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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2〕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一二年二月九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实施“三大国家战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为推进新型城市化更好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一、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市化,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城乡空间布局更趋优化。坚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加以培育,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初步形成,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初显雏形。全面推进“七线两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的集群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坚持把县(市)域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单元加以规划,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实现县(市)域范围城乡规划全覆盖、空间资源全统筹、城乡建设一盘棋。坚持统筹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乡村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区块建设,全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600平方公里。大力发展和提升城市经济,启动14个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城市和县城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明显上升。加强城市交通体系建设,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6平方米,城市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一批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平方米。积极推进“数字城管”2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省村庄整治率达6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5%,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已覆盖1333万农村人口,城乡燃气普及率达,客运班线通村率达,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生活持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7359元和11303元,已分别连续10年和26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平方米和平方米。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比2005年分别提高7个和11个百分点。着力提高城乡医疗服务能力,每千人执业医生数、床位数达人和张,比2005年分别增加和,全省人均预期寿命由岁提高到岁。城乡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率先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率先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率先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3+1”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扩权强县改革和中心镇培育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金融体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创新,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二)发展背景。“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模式面临深度调整,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作为人类生产生活主要载体的城市,相互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同时在资金、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从国内看,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国内需求不断扩大,国家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核心是提升工业化、加快城市化,促进各区域加快发展、协调发展。从我省看,正处于人均GDP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新阶段。实施“三大国家战略”,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成为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这一时期,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都市区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市群在促进城乡、区域、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城市化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突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要素集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带动农村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3我省城市化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城市化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为:大城市带动力不强,小城镇布局分散,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水平较低;城市发展中重量轻质、重建轻管等现象仍然存在,土地城市化大大快于人口城市化,还存在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城市综合承载力不高、“城市病”突出等问题;农村建设相对滞后,以城带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任务依然艰巨;城乡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等。(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浙江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人口城市化为核心,以统筹城乡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城市群和都市区为主体形态,着力增强城市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的能力,着力增强城市创造宜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能力,着力增强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综合考虑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二五”时期浙江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到201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63%以上,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城市群和都市区功能明显提升。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初步完善,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加快发展,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的功能不断增强,与周边大中小城市的交通更加便捷、联系更加紧密,初步形成中心城市与邻近县市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到2015年,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达到70%左右。——县域城镇集聚能力不断增强。县城建设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不断加强,以中心村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取得新进展。到2015年,全省各县(市)基本形成“一城数镇”的发展格局,将一批有条件的中心镇基本培育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集聚的人口合计达到全县(市)的50%左右,经济总量达到70%左右。——统筹城乡发展再上新台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成效显著,以城带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产业融合联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有序,人才、技术、信息交流密切,生态文明交相辉映。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城乡一体的户籍、就业、社保、土地、投资和公共服务体制基本确立。到2015年,基本建立有利于农民转移转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显著缩小,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新型社会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城乡居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4二、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全省城镇空间结构、功能结构、规模结构优化完善,加快形成“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络化”的全省城乡空间布局框架和“47624”的城镇体系结构。5(一)分类推进城市化。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谋划全省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布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格局。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地区要优化开发,加强城市空间集约利用,引导人口、经济要素在不同城镇之间分层流动,深化城镇之间的经济社会联系,促进城镇向集约化、组团化的方向发展。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集聚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要重点开发,加快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人口和经济集聚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引导城市向现代化、集聚化的方向发展。对影响全省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农业条件较好的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经济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采用点状开发模式,推进少数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城镇的适度集聚,促进城镇向生态化、特色化的方向发展。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加快推进人口、产业向其它区域有序转移。在平原地区,以提升城市化质量为主,加快城镇群资源整合,推进都市区、城市群发展。在沿海地区,以增强城市化活力为主,加强陆海联动,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在山区,以提高城市化水平为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口产业集聚发展。(二)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全省城镇空间结构、功能结构、规模结构优化完善,加快形成空间分布合理、不同能级城市功能互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省域中心城市人口、要素、产业集聚,增强城市经济综合实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把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培育成为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大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促进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6(三)推进城市和产业转型发展互促共进。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互动发展,将城市群作为城市化的主体形态,提升和发展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构建城市群提升产业带、产业带支撑城市群的发展机制,形成产业带与城市群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按照“优、新、高、特”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以加快建设杭州大江东、杭州城西科创、宁波杭州湾、宁波梅山国际物流、温州瓯江口、湖州南太湖、嘉兴现代服务业、绍兴滨海、金华新兴产业、衢州绿色产业、舟山海洋产业、台州湾循环经济、丽水生态产业、义乌商贸服务业等14个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有效集聚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先进制造业和高效生态农业,不断增强产业集聚区的城市配套、科技支撑、生态保障和生产性服务等功能,加快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三、加快建设都市区,着力提高带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能力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加快城市及郊区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形成杭、甬、温三大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一)杭州都市区。杭州都市区包括杭州市区和临杭(杭州市区)地区,以杭州中心城区为核心区,以临安、富阳、德清等城市的中心城区为外围主要的人口和产业集聚点,形成“一核多点”的空间形态。“十二五”时期,杭州都市区要进一步优化
本文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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