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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开创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过去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乘势而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嵩明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嵩明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党和政府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化以保持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全县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一)监督检查职能在突出工作重心、保障科学发展中不断强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护林防火、抗旱救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了涉及金额7449.43万元的扩大内需项目21项,政府性投资项目180项,抗旱救灾资金1291.65万元;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三重工作”,组织开展“三拆”、“三绿”、“四创两争”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检查,加大对园区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共115个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招商引资落地等229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及早开工、迅速推进、按期完工;开展乡镇、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干事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实工作目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及宕欠公款和规范非税收入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市场秩序等的监督检查。(二)惩防体系建设在着力组织协调、全力齐抓共管中不断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定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县域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纪委主动当好县委的参谋助手,在每年召开的县委全会和纪委全会上进行周密部署,县领导带头签订廉政承诺书,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巩固了县、镇、村、组四级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年初及时安排部署、平时认真督促落实、年底全面综合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以改革为突破口,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坚持将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县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呈现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三)效能作风建设在服务发展全局、优化发展环境中不断深化。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效能嵩明”和“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22项精简为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4项精简为53项。改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核心,构建以政务服务中心、园区服务中心及四镇为民服务中心为格局的为民服务体系;建立了《嵩明县重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联审会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作用。大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完成了133项重点制度创新,建立了“三最三严”制度,倡导“五办”作风,践行“一线工作法”,实行“工作成果倒逼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加强行政行为监控,在全县43个行政机关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及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整治会风会纪,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监督。启动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坚持每月对领导干部公务电话进行抽查。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压缩年度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组团和人次,降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党风巡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等工作力度,抓住“不落实的事”、查处“不落实的人”,严格跟踪问效,按照干管权限分别予以问责,2008年以来全县共问责干部78人。(四)干部从政行为在强化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中不断规范。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充分运用传媒、专题讲座、廉政短信、电化教育等形式,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维护党纪”、“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等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举办了“廉洁之光”和“迎国庆廉政文化文艺演出”活动;编印了《嵩明县廉政文化作品集》;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展示征集优秀廉政公益作品120余件。扎实深入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坚持每月向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作《效能嵩明促发展》和《效能嵩明之歌》,在嵩明兰茂网建立了“廉政专栏”,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做好舆论引导。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五年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882人次,诫勉谈话133人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9人次,培训村组干部1400人次。(五)查办案件力度在注重惩防并举、发挥治本功能中不断加大。坚持开展巡回接访排查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县纪委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严肃纪律、端正风气、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县纪委监察局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4件,办理党政纪处分案件66件73人,挽回经济损失282.63万元。坚持惩治腐败与教育保护干部并重,为132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协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六)纠风治乱工作在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关注民生中不断突破。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为重点,认真落实纠风责任制,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办法,促进机关作风根本好转;有效整合社会监督力量,组织聘请特邀监察员及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开展工作;加强涉农物资价格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开展医疗价格检查,推进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切实监管各个环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建筑企业用工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土地政策的监督检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党政机关办公室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活动,对党政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及对96个社会团体、15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进行了清理。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和单位普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对我县各中小学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行为,严厉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七)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在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体系中不断加强。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嵩明县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抓住农村村务、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和村干部权力行使三个重点环节,不断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措施,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级决策议事规则,抓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推行民情恳谈、民主议事、民主听证和质询制度。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向基层延伸,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监管服务制度,全县74个村(居)委会、565个村小组全部实现了“三资”委托代理,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增强履职能力、加大保障力度中不断提升。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创先争优”为推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及“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学习王瑛、刀会祥、杨善洲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五个一”活动,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技能和服务发展的能力。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遵守“五严守、五禁止”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文件精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得到加强。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强配齐纪委班子。对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纪工委工作职能和机制,不断加强纪工委与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调整充实了机关干部队伍。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全局中谋划,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作用;注重在统筹中推进,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并重、推进制度创新与解决突出问题并重、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并重、发挥纪检监察主体作用与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并重,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注重在实践中创新,着眼于破解难题、创新特色,抓点带面纵深推进,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注重在管理中提升,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实效性赢得各级党政组织及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视和支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队伍素质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实绩树立全县纪检监察队伍新形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还不够好;一些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防控机制存在缺漏,少数单位和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少数机关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效能低下的问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本文标题:县纪委党代会报告(工作报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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