆脱“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层平飞状态。出路在构建合理的约束、保障机制收入分配问题,归根到底是民生问题,要实现分配公平,单单靠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个税起征点这样的小打小闹,已经毫无意义。要想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就必须敢于正视制度弊病,破除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从制度上遏制权力寻租、垄断经营和官商勾结等行为,构建合理的约束、保障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实质性改革。具体说来:一是“提低控高”。着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落实工作;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调控机制,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重点控制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调控部分国有企业员工收入,推进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收入阳光化、规范化。二是“藏富于民”。实施民富优先发展战略,大力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消除各种行政障碍,减少“有形之手”对市场运行的干预,限制政府规模和开支水平,严格规范对民营企业的税费征收,激发民营企业的创造热情;通过发展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三是进行财税体制改革。适应政府转型需要,财税体制向“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转型,淡化经济功能,强化服务作用。四是推进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事关国计民生,影响巨大,从当前形势来看,必须佐之以教育、卫生、医疗、住房、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方能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初衷。推进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的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鼎力收入非配改革。(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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