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 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学风纪律整治周方案
1南宁十八中2010年秋季新学期“学风纪律”评比活动周实施方案经过一个假期的休整,我们又迎来新的学年,为稳定校风,正学风、班风,学校在开学初的前两周进行“学风纪律”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组长:蒋明军彭德深副组长:农丽娟、黄林义钟志雅组员:李品兴、葛茂京、冯晓岚、薛红、李冰、蓝梢文、陆卫红、李宾玲、苏火金、谭力明、甘梅、奚英莉、韦振华、李明珍及各班主任二、办法与措施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营建良好的学习外部环境,巩固稳定校风、学风和班风,创设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1、狠抓“学生仪容仪表”和校牌佩戴情况。班主任在开学注册时,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宁十八中学生仪容仪表规定细则》,(见附件一)并具体布置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并及时为学生补办校牌。2、严抓“学生的考勤情况”。对学生的迟到、旷课、早退和请假要做好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扣分。3、狠抓“两操”。提高学生的整体精神面貌。由体育教师对课间操进行打分;由值周班对眼操进行打分。4、抓好学生的课间管理,合理引导学生安排课余时间的学习及娱乐活动,不准在走廊过道追逐打闹,各年级在每节课的课间要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值班。5、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为师生创设良好工作学习环境:各班要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清扫和保洁,最终以领导、校医和学生会的检查为准并计分。三、各项检查内容及相关负责人项目内容分值评先底分负责人备注1仪容仪表105分以上年级组、班主任、校园管理组主要检查校服和留长发、怪发、染发2校牌2010分以上年级组、班主任、校园管理组主要检查校牌的佩戴情况3考勤2010分以上年级组、班主任、校园管理组主要检查迟到和旷课现象4两操106分以上年级组、班主任、体育组体操由体育老师负责评分;眼操由值周班负责检查记录5课间管理106分以上年级组、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园管理组由值周班和管理组负责检查记录6校园卫生3025分以年级组、班主任、冯晓岚、韦振华、李明珍以领导、校医和学生会的检查记录为主四、具体操作方法(评先标准):1、仪容仪表——每人次扣0.5分,两周内超过10人次,取消评先资格;2、考勤:迟到每人次扣1分,两周内超过10人次;旷课每天每人次扣2分,两周内超过5人次,取消评先资格;3、校牌给5天时间补办(8月28日—9月2日),9月3日起统计,补办直接联系我校校讯通负责人小张(电话:15977490065)。不佩戴校牌每人次扣1分,两周内超过10人次,取消评先资格;4、两操——每人次扣0.2分,两周内超过20人次,取消评先资格;5、课间打闹或违纪——每出现一起扣1分,两周内超过4起,取消评先资格;6、校园卫生——班级教室和清洁区两周内扣分超过5分,取消评先资格;7、政教处、团委和管理组也会在两周内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也相应扣分并累积到班级所扣总分中。8、每个单项考核分数达到评先底分的,且总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则被评为学校“学风纪律”评比周先进班级。南宁市第十八中学政教处2010年8月26日(注意:学校8月28日安排补办校牌的小张到校办理补办业务,请各班做好统计。)2附件一:南宁市十八中学生仪容仪表规定细则仪容仪表是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学生仪容仪表应符合学生身份和特长,在美的追求上要讲科学、不赶时髦、不图虚荣、不盲目模仿。为规范学生仪容仪表,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作出如下规定:一、头发。1、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2、学生不允许烫发,不染成非黑色的发色。3、男生剪短发(提倡理平头),不利用发胶、摩丝等定型剂制作怪异发型。4、男生不留胡须,不留鬓角,不理光头。5、提倡女生不留长发,不允许披头散发,过衣领的头发必须扎起,不得使用怪异及过于花哨的发卡。6、不理其他怪异发型。二、面容不画眉、纹眉、不绘眼影;不涂唇膏,不抹脂粉(演出化妆需要除外)。三、服装1、学生进入学校和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校服,不允许改装校服,不允许在校服上乱涂乱画。2、内衣不得长于外套;衬衣必须扎进皮带内。3、学生应佩戴校牌进出校门,不得将校牌拿在手上,遗失校牌须及时补办。四、鞋袜1、进入学校和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准穿拖鞋(脚伤除外)。体育课必须穿运动鞋。2、穿鞋不得踏跟。五、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染指甲。六、其他不佩戴饰物及其他挂件(如项链、手链、戒指、玉佩、“符”、玉环、佛珠、耳环等饰物)。南宁市十八中政教处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本文标题: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学风纪律整治周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860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