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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形成:涂尔干一、社会学的研究层次、对象和方法二、社会团结与劳动分工论三、对自杀现象的研究四、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五、简短的评价第一节生平与著述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是法国学院社会学的创始人和古代或原始社会研究方面最有影响的早期理论家。生于法国的犹太人家庭,遵循一代实证主义的伟大共和派学者的教育和意识形态道路。受教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获哲学教师学位和博士学位。在公立中学短期执教之后,赴德国一些大学执教一年,研究社会理论。回国后被任命为波尔多的一所法国大学的“社会科学及教育学”首任讲师(1887)。1912年转到巴黎大学文理学院,在该学院担任教职直到逝世。EmileDurkheimisconsideredbymanytobethefatherofsociology.Heiscreditedwithmakingsociologyascience,andhavingmadeitpartoftheFrenchacademiccurriculumasScienceSociale.Duringhislifetime,EmileDurkheimgavemanylectures,andpublishedanimpressivenumberofsociologicalstudiesonsubjectssuchasreligion,suicide,andallaspectsofsociety.作为学院派的代表人物,毕生致力于社会学的“独立运动”,第一位开设社会学课程的社会学家1887年,波尔多大学第一位获得社会学教授职位的社会学家1896年,索邦大学在涂尔干的努力下,法国学术界承认社会学的独立学科地位“社会学年鉴学派”(法兰西社会学派)创始人「社会秩序如何成为可能?」(Howissocialorderpossible?),始终是他一生最为关注的课题。1870年普法战争法国失败后,其家乡Epinal被割让给普鲁士,所以他在12岁的时候,就特別感受到失去故乡的痛苦。普法战争失败后,法兰西所建立的第三共和,社会秩序与政治结构不稳定。如何重建一个新的法兰西的社会秩序,以及整个欧洲社会新秩序如何重建,成为他一生社会学志业所最关注的课题。对他来讲,社会学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创立这门学问,并不是要为了学问而学问,而是要为了具体重建欧洲社会新秩序、新道德,甚至新宗教而创立的新的学科。所以,涂尔干研究社会团结、社会分工、宗教、自杀等一系列的“社会事实”。四大著作:《社会分工论》(1893年初版,1902年再版)、《社会学方法论》(1894/95年初版,1901年再版)、《自杀论》(1897年初版)以及《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初版),这四大著作反映了他一生关注的社会秩序的命题。Durkheim的后期工作放在古代社会的研究,尤其是原始宗教和社会组织的研究上。他阅读当时英国宗教人类学家,包括Smith和Frasier的著作,对原始社會深感兴趣。从1896年开始更专门从事宗教的研究。一、涂尔干的社会观(一)社会唯实论(二)社会整体观社会学不涉及个体层次,它只把社会层次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第二节社会学的研究层次、对象和方法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一)什么是社会事实?(p,110)“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存在于个人之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涂尔干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解释。(二)社会事实与纯粹个体事实的区别:1、社会事实的外在性(存在于个体身外)。2、社会事实对个体的强制性(尤其出现在抵制时)。3、社会事实的普遍性(共通性或共同性并不必然是社会事实)。(三)哪些社会现象可以称为社会事实1、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这类物质性社会事实构成社会的“解剖结构”。社会形态学就是专门研究这类社会事实的。2、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涂尔干把这类社会事实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这类非物质性社会事实构成社会的“生理结构”。对它们的研究又构成社会学的又一门学科:社会生理学。可见,涂尔干强调以“共同的外在特征”来研究那些集体的普遍现象,如道德、宗教、法律等,并将它们看成像事物一样的“社会事实”,可以对个人产生强制的约束能力。(四)涂尔干确立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意义三、社会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一)必须把社会事实看作一种“事物”,即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物。1、反对当时流行的研究社会现象的主观内省法。2、把统计方法作为社会学观察的重要工具,以弥补直接观察的不足。这样可以保证社会学研究始终处于社会现象层次而不滑落到个体层次。(二)社会事实能够而且只能用其他社会事实加以解释。1、这一原则确立了社会学研究的解释层次。2、这一原则体现了涂尔干社会学的基本精神:研究社会必须禁绝任何形式的还原论。社会学解释不仅无须借助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解释,相反地,必须把任何基于个体层次的生物学或心理学的解释排除在外。涂尔干认为,个人心理现象只能是社会现象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三)不能把社会事实的起因和它所发挥的功能混为一谈。1、涂尔干认为,功能解释代替因果解释的做法会导致社会学向心理学的还原。(1)对目的论所作的批判(2)功能分析不能取代因果分析。功能分析是一种共时性分析,而因果分析常常是历时性分析。2、涂尔干赋予因果分析特殊的重要性。自然科学用以确定因果关系的诸多方法中只有共变法适用于研究社会现象。(1)何为共变关系或相关关系?(2)因果关系与共变关系的关系如何?(3)如何确定真正的因果关系?涂尔干提出一种控制比较的方法,(p,115)(4)研究步骤:假设—推测—检验四、涂尔干关于社会学研究层次、对象和方法的重大意义1、涂尔干提出了研究社会的完整方法。这一方法可以分为三个部份,即研究层次、研究对象的界定和研究的具体程序。关于社会事实的阐说,使涂尔干当之无愧地成为社会学整体主义的创始人。而涂尔干的研究方法,虽然现在看来比较粗糙,但也不失为当代社会学经验研究程序的前身。涂尔干在他的各种具体研究中,都大体上坚持了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提出的方法论原则,也可以说,这些具体研究,是他为其方法论的效用提供的成功案例。其中,《自杀论》最彻底地坚持并最完美地体现了涂尔干的方法论原则。2、涂尔干使社会学真正成为了一门有别于其它学科的科学。涂尔干的前辈们尽管提出了“社会学”的概念,但他们有关社会学的著作并没有彻底脱去哲学中形而上学的外衣,社会学只是在涂尔干这里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涂尔干不仅明确给出了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还给出了研究方法,从而完成了“社会学与哲学的分离”及“社会学与心理学的分离”这两大任务,使社会学真正成为了一门有别于其它学科的科学。美国社会学家米切尔在《社会学一百年》一书中曾有过这样的话:“涂尔干的著作对社会学发展的重要性是无可估量的……没有他广袤的知识恩泽,社会学到今天一定还是贫瘠不堪;确实,可以断定,他的影响超过了社会学历史上任何一个单个的个人。”休息一下!课堂讨论:请用日常生活的例子来说明“社会事实”是如何外在地作用于人们的行为的?第三节社会团结与社会分工在涂尔干看来:1、社会团结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事实,它影响和决定着其他社会事实。2、涂尔干的基本社会学理论以社会团结为主线而展开:社会团结的产生(宗教研究),社会团结的类型、特征和功能(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社会团结的基础(集体意识、道德),影响社会团结的因素(社会分工),社会团结的维持(中间职业团体)及破坏(社会解组、失范及越轨行为)等等。(1)有关社会团结与社会分工的理论,集中体现在涂尔干1893年的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里。这本书也是涂尔干的开山之作。一开始他就显示了他反对单一的功利主义思维的立场,他指出社会是多元的,是由种种矛盾的部分组成的,是要适应相互矛盾的种种需要的,必须有一种限定与平衡。他选取的题目是一个经济学的对象,但他却要从其中找出非经济的内核来。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就是,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经济现象。(2)在这部著作中,涂尔干既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功能”、“社会容量”、“道德密度”以及“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这些后来一直为社会学界所沿用、修正和争论的概念,也通过对“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环节社会”与“分化社会”以及“压制性制裁”与“恢复性制裁”的纵向二元划分,探讨了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概言之,涂尔干的社会学主义之基本立场在本书已初现端倪:一切存在与现象的根源,皆为“社会”。一、社会团结的含义1、社会团结与“社会内聚力”、“社会整合”的含义大体相同。指的是把个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纽带,是一种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包括直接的和非直接的联系。2、涂尔干提出“社会团结”概念,是想说明个人是如何与社会结合在一起的(把个体联结为社会的纽带是什么)。在涂尔干之前,有关把个体联结为社会的纽带(社会团结)的理论,主要有:卢梭的理性契约;孔德的国家的强制力斯宾塞的出于个人利益的自由竞争涂尔干认为,社会团结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共同道德规范,即那些被称之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良心”的东西。集体意识为建立社会秩序提供了保证:使理性契约得以缔结和履行、自由竞争得以进行、法律制裁得以实施、国家权力得以执行。3、涂尔干把社会学规定为研究道德的科学◆原因(p,117)4、涂尔干对道德规范的作用范围和性质的基本看法:(1)道德规范作用与一定的社会条件相联系,并随着这些社会条件的改变而变化。(2)对道德因而也是对社会团结类型影响最大的是社会分工。二、社会团结的类型: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涂尔干对社会学的最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把社会团结区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种类型,并用来分析所有的社会,而不是社会中的组织。涂尔干提出社会团结类型概念,是为了考察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变化的社会根源以及这种变化对社会结构所造成的影响。(一)机械团结机械团结存在于不发达社会和古代社会,它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人个体结合在一起。1、以机械团结为纽带的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社会中个人之间的差异很小,集体成员具有类似的特质,即情绪感受类似、价值观类似、信仰也类似;由于人与人之间没有产生分化,这样的社会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社会分工的不发达);“如果你见到了一个美洲土著,你就见到了所有的美洲土著。”(涂尔干)个人的行动总是自发的、不假思索的和集体的;社会成员的相互依赖性低,社会联系的纽带松弛;社会同宗教联结在一起,宗教观念渗透了整个社会;机械团结的一个明显的客观标志是“镇压的权利”,要求绝对一致的压力不断压抑着人的个性,个性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越是缺少社会分工,成员之间的同质性就越高,集体意识的力量就越强大,独立性就越强,对个人的控制也就越严格,要求个体整齐划一;在极端的情况下,集体意识可能完全淹没社会成员的个性。以机械团结为纽带的社会中,也存在社会分工,但社会分工处于最低限度。比如,因为年龄和性别的差异可能会造成某种专门化,年长者可能被期望去作领导,或者作为有智慧的咨询者,
本文标题: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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