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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2015.7.10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解读•什么是高企•申报意义•申报必要条件•申报材料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解读提纲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解读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6”项政策•“4项政策”•认定标准•认定流程一、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一、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中央对制定改革方案做出明确指示1、顶层要搭建统一的管理平台;52、项目(计划、专项、基金等)要进行整合,防止碎片化;3、建立综合评委会,统一承担各方面科研课题申请;4、科技部内部管理科研的体制要改革,以适应新要求。61.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2.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4.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5.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3.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布局、评估、监管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科技计划要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政府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和营造创新环境,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基本原则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一、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8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重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专业机构管理具体项目的新机制解决统筹协调不够,缺乏顶层设计问题解决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围绕重点任务一体化配置资源解决科研项目聚焦不够问题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问题9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按照新的管理方式和组织机制实施。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系统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1010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111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定位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注重交叉学科,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加强基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有效对接。12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定位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组织实施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组织推进机制,控制专项数量,集中力量办大事,注重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分工与衔接。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定位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和国际科技合作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根据重大任务需求,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重点专项组成,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组织实施1314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重点专项重点专项●●●●●●●●●15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比现有科技计划体系新科技计划体系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等;科技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等;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整合164.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定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组织实施整合现有基金,根据任务目标形成若干专项(基金),分别采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补助等不同支持方式。对比现有科技计划体系新科技计划体系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科技惠民计划等;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下设若干专项或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创新部分)四部委······175.基地和人才专项定位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组织实施对现有基地和人才专项进行优化整合,研究确定资金配置渠道。对比现有科技计划体系新科技计划体系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经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部发改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转型、国家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等;基地和人才专项(下设若干专项)科技人才计划;有关部门······二、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解读•“6”项推广政策•“4”项自创区政策创新试点政策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政策试验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2009年4月)武汉东湖高新区(2009年12月)上海张江高新区(2011年1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2014年12月)江苏苏南(2014年11月)深圳市(2014年5月)湖南长株潭(2015年1月)成都高新区(2015年6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情况二、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解读•“6”项推广政策•“4”项自创区政策“6”项推广政策1、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可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实行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成果名称、拟交易价格,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成交价格。(1)政策要点“6”项推广政策1、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单位对收入已发进行管理、分配、激励。鼓励科技成果首先在境内使用。科技成果向境外转让、独占许可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科技成果向境外转让、独占许可的管理制度。(1)政策要点“6”项推广政策1、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单位主管部门要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为对机构及人员评价、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1)政策要点“6”项推广政策1、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取消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事项的所有审批和备案要求。将单位科技成果的处置收入从分段按比例留归单位改为全部留归单位。全面改革,从管理新模式,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收入分配和激励制度,向境外转让、许可的管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等方面都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2)政策创新点“6”项推广政策2、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1)政策要点“6”项推广政策2、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在原有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可列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不再限定是高新技术企业(2)政策创新点“6”项推广政策3、股权和分红激励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院所转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改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技术入股、股权奖励、期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1)政策要点“6”项推广政策3、股权和分红激励股权激励分红激励激励对象企业应符合的要求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经批准以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2)相关解释股票期权股权管理分红激励形式激励方案的拟订和审批激励方案管理“6”项推广政策4、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政策要点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政策创新点“6”项推广政策5、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和教育部参加的部市(省)会商确定的联合支持的新立项目中,开展间接费用补偿、分阶段拨付、后补助,以及增加科研单位和高端人才团队经费使用自主权(1)政策要点此政策打破了我国现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体系中没有专门列支间接费用的制度障碍,科研项目列支间接费用将成为常态化。(2)政策创新点“6”项推广政策6、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依托证券公司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的基础上,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即“新三板”(1)政策要点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挂牌,为高科技成长型非上市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募集资金服务。(2)政策创新点二、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解读•“6”项推广政策•“4”项自创区政策“4”项自创区政策1、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缴纳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1)政策要点解决了企业科研人员在获得奖励股权但尚未取得股权收益的情况下,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存在困难的问题。(2)政策创新点“4”项自创区政策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注册在示范区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在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持有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满2年的当年,按照该法人合伙人对该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1)政策要点“4”项自创区政策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给予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助于壮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规模,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发展。(2)政策创新点“4”项自创区政策3、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所得税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政策要点(2)政策创新点将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转移的支持力度。“4”项自创区政策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股东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缴纳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1)政策要点(2)政策创新点突破现行政策中企业向个人股东转
本文标题:政策申报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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