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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信贷概述第一节国际信贷的概念与特点第二节国际信贷的历史发展第三节国际信贷的资金来源第一节国际信贷的概念与特点一.国际信贷的概念二.国际信贷的特点三.国际信贷的作用国际信贷的概念国际信贷即国际间以多种方式相互提供的信贷,通常是指一国的政府、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公司企业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其他国家的政府、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公司企业以及国际机构提供的贷款。国际信贷的特点1.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2.在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进行3.采用货币资本形态或商品资本形态的国际借贷关系现代国际信贷的特点1.地域空前宽广2.信贷用途不断扩大3.信贷货种多样化4.融资方式多样化国际信贷的作用1.促进社会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合理配置,深化国际分工2.推动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3.便利于国际债权债务的结算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建设第二节国际信贷的历史发展一.16-19世纪国际信贷的发展二.资本主义垄断时期国际信贷的发展三.一战后国际信贷的恢复四.二战后国际信贷的迅速发展第三节国际信贷的资金来源国际信贷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世界各国工商企业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新的货币资本来源:1.国家财政资金2.欧洲货币资金3.石油美元第二章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第一节国际商业银行信贷概述第二节国际银团贷款第三节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条款第一节国际商业银行信贷概述一.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概念二.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特点三.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种类四.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条件五.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风险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概念国际商业银行信贷是指一国独家银行或一国(多国)多家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的不限定用途、利率较高的货币贷款。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特点1.国际银行信贷一般在贷款使用上不加限制,由借款人自主决定,较为自由2.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信贷条件对借款人较为不利,贷款利率随行就市,波动频繁,水平较高,贷款期限相对不长3.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资金供应充分,借取方便,历年贷款规模增长迅速,每笔贷款金额较大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种类1.按信用担保形式:信用担保贷款、物权抵押贷款2.按贷款期限的长短:短期信贷、中长期信贷短期信贷中长期信贷期限不超过一年一年以上借款人银行同业拆借为主,也有银行对非银行客户的信贷银行、公司企业、政府机构、国际机构等协议一般不签书面协议,主要凭借款人的信誉,通过电话或电传就能交易风险大,借贷双方要签定书面协议,且常需要借款人所属国家的政府机构担保方式独家银行贷款金额不大,期限不长,独家银行贷款;金额大,期限长,银团贷款;利率随行就市,以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以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加上利差和费用用途不限定,流动性不限定,固定资产投资和长期经济发展国际商业银行信贷条件1.利息2.费用:管理费、代理费、承担费、杂费3.贷款期限4.借贷货币5.贷款安排6.贷款偿还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风险1.风险:商业风险、国家风险2.与国内银行信贷比较:(1)内容(2)贷款对象3.风险补救第二节国际银团贷款一.国际银团贷款的概念二.国际银团贷款的特点三.国际银团贷款的方式四.国际银团贷款各成员的职责五.国际银团贷款的基本程序国际银团贷款银团贷款也称集团贷款或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一家或几家贷款银行牵头,有该国或几个国家的多家贷款银行参加,联合组成一个结构严谨的银行集团,按照相同条件共同对另一国借款人提供的一笔长期巨额贷款。银团贷款的特点1.参加贷款的银行可多可少2.贷款金额巨大,且期限较长3.贷款风险分散4.避免了同业竞争,加强了业务合作5.不附带某种限制性条件,借款人能自由地使用贷款国际银团贷款的方式1.直接贷款方式2.间接贷款方式直接贷款方式直接贷款方式:由国际贷款银团内各家贷款银行直接向外国借款人贷款,整个贷款工作,包括各家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和借款人偿还贷款,均由指定的代理银行统一管理特点: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十分明确。各贷款银行同借款人之间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每个贷款银行所承担的贷款义务各自分开,没有连带关系,代理行也不必承担其他贷款银行应承担的责任间接贷款方式间接贷款方式:由国际贷款银团的牵头经理银行直接向外国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将贷款参与权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贷款的全部管理工作由牵头银行负责有利之处:(1)只须进行贷款参与权的转让,就可以达到更换贷款银行的目的(2)在贷款协议存在物权担保的情况下,由牵头行一家持有并行使此项担保物权,法律关系比较简单(3)因受本国法律限制不能参加直接方式的银行,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参与不利之处:(1)借款人违约时,参与银行无法行使抵消权(2)各国的法律规定不明确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及其职责1.牵头经理银行2.副牵头经理银行3.参加银行4.代理银行牵头经理银行的职责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1)为外国借款人挑选贷款银行,组成贷款银团向该借款人贷款(2)协助借款人共同编制资料备忘录,供各家可能参加银团的银行进行贷款项目的评审,以决定是否参加银团(3)聘请并协助律师起草贷款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4)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协商贷款事宜(5)安排贷款协议的签字仪式及首期贷款副牵头经理银行的职责协助牵头行工作,有的相当于包销人的地位,负责安排一定比例的银团贷款参加银行的职责同意参加银团,并承担一定份额的贷款代理银行的职责(1)充当银团与借款人之间贷款的中间人(2)证实贷款所要求的先决条件已经具备(3)监督并向银团披露借款人的财务状况(4)妥善处理借款人的违约事件国际银团贷款的基本程序1.借款人向受托行提交委托书和有关文件2.受托行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承诺书3.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正式提交授权书4.牵头行准备资料备忘录及其他法律文件5.牵头银行组织银团6.牵头银行与借款人进行谈判7.借款人与各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协议及其附件的签字8.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9.贷款的收回第三节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条款一.陈述与保证条款二.贷款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三.约定事项四.违约事件条款五.税务条款六.环境改变七.法律条款一.陈述与保证条款1.借款人法律地位的陈述与保证2.借款人财务状况与商务状况的陈述与保证1.借款人法律地位的陈述与保证(1)借款人是依法注册建立的公司,其信誉良好,有签定贷款协议和经营各项业务的合法权限(2)借款人已获得签定、执行贷款协议的授权,并已签定贷款协议(3)签定执行贷款协议不违反借款人所在国的法律、法院命令、借款人公司章程,并与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合同或抵押权不相抵触(4)借款人声明贷款协议有效,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能按协议规定强制执行(5)借款人已取得为签定执行贷款协议所必需的政府许可及主管部门的批准(6)借款人声明,贷款协议的签定、执行、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效力,无需向政府机关办理申报、注册、登记手续(7)外国法院就贷款协议所作判决,能在借款人所在国法院强制执行2.借款人财务状况与商务状况的陈述与保证(1)借款人最新的经审计师审定的决算表,真实反映当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2)借款人未卷入任何诉讼或行政诉讼,也不存在可能对借款人的营业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威胁(3)借款人没有不执行对其有影响的任何合同、法律文书、抵押权项下的义务,也未发生违约事件(4)借款人未在现在和未来的全部收入、某项收入、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的救济方法1.合同上的救济方法:贷款协议规定贷款银行发现借款人陈述不真实时,(1)有权中止应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2)有权解除尚未提取的贷款(3)有权宣告贷款加速到期2.法律上的救济方法:一般法律原则(1)贷款银行可依据虚假陈述的一般法律原则,要求撤消贷款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2)援用不得抗辩原则不得抗辩原则:凡提出不正确的陈述,并以对该陈述的正确性作出保证者,以后不得主张他从前作出的陈述是不正确的,并要求以正确陈述代替不正确陈述二.贷款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1.涉及贷款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先决条件2.涉及每笔贷款提取的先决条件1.涉及贷款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先决条件要求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文件(1)由借款人的银行出具的令贷款银行满意的担保函(2)一切必要的政府批文、证明或授权(3)借款人须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投保,并提交保险证明(4)借款人的证明文件(5)借款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具的接受任命函(6)律师意见书(7)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8)借款人出具的费用函2.涉及每笔贷款提取的先决条件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上述一般性先决条件之后,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借款通知书(2)借款人须书面向代理行证明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先兆性违约事件,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截止提款日期仍然保持正确,并且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不利变化(3)工程检验师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各项成本未发生超支的证明三.约定事项1.消极保证条款2.同等优先条款3.保持资产条款4.合并条款5.财务约定事项1.消极保证条款借款人向贷款银行保证,他将不做该条款规定不应做的事借款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是:在偿还贷款以前,借款人不得在他的资产或收入上设定任何抵押权、担保权、质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也不得允许这些担保物权继续存在2.同等优先条款(比例平等条款)内容:本贷款协议是借款人的直接的、无担保权益的、一般的、无条件的债务,在这些债务之间以及在借款人的其他无担保权益的债务之间,其清偿的次序应按同等优先原则平等地排列同等优先条款与消极保证条款往往同时使用,二者的区别:消极保证条款是为了使贷款银行请求偿还贷款的权利不逊于有担保权益之债权人的权利同等优先条款是为了使贷款银行的权利,不逊于其他无担保权益之债权人的权利,至少使贷款银行的受偿次序同借款人的其他无担保权益之债权人处于同等优先地位3.保持资产条款(1)借款人应对其企业和资产按同行业惯常投保的险别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2)借款人不得任意支付或分派股息,或作任何其他分配(3)借款人除业务正常交易外,不得出售,转移,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企业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4)借款人除正常交易外,不得为任何人利益或向任何人贷款、给予信贷、给予补偿,或自愿为任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4.合并条款禁止借款人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以保障贷款银行的正当权益5.财务约定事项借款人必须向贷款银行定期报告其财务状况,并应保持其财务状况的规定标准财务约定事项主要有:(1)借款人要提供决算表和财务信息(2)要保持最低资产净值(3)保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间的合理比例(4)限制借款人公司分派股息对违反约定事项的救济方法1.合同上的救济方法:贷款协议规定借款人若违反约定事项,贷款银行(1)有权中止应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2)有权撤消借款人提取贷款的权利(3)有权宣告贷款加速到期2.法律上的救济方法:一般法律原则(1)实际履行(2)法院禁令(3)请求损害赔偿四.违约事件条款1.违反贷款协议的违约事件2.先兆性违约事件1.违反贷款协议的违约事件(1)借款人不按贷款协议规定的期限偿付贷款本金、利息、费用(2)借款人发生了与贷款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不相符的事实(3)借款人实际财务状况与约定事项规定不符(4)其他任何违反贷款协议的事件,并未能在贷款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补救2.先兆性违约事件(1)交叉违约条款(2)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3)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4)借款人的公司被征用、国有化,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收归国有救济方法1.合同上的救济方法:贷款协议规定在出现违约事件时,贷款银行(1)暂时中止借款人提取贷款的权利(2)取消尚未提取的贷款(3)加速已提取贷款到期2.法律上的救济方法:一般法律原则(1)解除贷款协议(2)请求损害赔偿(3)要求借款人偿还到期的本金、利息、费用(4)在借款人破产时,贷款银行可申报其全部债权额,并要求清算五.税务条款1.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支付的一切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都应是没有任何税收负担的2.如果借款人所在
本文标题:国际信贷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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