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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简要方案一、证券和资金账户开立(一)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如下证券账户:1、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以用于向证券公司融出证券。2、开立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以保管证券公司所提交的转融通担保证券。3、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申请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以从事自营证券交易。适应上述业务需要,证券金融公司须在上交所申请开通两个专用交易单元,分别用于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开立“XX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用于记录其提交给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转融通担保证券的自营证券,该账户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明细账,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必须指定在证金公司保证金管理专用交易单元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证券金融公司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担保证券明细账户配号、向上交所申请限制撤指定事宜。(二)资金账户证券金融公司须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配套的结算备付金账户(资金交收账户),分别用于转融通业务和保证金管理。转融通担保资金相关收付通过结算参与人相关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的划转予以实现,并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付相关资金利息。证金公司可在备付金账户下预留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接收其从备付金账户汇划的资金。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开立“XX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用于记录其提交给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转融通担保品的自有资金,该账户为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亦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明细账。中国结算公司总部受证券金融公司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担保资金明细账户配号和后续维护事宜。二、转融通证券和资金划转业务(一)转融通证券划转1、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日交易时间接收如下数据: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所达成的转融券融入成交数据、证券金融公司通过PROP系统发送的转融券融出指令和转融券融入归还指令、证券公司在15:30前通过PROP系统提交的转融券融出归还指令。2、T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收到的转融券相关成交数据和指令办理相关证券划转业务,按照逐笔全额原则办理证券划转。转融券所涉各项证券划转而言,依照以下顺序办理:1)转融券融入处理2)转融券融出处理3)转融券融出归还处理4)证券公司补偿支付处理5)转融券融入归还处理6)证金公司补偿支付处理7)申报错误调账处理完成上述转融通证券划转之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日终将相关证券划转结果反馈给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二)转融通资金划转依照证券金融公司的要求,相关转融通资金划转指令需区分不同明细类别,譬如:本金、利息费用、罚息、现金权益补偿、调账等。对于转融通资金划转业务,按照逐笔全额办理资金划转。转融通资金划转相关业务按如下方式办理:1、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日16:00之前,通过PROP系统接收证券公司发送的转融通相关划款指令并实时办理资金划付,相关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可以通过PROP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收付情况。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日16:00之前收取证券金融公司通过PROP平台发送的以下资金划转指令:(1)证券金融公司向相关证券公司出借资金、支付融出违约罚息和返还多还资金(调账)等几类资金划转指令。(2)证券金融公司通过相关结算参与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费用和现金权益补偿等两类资金划转指令。在完成上述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划转业务之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时将相关资金收付结果反馈给证券金融公司。三、担保证券和资金划转业务(一)担保证券交存(提交)与提取(划回)1、证券公司拟交存或提取担保证券,可在15:30前向中国结算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指令,经证券金融公司审核确认后,由公司总部向上海分公司转发相关指令以办理证券划转业务。2、证券金融公司拟通过直接划转证券的方式处置违约证券公司的担保证券的、临时动用证券公司的担保证券、或者归还原临时动用的担保证券及其证券权益补偿的,可在15:30前向中国结算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证券划转指令,担保品管理系统在做出前端检查后向上海分公司转发相关指令以办理证券划转业务。对于上述证券划转业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统一在日终处理,在先处理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划转业务之后,再处理担保证券的划转;处理结束后向相关各方及时反馈证券划转结果。(二)担保资金交存(提交)与提取(划回)1、证券公司拟以自营结算备付金交存转融通担保资金或者提取转融通担保资金的,应向中国结算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经证券金融公司审核确认后,由公司总部在规定时间前将相关资金划转指令实时转发上海分公司(我分公司代收付系统处理截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6:00)。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实时办理相关资金划转业务(在证券公司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划转)并反馈给公司总部;证券金融公司和相关证券公司可通过PROP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收付情况。2、证券金融公司拟通过直接划转资金的方式处置违约证券公司的担保资金、临时动用证券公司的担保资金、归还原临时动用的担保资金及其利息费用和现金权益补偿的,应向中国结算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并由公司总部在规定时间前将相关资金划转指令实时转发上海分公司(我分公司代收付系统处理截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6:00),上海分公司实时办理相关资金划转并反馈公司总部;证券金融公司可通过PROP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收付情况。3、证券金融公司拟在中国结算沪深两地分公司之间调拨转融通担保资金的,应事先预留跨市场划拨指定收款账户,并通过PROP系统发送资金划转调拨指令(我分公司沪深资金调拨PROP接收截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30),上海分公司实时办理相关资金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可通过PROP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收付情况。四、相关权益处理(一)出具证券持有人名册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所存放的是证券公司提供的转融通担保证券,该部分证券直接以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作为名义持有人列示。(二)现金红利和送转股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现金红利和送转股按所属各个明细账户分派数据累计而得。相关送转股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直接在该账户中记增并相应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记录。相关现金红利记增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并由中国结算公司总部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记录。(三)配股权、优先认购权等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配股权、优先认购权按所属各个明细账户配股权、优先认购权累计而得,相关配股权和优先认购权的行使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进行申报,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办理资金交收;所得股份记增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各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明细记录。(四)转融券权益补偿转融券权益补偿由证券金融公司自行计算,相关证券或资金划转可以委托结算公司办理,以向借入证券的相关证券公司收取并向出借人提供权益补偿。五、保证金买卖及其他相关业务(一)保证金买卖(含处置)转融通保证金买卖一般涉及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证券公司自身对所交存的保证金进行买卖操作,以实现调仓换股;二是证券金融公司对违约证券公司的保证金实施强制平仓。在转融通保证金买卖方面,证券公司或证券金融公司通过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以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直接申报买卖相关担保证券。在交易结算方面,上述保证金买卖比照现有证券交易业务办理清算交收;相关清算交收数据比照现有做法发送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金融公司。若有交收违约,亦比照现有业务处理。在对应的证券交收时点,结算系统记增(或记减)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应收(或应付)证券,并相应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记录。在对应的资金交收时点,结算系统记增(或记减)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应收(或应付)资金,实现担保资金闭环运作;担保品管理系统相应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记录。(二)其他相关业务若涉及新股申购、配股权和优先认购权行使、权证行权、可转债转股、现金选择权行使、债券回售和强制赎回等业务,由证券公司直接以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进行申报(除强制赎回无须申报外),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提交相关申报。后续清算交收业务比照现有业务办理,相关清算交收数据比照现有做法发送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金融公司。若有交收违约,亦比照现有业务处理。
本文标题:中登-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简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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