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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资损坏赔偿管理办法近期,学校连续发生了几起因学生打闹或者使用不当,造成学校物资损坏的事故,给学校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了教育广大师生自觉爱护公务,养成爱护公务的良好习惯,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1、学校物资管理实行总务处——部门负责人——使用人三级管理模式。2、学校物资管理遵循无缝管理、责任清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3、学校各处室、教室、功能室的物资均已经进行资产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确需变更处室的物资须经总务处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4、学校校舍、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器具,都属于学校财产,任何部门、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损坏或者丢失,凡是造成损坏、丢失的,视其情节进行赔偿。5、学校配给各班级、处室、教研组、办公室的所有设备,都应该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是因为使用不当,或者人为损坏的,部门负责人要查清事故责任人,由事故责任人对损坏物资进行修复或者赔偿,赔偿额视其情节而定,一般不低于损坏物资的原价。6、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打闹,凡是因为打闹造成物资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较重的处以原价1-2倍的罚款。7、严禁学生和教师用利器在课桌椅、柜子、黑板、白板上刻划或者用器物工具在上面敲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情节较重的处以原价1-2倍的罚款。8、教室里的桌椅板凳、电教设备、门窗玻璃、各种开关、门锁由所在班级管理使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妥善管理使用,因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令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照价赔偿,并要追究班级管理、教育的责任。出现正常故障,班主任要在校务平台总务报修栏目上发布报修申请,由总务处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维修。学校将定期统计班级物资报修情况,并以此分析各班级对本班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公物管理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9、各处室、教研组的物资,实行部门负责人管理制度,教师个人申领的物资实行使用人管理负责制,原则上实行谁使用,谁管理。使用人、负责人要熟悉物资的使用规范,定期做好保养工作,以延长物资的使用寿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或者故意损坏的,使用人要照价赔偿,各处室公用物资造成损坏的,负责人要查明真相,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不能查明责任人的,由处室集体承担赔偿责任。10、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器材、仪器,由于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造成物资损坏或者损失的,视其情节酌情赔偿,情节恶劣的除了照价赔偿外,还要在考核过程中扣除相应分数。11、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小学部负责小学两座教学楼和科技楼及小学室外厕所,中学部负责中学楼及中学室外厕所,出现物资损坏的,管理者应查明真相,找出事故责任人,视其情节令其修复或者赔偿。12、物资损坏、丢失赔偿办法(1)赔偿分为现金、实物两种,也可以原样恢复好。(2)赔偿现金的,总额度为损坏物资的实际购进价以及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3)赔偿实物的要经总务处批准,购进实物必须与原物相同或者相近,能满足正常需要。
本文标题:学校物资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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