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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820343613810360788传真号码:010-88203439网址:电子信箱:JSCCPA@163.COM姜顺朝水专项2011年课题财务验收培训一、三部门监督评估发现的问题二、财务验收依据三、课题承担单位需准备的材料四、课题协作单位需准备的材料五、财务验收主要内容六、经费支出注意事项七、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主要内容三部门监督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1:重大专项制度适用问题2:自筹经费到位差,未单独核算3:一般性预算调整程序和制度不明确,都未办理预算调整手续。4:部分承担单位不能有效把关,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问题5:资金归垫处理未完成6:责任单位对外拨经费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存在较大风险。财务验收依据适用制度《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与预算管理问答》《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财务验收依据《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关于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外专发[1987]146号)《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489号)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采购等制度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0]308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课题承担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他课题承担单位需准备的材料1.单位内部制定的与科研管理、科技经费管理、形成资产管理、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复印件)2.单位财务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说明;3.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课题预算书,外拨经费合同或协议、外拨经费预算书;3.项目实施情况简要说明;4.项目支出汇总表;5.项目预算调整及报批情况说明;6.项目经费(含专项经费、自筹资金和外方投入)财务核算明细账、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支出类别划分的经费支出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7.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的全体成员名单;8.采购大额设备、大宗材料、接受量大价高的测试化验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的合同协议(复印件);9.设备购置清单,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签领单(复印件);10.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11.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日后应付未付款项和预计经费支出统计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课题协作单位需准备的材料1.单位内部制定的与科研管理、科技经费管理、形成资产管理、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复印件);2.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子课题任务书及相应预算书(复印件);3.项目经费(含专项经费、自筹资金和外方投入)财务核算明细账、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支出类别划分的经费支出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4.采购大额设备、大宗材料、接受量大价高的测试化验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的合同协议(复印件);5.设备购置清单,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签领单(复印件);6.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7.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日后应付未付款项和预计经费支出统计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注:提供的财务资料加盖单位财务章,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财务验收主要内容总体内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财务验收主要内容承担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2、项目承担单位执行何种会计制度,有无专门制定针对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主要包括:1、单独核算情况;2、会计科目设置规范性;3、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4、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5、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6、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设立特设账户、使用、节余情况财务验收主要内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其中:关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中的“规定程序和权限”,《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二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项目(课题)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程序。在项目(课题)执行期间出现目标和技术路线调整、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致使项目(课题)总预算、年度预算、项目(课题)间接费用以及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基本建设费预算发生调整的,应当由牵头组织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核批”。财务验收主要内容预算执行情况对于其他事项的调整程序和权限,由各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国家财政法津法规作出规定。具体包括:1、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预算情况;2、预算调整的必要性和程序规范性;3、拨付合作单位预算资金规范性及监管情况;4、自行分解、擅自转拨科技经费等问题。财务验收主要内容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除审核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外,审核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到位情况是本次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签订的合同中有地方财政、单位以及其他渠道承诺的资金,应审核其到位和落实情况。企业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的审计《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完成后,牵头组织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对项目(课题)进行财务验收。通过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之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故对企业配套资金预算按排及到位情况进行审计;对合作单位企业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审计。财务验收主要内容资产购置和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其中:资产购置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购置的资产与预算相符情况以及购置程序的规范性;资产入账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入账以及账卡物相符情况;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购置资产的利用率达标情况和资产处置合规性;开放共享情况主要是专项资金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的情况等。1、批复购置设备预算的执行情况;2、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3、购置设备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4、购置的需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权属登记情况等。财务验收主要内容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支出范围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范围。支出标准是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交流合作费、间接费等支出标准是否与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重大专项规定相符。目标相关性是实际支出是否与项目目标及工作内容密切相关,有无不相关的支出。政策相符性是实际支出与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规划等科技发展相关政策的相符性。经济合理性是指课题实施过程中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成本节约控制措施,是否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资金效益情况是指支出的绩效,如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专利上、技术标准等成果实现情况。财务验收主要内容项目经费是否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有无多课题混淆的问题,与项目执行单位其他经费有无互相挤占、挪用等问题;预算执行与原预算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审查课题经费是否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取得银行进账单证明,查明有无中间管理环节截留挪用的现象;检查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单独核算财教[2006]160号:“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完成后,牵头组织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对项目(课题)进行财务验收。通过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之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单独核算是单位对经费进行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在财务系统中对课题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明细核算或在财务系统中设辅助账进行核算可以判定为单独核算;如果只在系统外以表格形式记录的课题经费支出明细应判定为未单独核算。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单独核算存在的问题如:验收申请报告中第七点:“A单位:单位财务部门分别提供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明细账,可认定其实现了单独核算。B单位:单位财务部门仅提供了专项经费明细账,同时提供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明细表。未对自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不符合制度要求。D单位:单位财务部门提供了专项经费明细账。由于其无自筹经费预算,可认定其对专项经费实现了单独核算。E单位:单位财务部门未提供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明细账,但提供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明细表,课题组提供了自行整理的课题经费支出流水账,并在每1笔支出后标明了经费性质是专项或自筹经费,流水账总额为400.00万元”。审计认定:B单位自筹经费未单独核算,E单位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均未单独核算。以下几种形式均属未达到“分别进行单独核算”:1、单位未单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而是将课题经费与单位其它经济业务混同核算。2、单位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课题经费进行了单独核算,但未将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3、单位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专项经费进行了单独核算,但未对自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4、单位单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自筹经费进行了单独核算,但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财务验收主要内容预算调整1、《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规定项目(课题)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程序:在项目(课题)执行期间出现目标和技术路线调整、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致使项目(课题)总预算、年度预算、项目(课题)间接费用以及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基本建设费预算发生调整的,应当由牵头组织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核批。对于项目(课题)预算编制时难以准确预计且难以审核和控制的支出项目,如差旅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由牵头组织单位和承担单位自行做出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建立预算调整制度,形成调整文件,按程序报批。预算调整预算调整《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其中:关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中的“规定程序和权限”,《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二十八条有
本文标题:合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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