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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离相对基准面2m及其以上,且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执行,具体划分如下:a、高处作业高度在2至5m时,为一级;b、高处作业高度在5至15m时,为二级;c、高处作业高度在15至30m时,为三级;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为特级。2、高处作业坠落半径这里将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R表示,相对基准面的基础高度以h表示。根据不同的基础高度h,规定坠落范围半径R分别为:a、当h为2~5m时,R为3m;b、当h为>5~15m时,R为4m;c、当h为>15~30m时,R为5m;d、当h为>30m时,R为6m。3、高处作业及其危险性高处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在预制场进行施工作业中,凡所在区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洞、坑、沉箱舱格等坠落高度离相对基准面2m及以上的登高作业时,视为沉箱施工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一项需要身体健康、精力集中、动作灵活的工作人员,在明确有序的指挥2下进行的作业。在经过长期的习惯性工作后,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容易被人们忽视,作业人员往往面对大量不安全国素而不顾,以致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机械化器具的进步,沉箱预制高度也在提高,如果不重视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不重视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时用力不当、重心失稳等,都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4、高处作业安全的重点要求(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如患有恐高症、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有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场所的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和昼夜显示的警示标志。(4)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5)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进行固定。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作业工具应装入随身工具袋,拆卸的物料不得向下抛掷。(6)高处作业不宜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必须进行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搭设安全防护棚或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7)高处作业应设置爬梯,作业人员不得沿立杆或栏杆攀登,也不得翻越栏杆和用力依靠栏杆。3(8)高处作业人员在高处不准向下投掷物品,大件工具要挂牢,防止滑落。地面的指挥人或监护人,应和登高作业者有预定的联络方法和信号。(9)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不得用绳子绑扣方式替代挂钩;使用时应高挂低用,拴挂在人的垂直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牢固点上;多人作业时,人和拴挂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10)高处作业应设置爬梯,作业人员不得沿立杆或栏杆攀登。(11)雨雪天气应采取防滑措施,风力大于等于6级或雷雨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12)人行塔梯应根据施工需要和工况条件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人行塔梯在高度方向应每隔4~6m设一平台,踏步高度不宜大于30cm,踏步梯应设置防滑设施和安全防护。②人行塔梯顶部和各阶平台应满铺防滑面板,四周应设置安全防护。③人行塔梯安放时,地基应稳固,四脚应垫平,并应用脚底螺栓等进行封固。塔梯安放在驳船上,四脚应与甲板焊牢,必要时还应增设斜撑或缆风绳等。④螺栓连接的分节塔梯,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退扣措施。(13)安全网的质量、使用和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出厂合格证应妥善保管。安全网安装和使4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安全网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不得系挂网格绳。安装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②安全网安装或拆除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③作业面与相对基准面的高差超过3.2m且无临边防护装置时,临边应挂设水平安全网,外侧挂立网封闭。作业面与水平安全网之间的高差不得超过3.0m。(14)高处作业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的质量、使用和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出厂合格证应妥善保管。安全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检验。安全带使用应高挂低用,并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②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亦不得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③安全带的各部件不得随意更换或拆掉。需要换新安全绳时,其规格及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规定,并应加设绳套。④安全带应经常检查,发现下列情况应作报废处理:a、织带磨损、灼伤、酸碱腐蚀;b、织带出现明显变硬、发脆的老化现象;c、金属部件磨损出现明显缺陷以及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15)安全网、安全带应由专人检查、发放和保管,并应存放在干5燥、避风、避光、无化学品污染和尖锐物的仓库或专用场所。5、预制场高处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落实“三宝”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一是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是要正确佩戴,尤其是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使其在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时起到保护作用;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并确保高挂低用;外片钢模板桁架后、人行过桥、爬梯必须设安全网。(2)落实“护栏”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外片钢模板的走台、外工作平台必须设置1.2m高的护栏,并设置18cm高的踢脚板。(3)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工序逐项实施。(4)禁止垂直方向交叉作业。(5)梯子必须牢固,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底脚要有防滑。踏步30~40cm,与地面角度70°~75°。(6)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等易滑鞋上岗或酒后作业。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7)禁止在大雨及六级以上强风、大雾、视线不好等恶劣天气从事作业。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8)高处攀爬应系有安全绳,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不得手持器物,施工用具、用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者用其他方式运输到工作界面。6(9)禁止抛掷施工用具、用料,以防伤人。(10)施工用具、用料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完应放置在工具箱内,禁止存放在模板上,以防坠落伤人。(11)雨天和雪天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清理完善。(12)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3)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操作,防止扑空闪跌发生事故。6、高空作业监督责任制施工现场实行高空作业监督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1)安全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监督安全员、施工员做好逐层交底工作;(2)协助安全员排除安全事故隐患,按时召开安全会议,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安全员:(1)安全施工现场的主要监督人员,对工程中的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2)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考试,7每天巡视高空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高空作业构件进行安全检查,按时召开安全会议;(4)做好高空作业的资料、记录、收集和归档工作。施工员:(5)安全施工现场的监督人员,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对工程中的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6)组织施工人员进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巡视高空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文标题: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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