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装卸车操作规程1.目的为确保公司内装卸车安全作业,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规程,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仓库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适用范围本规适用于胜曦公司生产区域的原料和产品装卸车作业。3.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公司内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进行审批。3.2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装卸车作业操作规程,对具体的操作过程实施监督。3.3生产车间负责具体装卸车作业。4.产品装车操作法4.1在产品装桶过程中,首先检查桶有无破裂情况。4.2在产品的装桶过程中,必须开启镀锌桶的小盖,保持压力平衡,避免物料喷溅。4.3在产品的装桶过程中,至少有三人操作,一人开闭泵开关,一人掌握管线,一人看磅。4.4关闭泵后,须停留片刻,待管线内的产品流尽后,再抬起管线。4.5装车时必须再次确认辆配备化学危险品运输三证以及安全防火帽情况。4.6车辆必须停靠在撞车区域了,并令其停车熄火,安好接地线。4.7装车前必须了解装卸物品的数量、规格、品种、储存和搬运方式,检查包装容器及产品标签是否完好,对包装容器有缺损、变形的应及时作出安全处理。4.8装车时为防止货物垮落,货物装车不应超过规定的高度,同时应做好防雨、防晒措施。4.9产品装车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技说明书的安全注意事项,一般应轻拿轻放,避免撞击、重压、磨擦、倾倒。4.10装人员、司机等应关闭手机、禁带火种,作业现场禁止有其他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5.原料卸车操作法5.1卸车前准备5.1.1接到送货通知单后,胜炼化验室取样检查原料是否合格,QC化验合格后卸车,不合格退货处理。25.1.2检查驾驶人员三证(危险品运输证、驾驶证、押运证或从业资格证书),证件不全或第一次送货的车辆由车间安全员办理卸车手续,检查车辆的安全配备符合要求后,进行计量。5.1.3卸货车辆停放在中间罐区卸车制定区域内,垫好防滑枕木,并提醒司机拉好手刹必须熄火。5.1.4检查车体、罐体以及车上的安全设施(防火帽、紧急切断阀等)。5.1.5接好卸车静电接地报警仪后,连接好管路,静止10—20分钟充分导除静电后方可进行卸车作业。5.1.6卸车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劳保和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卸车现场安全。5.2卸车5.2.1检查储罐管路的泵、进出阀门开关正确。5.2.2开泵卸车,卸车过程中加强巡回检查,防止泵、管路出现泄漏等异常。5.2.3卸车时注意观察储罐液位变化,要防止满罐溢出造成跑料。5.2.4物料卸完后,全面检查各阀门、仪表、连接管道断开,处理完毕确认无异常,方可指挥罐车离开。5.2.5用塑料袋包住卸料管的进口,避免异物进入或物料从进料口挥发。6.异常情况凡遇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妥善处理: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发生泄漏,夜间严禁卸车。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为确保公司内检维修作业安全施工,减少检维修作业引发的事故,特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适用范围2.1适用于所有外来单位或个人生产装置的检维修作业。2.233.职责3.1公司生产经理对作业程序和检修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签发《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检修作业实施监督检查。3.2安全生产技术部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检修方案交底。3.3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核,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检修作业要求4.1公司内进行的检维修作业应根据公司《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4.2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公司生产单位必须给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的良好条件,检修单位没有得到生产单位的同意不得任意拆卸。4.4检修前必须对检修部位进行检查,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4.5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标志牌。4.6凡检修项目有两个人以上(含两个人)参加的,必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4.7凡是带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线,检修前必须做好清洗置换工作,经分析合格方能作业。4.8凡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检修工具、机具。4.9检修前,要求生产班长必须与机修工进行安全情况交底,机修工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对象、周边环境,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认断开机器电源、水源、气源,确认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后才能动工。做到“安全交底不清楚不动工”、“末检查工作现场不动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动工”。4.10检修前要检查检修类容所涉及的八大作业票证的审批内容及落实情况。4.11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是否到位。4.12检修前,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备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4.13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检修单位现场监护员联系,当发生故障时,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14检修作业完毕后,检修施工单位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验收审批。4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2.范围凡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均按本规程执行。3.职责3.1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并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3.2动火人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3.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3.4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3.5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查审批。4.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4.1公司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执行公司相关的安全动火管理制度。4.2公司内为禁火区。公司厂区大门口以北为固定动火区;公司生产装置区、中间储罐区及厂区内管道区为特殊动火区;公司厂区与生产装置及中间储罐之间区域均为一类动火区;公司除特殊动火区和一类动火区以外禁火区为二类动火区。4.3动火作业证填写与审批4.3.1在公司固定的动火区和二类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员填写,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批准方可施工。4.3.2在公司一类和特殊动火区内动火,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填写,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4.4分析人员在动火前半小时内做好分析并对分析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取样要有代表性选点正确,如动火条件发生变化,动火负责人及审批人应让分析人员重新取样分析。四小时5以上动火作业,在每天下午动火前应再作动火分析,分析合格才能继续动火作业。4.5动火人员在接到经批准的动火证后,才能按动火证上写明的地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的动火证或动火手续不符合安全措施,动火人员有权拒绝进行动火作业。4.6动火作业中,氧气瓶、乙炔瓶和动火地点三者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七米以上,氧气瓶禁止接触油类,高温及太阳曝晒。乙炔瓶不得放在架空电线、电缆下面,应放在开阔的地方。4.7动火过程中如附近发生大量跑气、跑料等意外情况,应立即灭火源,以免发生火爆炸事故。4.8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不能清除或移走的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9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4.10动火工作除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厂有关安全规程制度。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内高处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2.范围2.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高处作业,明确了公司内高处作业的定义,人员职责,安全要求和《高处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2.2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职责3.1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3.2作业负责人应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3.3一、二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批。3.4三级、特级及特殊高处作业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审批。4.基本要求64.1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m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m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2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A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B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C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D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E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G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H对突然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4.3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4.4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的护身栏杆。4.5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4.6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4.7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以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4.8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4.9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10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4.11高处作业下方,应设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免掉物伤人。4.1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架子、脚手板、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4.13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易燃物,7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4.14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4.15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4.16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4.17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4.18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4.19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4.20《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进入受
本文标题:39安全操作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844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