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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表格内容制定机关常见法律形式法律效力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一高三依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次于《宪法》和《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规章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次于会计行政法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规范性文件财政部10个P3次于会计规章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党委会《江苏省会计条例》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效力1、国务院财政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即国务院财政部主管全国,县级以上财政部管地方)2、会计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但须报国务院财政部备案。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且主管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5、财政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8、记账本位币:一般使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币业务教多的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以外的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9、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只能由出具单位重开,而不能在原始凭证上更正。10、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11、必须在财务报表上签名并盖章的人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即会计主管)、总会计师。二、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期限种类永久年报、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15年绝大多数10年无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后3年月报、季报2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凭证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件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13、会计档案的归档、移交①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②保管期满后,会计部门应当将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归档,编制清册。③向档案保管部门移交时需编制移交清册,档案部门接收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即入档后的会计档案不得随意拆封。④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以防丢失。⑤遇到特殊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复印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14、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3、5、10、15、25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15、会计档案的专人负责监销: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同级财政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财政部: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16、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②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无论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17、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结构和会计人员18、单位内部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19、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符合4个要求:①记账人员与业务的审批人、经办人、财务保管人职责相分离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重要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制约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19、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财政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20、除财政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督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21、财政部对以下4个方面实施监督:①监督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监督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③监督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④监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322、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以下几个因素:①单位规模的大小②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③经营管理的要求23、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①根据资料进行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报告)。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业务。24、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5、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2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登记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的备案调转登记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登记27、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会计职业道德28、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29、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2)出纳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30、以下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部门人员保管会计档案、医院收费员、商场收银员、药品库记账员。31、总会计师1)总会计师不是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即会计主管),而是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职务。2)可以设置总会计师的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3)设置了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职务,如副总会计师。3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即会计主管);3)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33、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2)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因病暂时不能工作3)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的有:交接双方、监交人。4)接管人应当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簿,不得另立帐簿。5)移交人对移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接替人不对移交过来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34、法律责任1)有以下情况的,对单位处3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个人处2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①不依法设置帐簿②私设帐簿③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④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帐簿或登记帐簿不符合规定⑤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⑥向不同使用者提供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不一致⑦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记账本位币⑧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资料毁损的⑨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⑩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2)其他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单位:5千以上10万以上的罚款会计:3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且被县以上财政部吊销从业资格证书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单位:5千以上10万以上的罚款会计:3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且被县以上财政部吊销从业资格证书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凭证、帐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单位:5千以上5万以上的罚款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构成犯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机密罪严重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5、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5会计信息三、比较型的知识点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区别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为性质外部:管辖关系内部:行政隶属关系制裁对象任何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依据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公务员法律规范救济途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起诉2、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主要区别区别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的机关司法机关特定行政机关依据的法律法规《刑法》行政法规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刑和附加刑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3、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职业道德的区别区别会计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性质他律性自律性作用范围外在行为和结果外在行为+内在精神世界表现形式成文规定成文规定+不成文规定实施的保障机制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自觉遵守四、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单位主管国家工作人员会计人员执行机一3000-500002000-20000行政处分吊销会计证县以上财政部门刑事责任二5000-1000003000-50000同上同上同上刑事责任三5000-1000003000-50000同上同上同上刑事责任四5000-50000刑事责任五行政处分3五、违反现金管理的法律责任罚款行为10-30%金留坐借白范10-50%违反两个“不得”30-50%套公相50-100%专项控制商品6六、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分类用途开户证明文件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1、办理日常转账结算2、现金收付1、营业执照正本2、批文、登记证书、证明3、税务登记证一般存款账户1、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结算2、存入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1、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3、借款合同专用存款账户专项资金收付(能否存取现金不同账户规定不同)1、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3、批文、证明临时存款账户临时资金收付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3、批文、安装合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款能证明有效身份的证件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方式账户名称开立方式能否存入现金能否支现金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制可以可以一般存款账户备案制可以不可以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核准制不同账户规定不同不同账户规定不同其他备案制临时存款账户核准制(注册验资、增资验资的除外)可以可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备案制可以可以7八、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支票内容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概念1、签发人:出票银行2、付款人:出票银行3、付款日期:见票即付1、签发人:收款人、付款人2、付款人:承兑人3、付款日期:指定日期支付1、签发人:出票人(单位和个人)2、付款人:银行3、付款日期:见票即付用途及种类可用于办理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按承兑人不同分类: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1、现金支票:只能提现,不能转账2、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现3、普通支票:既能提现,又能转账4、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现使用范围同城、异地同城、异地同城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超一个月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自出票日起10天必须记载事项1、名称2、无条件支付字样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7、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办理程序1、申请2、出票3、流通4、提示付款5、付款6、退票及权利丧失1、出票2、承兑3、流通4、提示付款5、付款1、签发2、提示付款3、付款使用要求1、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票2、银行汇票可以记载法定事项以外的事项,但所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3、不得更改的项: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4、签章:公章+私章5、银行汇票和解讫一并交付、一并使用6、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7、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的,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8、票面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关系票面金额≥实际结算金额银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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