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对如何实现教育公平的思考
1对如何实现教育公平的思考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已有之的理念。在我国,孔子首先实践了教育的公平,他按照“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打破了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受教育的传统,收取了很多如颜回这样的一箪食,一瓢饮的贪困生。他提倡不分长幼,不论贵贱,不认种族,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他认为学无止境,教育可以是一种终身教育。孔子还告诉学生学而优则仕,让社会的弱势群体充分认识到教育是他们摆脱辈辈代代受苦的最重要的途径,能够改变人们的命运、成就其未来的正是教育。孔子其后的许多教育家都认同教育公乎的思想,而中国从隋朝直到清朝推行的科举制度更使教有公平凸显出重要性,渴望公平教育的愿望深深地扎根于受到几千年文化传统影响的中国民众的心中,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无论家庭是贫还是富,人们不得不把相当的精力与钱财投在孩子的教育上。作为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建国以来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同时期,对教育公平问题有过不同的认识和实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加速和不同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差距的拉大,教育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OO7年4月上旬,国家发改委通报显示,教育收费居去年全国价格举报之首。而在过去6年中,关于教育收费的举报有5年是居于首位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费”、“赞助费”等乱收费问题的实质就是教育公平问题。这说2明教育事业牵连着千家万户,教育公平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教育公平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实现依赖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但是,社会经济文化水平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限的条件下,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保障教育公平,应该是最切实的措施。法律保障、财政政策、教育制度等,都是制约教育公平的主要因素。为此,要实现教育公平的社会目标,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一、完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就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基本政策、公民受教育的基本利义务作了原则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于1980年至今先后通过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专题法律,它们构成了我国现行教育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现行教育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教育实践又检验着教育法律制度的先进性和科学性。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改革开放全面深入,教育事业得到空前的重视和繁荣,同时,营利监控、市场监管、教育公平等一系列问题亦随之越来越实际且尖锐地摆在了人们的面前。中国教育正走在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教育领域新生事物的出现也必然产生新的法律问题,实践的发展要求教育法律制度必须与时俱3进。然而,我国教育立法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与市场经济和新的教育形势相适应的教育制度体系远未建立,现行教育法律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立法缺位问题较严重,造成体系零散不系统。如空缺明确界定学校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学校相关法律制度;空缺保障所有学生受教育权等正当权益的学生法;尤其空缺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教育公平促进法。为此,要从完整化、科学化、人性化的高度出发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对教育公平的社会目标,应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予以保障。新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用法律的形式把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确定下来,明确并严格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不断增长;二是科学设计并明确规定投资教育的权利义务关系,鼓励民间资产进入教育领域;三是规范和引导教育体制改革,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确保公共教育资源分配和享有的平等;四是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均衡不同类别和不同地区的教育发展;五是明确和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寻求救济等正当权益。二、均衡财政投入。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对比以往党代会的报告,多了“财政”两个字,说明党和国家将在公共资源的配置方面加大对教育的倾斜力度。实际上,从1998年开始至今,国家累计安排国债资金约240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仅免除学杂费一项,西部地区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4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中部小学生年减负180元,初中生减负230元。而在全国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更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就在我国逐步加大教育投资,着力为民解决这一重要的民生问题的同时,经费不足仍成为困扰部分学校生存和教育质量的难题。由于办公经费不足,甚至个别农村地区没有办公经费,危房、欠债办学事情时有发生,教师工资难以保证。这些因素又会导致家庭负担加重,辍学率提高。经费的问题不仅导致城市和农村、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严重失衡,而且使一个地区内的教育失衡状况也非常明显。从北京的情况来看,虽然普及了义务教育,但重点学校、名牌学校与优秀教育人才、教学水平、财政支持、资源配置形成固有循环圈,从而出现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等发展失衡问题,进而导致教育机会的不公平、个人实现教育权利的条件不公平。为此,国家应在均衡财政投入方面制定相关政策:1、对教育经费不足和教育资源匮乏的区域域、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有经费的倾斜;对教育经费充足和教肓资源完善配置的区域、对高等学校教育尤其是重点大学要加大监督和监管力度。2、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奖学金等手段保障贫困生和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3、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社会办学、继续教育等多渠道办学模式,初步解决其校舍、教师待遇等问题,辅助实现学有所教的教育目标。4、探索类似重点大学拍卖自有土地以解决资产负债问题的财政新思路,解决财政难题,节约有限的教育财政投入以用于刀刃。为此应严防教育资源浪5费问题,对各种教育资源浪费行为要施以惩罚。三、创新教育制度。除上述教育法律制度、教育财政制度亟待改革创新以外,一些具体体现教育执行行为的制度更有创新的必要,毕竟人们看到的教育是具体发生在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三方行为。1、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教育资源均衡、合理分配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教师,教师是教育公平的保障者。因此,首先要保证师资配备的均衡公平。我国在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在中小学执教至少10年,这实际上是要通过国家政策的导向,调控师资均衡配备,把优秀人才吸引到农村和贫困地区,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除此以外,政府还应通过城市发达地区和薄弱地区的教师福利待遇同步实现,评职、评优政策向薄弱地区倾斜、向弱势学校倾斜等制度让好教师安心于薄弱地区和弱势学校,以保证均衡师资。其次,要保证对教师进行均衡公平搞教育的思想培训。要求教师正确认识教育公平的含义和意义,要求教师要具备搞均衡公平教育的素质能力,要掌握搞均衡公平教育的科学方法,要有安心为实现教育公平而安心本校本岗的决心。以此保证教师在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全面发展时,既顾全“大”局,不以家庭背景、智力水平、教养程度等为依据去划分学生;又关注“小”局,尽可能使每一个不同的学生获得适合自己个性发展的教育。2、创新教育合作制度。目前师资的不合理流动,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单靠师资均衡配奋是很难解决这一问题的,6因为受我国现在的大环境影响,人们对经济利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工作的第一反映,往往是经济利益上的满足程度。在学校竞争中,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对稍微能干一些的教师,虽然学校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培养,但是当有福利待遇稍好的学校向他们抛出橄榄枝的时候,他们会欣然挥手离去。这决不是师德师风的问题,人才的合理流动是竞争社会所允许和鼓励的。这实际上还是反映了我们的制度漏洞。为此,应重视加强教育合作。国家可选派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山区、民族地区等地支教(支教时间可以根据工作的业绩调配),选送弱校教师到强校挂职锻炼;教研上建立综合视导制度、教学上建立“支农扶弱”制度;资源共享,城市学校的旧电脑、旧桌椅、旧图书可以资助给农村学校,重点学校的图书馆等可以向非重点学校的学生开放;尝试建立“校长”流动机制,通过各学校校长的合理流动,让一些名校长把先进、科学、合理的管理经验带到弱势学校去,使弱势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措施,可以达到改变传统观念、树立新资源配置理念的目的,使弱势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获得支持,这对于实现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标题:对如何实现教育公平的思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943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