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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特征分析来源:《新华文摘》2010第14期第10页作者:吴忠民发布日期:2010-8-3[关键词]社会矛盾;民生需求;官民矛盾;诉求方式[摘要]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中国是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使得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呈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官民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诉求方式相对温和;解决社会矛盾的两难境地;社会矛盾的生长空间很大。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中国是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其一,巨量的事情被挤压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空当中。与先发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社会要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由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其他大部分后发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社会还面临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独特的艰巨任务。巨量的事情,必然会造成更为广泛、复杂和突出的种种社会问题。其二,发展的极不平衡。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社会和经济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出现了一种十分明显的不平衡现象。这就使得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必然会导致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其三,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迅速被中国各个阶层广泛接受和认同。这对民众影响巨大:一是民众空前重视现实生活尤其是物质生活,二是民众空前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虽然这是一种历史的趋势,但在近期内客观上势必会对一些有碍于以人为本理念实现的现实问题提出质疑、形成不满,进而造成某些纠纷和抗争的行为。其四,政府推动型现代化模式的两重性。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然是政府推动型的,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同时还应看到的是,中国推动型的现代化建设具有两重属性。除了其积极作用之外,还有着一定的负面隐患,这就是公权容易扩张、腐败容易形成等等。这些隐患进而会同民众形成抵触。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使得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呈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一、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虽然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面广泛、种类齐全,但是,从社会矛盾形成部位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形成多集中在与基础民生或民众切身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的部位。同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改革开放初期以及别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这一点是很不相同的。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民生问题亦即民众的基本生计问题不被重视,禁欲主义的生活方式盛行。当时的时代中心是阶级斗争,围绕着绝对的、整齐划一的意识形态问题,基于特定的阶级观念和政治路线,往往会产生或人为制造出许多社会矛盾。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矛盾多为浅层次的问题,多表现为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围绕着民主化,民众的政治诉求往往是整个社会所关注的主要问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而对于许多发达国家来说,改善环境生态、维持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准以及有效妥善地处理好种族纠纷等问题是公众关注的重点事情,这一类问题如若处理不好,则往往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根源,甚至会引发这样或那样的社会骚乱。在中国现阶段,民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以及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深入人心,使得社会成员个性意识、财产意识和维权意识觉醒,同时又使人们十分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问题,于是,这就造就了一种普遍的现实感,使社会成员注重现实的日常生活,注重现实生活的质量问题,而摒弃以往禁欲主义以及过于理想化如乌托邦式的行为取向。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至于出现严重欠账的情形,而改革开放以后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当中,由于过于追求GDP、过于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了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凡此种种,致使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这突出表现在最终消费率逐年走低。最终消费率是一个能够反映民生总体状况的重要指标。2008年,中国的消费率创下了自1978年以来的最低点4816%,而投资率却达到了自1978年以来的最高点4315%。[1](P54)大量社会调查几乎都一致地显示出这样一种情况,民众关注的主要问题多集中在同民众日常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部位,如就业难问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社会保障滞后问题、教育问题、住房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大面积地影响到民众的生存状态;而被人们比喻成“新的三座大山”亦即“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问题,更是对工薪阶层和农民阶层的生存状态和发展前景产生了十分广泛的不利影响。[2](P232)一方面是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却是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在这样的情形下,源自民生方面的社会矛盾必然会大量出现。相比之下,民众在政治方面的诉求尚未引起民众的足够重视,相应地,由政治诉求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不可能成为数量居多的社会矛盾。二、官民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从社会矛盾对应群体的角度来看,官民(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在各个矛盾对应群体当中,官民之间的矛盾居前列有时甚至是居于首位的位置。这是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特征。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2003年在全国城市范围内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样本为5894份),社会上当官的与老百姓是第一对最容易发生冲突的群体,比例高达4411%;社会上穷人与富人(包括有财产的人与无财产的人)是第二对最容易发生冲突的群体,比例为2012%;社会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第三对最容易发生冲突的群体,比例为1713%。[3](P103)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6年进行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在回答“您认为哪两类人之间最容易出现矛盾和冲突”问题时,回答“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比例为28126%,居第一位;回答“穷人和富人”的比例为24102%,居第二位;回答“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比例为13140%,居第三位;回答“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比例为11198%,居第四位。[4](P325)类似的调查说明,在目前的中国社会中“,官”与“民”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某种紧张的状况。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中的起飞阶段的社会矛盾状况相比,中国现阶段官民之间矛盾比较突出这一现象是很不相同的。在先发国家与地区以及后发国家与地区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中的起飞阶段,一般来说,劳资之间的矛盾十分凸显,劳资冲突在某个特定的时段甚至会成为影响到社会是否能够安全运行的关键因素。比如,在19世纪西方早期工业社会,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5](P273)韩国也是如此。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经济起飞时期,劳资矛盾逐渐积累并成为影响整个社会的重要因素,以至于到1987年劳资冲突引发了整个韩国社会的动荡。中国现阶段官民之间矛盾之所以比较突出,是由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背景条件所决定的。一方面,民众对于政府有着一种心理和行为的惯性依赖。应当承认,在中国现阶段,法律制度的建设比较滞后,民众的法治意识比较淡漠,而且社会组织的发展也比较滞后。在这样的情形下,作为一种没有办法的理性选择,同时也是作为民众传统心理的一种延续或者是一种路径依赖,民众自然就会向政府表达大量的甚至是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实际上,这是民众对政府的一种错位行为,即:该找的事情去找政府,不该找的事情也去找政府。2006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当问及被调查者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时最想上诉的部门,前三位的选择分别是:4912%的人选择了本地政府,1610%的人选择了法院,1416%的人选择了本单位领导。[6](P190)另一方面,政府对于民众承担了大量的、几乎可以说是难以胜任的无限责任。本来,现代社会当中政府的合理定位应当是公共服务型政府,但是由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政府推动型的,政府对于整个现代化进程起着别的国家和地区所不具有的巨大作用,对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力度较大的干预力。这些干预力有的是十分必要的,有的是特定时期不得已而为之,有的则是越过了公共利益的边界成为一种有害的行为。后两者或者是缺乏必要的法理依据,或者是会程度不同地损害民众的利益。基于前述两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既然民众对于政府有着一种过度的依赖,依靠政府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很高,同时政府在法理的框架内难以有效、全面地解决民众的各方面要求,而且政府不恰当的干预力会直接损害民众的合理利益,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官民之间的矛盾必然会凸显。三、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从社会矛盾激化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表现出一种连带性的、迅速扩张的特征,即: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的现象。比如,2004年,重庆市万州区一名临时工冒充公务员,殴打搬运工,本来是一件问题不大的治安事件却引起了一场规模不小的群体性事件。[7]再比如,2005年6月,安徽池州发生了一起普通的交通事件,就是因为传言政府袒护“老板”,进而引发了一起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8](P114)又如,江苏省金坛市曾经发生因集资案纠纷引起的冲突,事后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没有任何集资款,他们大都是借题发挥。[9]在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和改革开放的初期,这样的一种现象是十分罕见的。之所以会出现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矛盾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其一,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由于基本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因而使得为数不少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当中的一些成员产生一些积怨,难以对社会形成一种积极的认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在10000多份问卷当中,在划定的十个群体类别中,只有两个群体被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一是党政干部,二是私营企业主,选择百分比分别为5912%和5514%;而作为人数最多的农民和工人的选择百分比则是倒数第三位和倒数第二位,分别为314%和115%。[10](P350)作为人数最多的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中的成员,由于获益最少、相对剥夺感比较强,因而其中的一些人作为当事人很容易卷入社会纠纷和冲突事件当中,而且是较大规模的卷入。其二,社会焦虑现象推波助澜。在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焦虑不安的情绪和浮躁的社会氛围,使社会焦虑成为一个比较明显的时代特征。[11]有些社会矛盾虽然具有一些负面的意义,但尚未达到十分严重的地步。但是,社会成员一旦具有了某种焦虑的心态,就往往容易加重对这些问题的不满情绪,甚至有时会出现迁怒于其他人或其他事情的现象。社会焦虑使人们缺乏一种应对社会问题的从容心态,缺乏从长计议的理性安排。既然缺乏理性的约束,人们相对来说就容易卷入某些自己本来或许所没有料想的纠纷或冲突当中,从而加重了某些社会矛盾的严重性。其三,互联网等先进信息传播手段的扩散与放大作用。近年来,中国的信息传播手段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至2009年10月底,全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712亿户;网民总数已达到316亿人。[12]互联网等先进信息传播手段对于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对社会矛盾的形成和扩散自然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先进信息传播手段越来越普及的条件下,至少出现了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关注某个社会矛盾的某些社会成员,使用网络或短信发表看法。由于大量网络帖子和短信采取匿名的方式发布,因而发表者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都很小,进而使得一些社会成员借题发挥、借机宣泄,大量未经证实或认真分析的看法甚至是非理性的看法纷纷出现。另一种情形是,越是激烈的言论,越容易引人注意,因而传播的范围就越广。如果说看法发表者缺乏理性的话,那么听者同样也缺乏理性至少是来不及进行必要的分析。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与之相关的社会矛盾由于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因而一些社会成员会以不同的方式介入进去,相应地,社会矛盾很有可能会迅速加重。基于前述分析可以发现,正是在社会矛盾空前的联动性、蔓延性和迅速扩散的背景之下,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就会出现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矛盾的现象。四、诉求方式相对温和相对来说,在中国现阶段,除去少数与极端民族主
本文标题: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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