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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农业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推动德宏州农业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中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0〕83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及《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进工作细则的通知》(德审发〔2010〕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审计、稽查、绩效评价和督查为手段,以州政府确定的当年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促进我州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目的着力解决当前我局部分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促进我局行政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地运用财政资金,努力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保障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农业工作的最佳绩效。三、管理重点(一)州委确定的2010年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州政府确定的2010年20项重要工作、20个重大建设项目、10件实事中涉及我局承担实施的各项工作、项目。(二)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以及当年确定的重要工作所安排的财政资金。四、组织领导为全面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经州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州农业局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暨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雨发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启昌局党组成员、州茶办主任黄廷祥局党组成员、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杨爱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立岗副局长曹明发调研员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进的指导、协调、工作材料汇总、上报及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杨时伦兼任,副主任由局人事科科长刀承煜、局监察室段白玲、局信息统计科科长李正江兼任,抽调李铭、舒平、相进、段韬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五、实施步骤(一)2010年3月,局属各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报州农业局办公室备案。(二)2010年3月,局属各单位收集、分析和整理州委确定的2010年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州政府确定的2010年20项重要工作、20个重大建设项目、10件实事中涉及我局承担实施的各项工作、项目,确定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未列入上述的范围其它重要项目、工作,由实施单位结合实际确定为本单位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报州农业局办公室备案。(三)各单位确定的绩效管理制度重点工作由实施部门于每季度末次月7日前将项目、工作实施的进展情况报州农业局办公室备案。(四)各单位应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及12月15日前向州农业局办公室报送半年、全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报告,以便全局汇总上报。(五)在实施工作中,视情况加以调整和完善此方案。六、具体措施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有序、有效、持久地推行。(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明确专门人员责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既需要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努力,也离不开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局属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做好政绩效管理制度的宣传学习工作。要通过学习培训,努力使全局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好政绩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各单位落实政绩效管理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分类指导,积极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实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及时沟通行政绩效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定向政府报送的工作报告,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行的良好格局。(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局办公室、局人事科、局监察室是监督检查职责的主要承担者。要建立健全实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建立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二级监督网络,公布投诉电话,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进度,实施动态监控,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各科室、各单位不执行或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要充分运用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全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稳步实施。德宏州农业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0〕83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及《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进工作细则的通知》(德审发〔2010〕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提高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提升农业部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在具体实施中,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审计和评价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监察室配合;局办公室、局人事科、局监察室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条各单位确定的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7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实施的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局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第四条各单位确定的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是指州委确定的2010年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州政府确定的2010年20项重要工作、20个重大建设项目、10件实事中涉及我局承担实施的各项工作、项目,以及未列入上述的范围其它重要项目、工作,由实施单位结合实际确定为本单位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第五条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制度,每年选取不低于50%的数量开展督查。局办公室负责落实项目必查制度和跟踪督查制度;局监察室对项目执行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建立和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督查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局人事科、局监察室协助局办公室对重点工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实施部门实施项目的工作效率;(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效率;(三)结合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决策行为、环评和节能、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第七条重点资金是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以及当年确定的重要工作所安排的财政资金。第八条开展重点资金绩效检查和评价,由局办公室和局监察室负责绩效检查及绩效评价。第九条重点资金绩效检查是指局检查部门在对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检查评价行为。第十条重点资金绩效检查的目标是通过重点资金绩效检查,在保证专项资金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揭露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揭示落实有关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十一条重点资金绩效检查常用评价标准包括:(一)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尤其是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办法;(二)经过批准的专项资金预算标准;(三)公认的或良好的实务标准,如行业或地区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四)被评价组织或单位自行制定的标准,如可行性报告、预算、目标、计划、定额、技术标准、产出能力等;(五)有关利益关系方的评价标准。第十二条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局人事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针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专项督查,并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报告1次督查结果。第十三条行政绩效管理评价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管理使用范围,作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奖惩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每年12月,局办公室要通报行政绩效管理检查评价的结果。第十五条局办公室和局监察室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绩效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德宏州农业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0]83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局各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把有限的资金使用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为建设效能政府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行政成本控制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0年,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3月)1、成立领导机构。为全面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经州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州农业局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暨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雨发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启昌局党组成员、州茶办主任黄廷祥局党组成员、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杨爱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立岗副局长曹明发调研员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的指导、协调、工作材料汇总、上报及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杨时伦兼任,副主任由局人事科科长刀承煜、局监察室段白玲、局信息统计科科长李正江兼任,抽调李铭、舒平、相进、段韬为办公室工作人员。2、制定完善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工作方案。3月中旬,按照行政成本的主要内容,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将工作方案下发局属各单位。3、组织学习培训。根据州政府《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培训会议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撰写州农业局培训会的材料;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4、启动宣传工作。根据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步骤制定宣传计划,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适时适度宣传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舆论监督环境,同时宣传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推进工作。(二)推进阶段(4-6月)1、局属各单位制定方案。按照行政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指导局属各单位制定完成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4月上旬上报局办公室。2、统计调查。5月前局属各单位完成行政成本控制统
本文标题:德宏州农业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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