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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质量标准与中药的科学发展张贵君·张春晖刘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北京100102《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09年第11期中药是几千年来中医学临床实践传承的产物和治疗疾病的直接物质,传统的中药质量标准是与临床疗效对应的。对中药的质量鉴定,经典方法可归结为看、嗅、尝、试、量五法。通过对中药形态特征研究发现,中药的临床疗效与其药用品种的产地、采收季节、加工方法、依法炮制、科学配伍等密切相关.遂出现了优质巾药的代名词,即“道地巾药”,即疗效确定的中药。从这一观点来看,道地中药实际上是指患者服用有效的直接物质一复方及其饮片(复方的原料),因为单味中药的功能是通过配伍来实现的.饮片是复方的配伍组分也是中药的起点。什么是道地中药?道地中药就是指其在适宜的生长条件和经过多年精心培植、加工,逐渐形成的历史悠久、品种优良、生产及加工技术成熟、质量稳定、I临床疗效显著的常用中药。从“现代中药”的发展来看,中药的质量标准逐渐趋于完善,它经历了形态评价和化学成分含量评价的漫长发展过程.自21世纪起,逐渐进入了生物鉴定特征的评价阶段。'm;j;m8{%Q0En8L9M!z0F在采用化学成分含量评价中药质量期间,研究的思路和内容出现了偏差和误区,并相继出现了用化学成分作标准品来标定巾药的现象,认定所含的某种或某几种化学成分就是中药的标准品(标准中称之为“化学对照品”)。实际上,作为中药标准中的化学对照品的提法是一种文字游戏.从本质上说就是在用化学单体的标准物质来标定具有药效组分的中药,用单一或几种化学成分作为中药的标准物质.这是一个科学的盲点。属于科学知识的重大错误。这一错误导致了中药发展速度停滞了近20年。!J-X4V(`)U0u众所周知,中药现代化提出以来,科学家们试图在制约中药发展的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提出了一系列的关键问题。但中药发展速度始终缓慢、似乎前途越来越渺茫,中药的问题逐渐趋向于复杂化。我国现行中药质量凸显的问题表明:中药质量标准是影响中药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国现行的中药质量标准凸显的问题归纳如下:1现行中药标准主要是药材的标准中药以复方的形式应用于临床.复方是由配伍组分饮片构成,即饮片是真正的中药原料。众所周知,药材来自于天然的植物、动物和矿物,按照传统的药用品种规定采集这些生物的药用部位和矿物,再经过加工、炮制使之达到符合临床用药的要求,再经过配伍、制剂才能在I临床使用。药材作为饮片的原料,其标准应该是中药原料标准。7l:T!i1{&K+v)B,T目前判断中药产品合格与否.主要的依据是某种成分的含量,要使中药合格的唯一办法,只能是调整化学对照品的含量了。问题不是对某种成分含量测定的方法是否适用,而是测定的成分是不是能够标识中药的存在。2用化学单体来标定或控制中药的质量是科学知识的错误:^.H5U$B;e-}9z中药是由药效组分和天然辅料构成,不是单一化合物。统计的资料证实:国家现行标准中药材标准(2005年版药典).有148种药材用单一化合物来定性、44种药材用2个化合物来定性;有177种药材1个化合物来定量,有35种药材用2个化合物来定量。在标准中用一种化学物质标定多种药材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个成分也好,两个成分也罢,本质上都是化学单体,均不能评价某种中药,尤其这些化学单体不具备中药的疗效特征。此外,用药材中不能代表中药的物质评价或标化中药,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采用化学单体来标化和控制中药的质量,控制的只是中药中的某个成分,而不是中药本身,也就是说化学单体不是中药的标准物质。4]9^8e'Q^!O.O&[)_中药标准物质的概念错误引发了一系列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使质量鉴定的结果无从考察。例如,检查六味地黄丸中山茱萸是否合格或存在。检验者则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测定熊果酸的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这样就引发了用熊果酸高含量的山楂等代替山茱萸的现象。%R!Y'^,](tYj,@)W问题在于,规定的化学对照品是通过测定药材中该成分的含量最后确定的.没有考虑到饮片和复方制剂、临床的疗效等诸多因素。忽略了该成分测定中样品制备方法和生产工艺的一致性,所以引发了上述问题。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当你对产品原料中的该化合物进行测定时。若发现其含量偏低,说明含这种成分的原料是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制造商想尽一切办法改变工艺使该化合物达到最佳富集,这样就出现了在产品中加质量标准规定的化学对照品的现象。加化学对照品后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却出现了两个致命的问题:一个是由于加化学对照品改变了中药的药效组分;二是为了使对照品达到富集的要求必须改变生产工艺。此时的产品中某种化合物达到了:[;C6^`*}2cj#n要求,但整个产品药效组分发生了本质的变化。那么,表面上的质量和实际的质量出现了不可校正的误差,即疗效和质量标准相脱离。3规定的中药化学对照品是导致商品中药不安全的主要因素2E$d#k0M'?.l临床中药具有严格的配伍原则,而目前规定的质量标准绝大多数是含量只有下限没有上限的化学对照品。存在着明显的用药不安全和无效性因素。曾有学者对现行标准中规定的中药化学对照品进行药效试验,结果发现。这些化学对照品的生物效应却与其标识的中药药效不对应。这就说明,在这个标准下标定的中药是不能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f&y-]:v5X,K.K-~4药材栽培品的质量评价是中药质量标准发展误区的畸形产物-B&g5k7d(~:U%o:M+u药材资源由丰富走向匮乏.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近几年来兴起的药用植物栽培运动.一方面冲击了农业.另一方面以中药的名义生产了大量的“生药”并认定了“GAP基地”栽培的药材就是优质中药.用可测的化学成分自拟质量标准.令人瞠目结舌。有些药材在传统中药中使用的是野生品,如果我们使用其栽培品,必然存在着功效上的差异。那么栽培的得到的药材仍然按照野生的传统中药使用,结果造成了疗效的不确定性,引发了质量的争议,而这些栽培品的质量评价指标仅是化学成分的含量。栽培品的大量使用导致了中药疗效的下降。此外,对“GAP基地”的确认有待探究,多数药用植物栽培需要倒茬。栽培基地之说是否有些牵强,不可能在规定的基地每年都连续栽培该种植物,所以说,盲目的药用植物栽培运动及其对应的化学质量评价必须停止。非中药栽培基原的药用植物应该作为新资源研究,不可直接人药.更谈不上优质之说。5中药的标准物质是组分中药对中药的质量标准研究实践证明:单一化合物不具备中药的疗效.用其作为标准难以对中药质量进行控制,更无从提及中药临床用药的有效、安全与稳定。中药的质量标准必须以药效组分为基准制定。药效组分的存在是临床中药本质特征。有着千百年的临床数据和中医药基础理论的支撑,中药药效组分理论与中药传统理论相吻合,因此,用于中药质量控制的物质即中药的药效组分,而绝非某个或某几个单体物质。质量就是生命.中药质量标准的制定关系着中医药能否健康发展或存在。以中药的方法研究中药,用中药药效组分标定中药.从而建立适用于中药的质量标准,这是未来中药发展的必然趋势。“中药药效组分理论”是指导中药发展的划时代新理论。传承的中药必定是在中药药效组分理论指导下产生的“组分中药”.组分中药是真正的未来中药、也是传统中药的标准物质。
本文标题:中药质量标准与中药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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