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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培训课件公司管理制度培训课程规划第一章、秩序维护员值班制度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第三章、奖惩制度秩序维护员实行“三班四倒”制度,即早班、中班、小夜班、大夜班,由三班人员依次轮换值班,每三天一个周期。平均每天每人执勤八小时,三天一个夜班,这样既能保证秩序维护员能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又能保证各岗位执勤人员能有一个良好的执勤面貌。第一章、秩序维护员值班制度第一节、考勤制度第二节、制服、工牌一、上班与下班二、迟到与早退三、加班四、请假五、旷工六、擅离岗位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第一节、考勤制度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2、公司综合办公室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公司员工手册假期管理制度执行。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旷工处理。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一、上班与下班秩序维护员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队员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在打卡机上打卡。二、迟到与早退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队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三、加班四、请假请假不论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五、旷工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六、擅离岗位秩序维护员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15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第二节、制服、工牌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牌;1、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牌;2、工牌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第二章、秩序维护员考勤管理第三章、奖惩制度一、甲类过失二、乙类过失三、丙类过失四、行政处分五、处理公布六、处理的时限界定七、处罚程序八、处罚的取消第一节、奖励一、奖励种类二、奖励条件第二节、奖励程序第三节、违纪过失第三章、奖惩制度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秩序维护人员的敬业精神,特制定秩序维护人员奖惩制度。第一节、奖励第三章、奖惩制度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二、奖励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第三章、奖惩制度秩序维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第三章、奖惩制度秩序维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秩序维护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第三章、奖惩制度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公司秩序维护部,由秩序维护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办公司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实施。2、每半年将对秩序维护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秩序维护人员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队员,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4、大功以上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大会进行奖励。第二节、奖励程序第三章、奖惩制度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违反公司制度者。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6、不使用礼貌用语者。7、经查核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牌、穿工作服者。第三节、违纪过失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第三章、奖惩制度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13、在值班期间睡觉或擅离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第三章、奖惩制度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第三章、奖惩制度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业主投诉时,与业主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发票者。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第三章、奖惩制度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者。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6、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或累计被业主投诉3次以上者。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第三章、奖惩制度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12、盗窃同仁或公司、业主财物者。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第三章、奖惩制度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第三章、奖惩制度对秩序维护人员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2、严重警告:秩序维护人员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3、记过:秩序维护人员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4、降级、降薪或撤职。秩序维护人员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在末位范围及队员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四、行政处分第三章、奖惩制度5、停职停薪。秩序维护人员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秩序维护员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秩序维护员凡触犯警告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公司相关制度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公司秩序维护部复查、公司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可直接对违规队员给予辞退处分。8、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9、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允许受处理者申辩。第三章、奖惩制度1、秩序维护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五、处理公布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下发通报文件。六、处理的时限界定第三章、奖惩制度1、秩序维护人员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秩序维护部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秩序维护工作副经理审批。3、部门负责人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公司秩序维护部处理。4、副队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含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七、处罚程序第三章、奖惩制度秩序维护人员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秀”,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八、处罚的取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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