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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一)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1)胎儿(2)成长阶段:2周岁、6周岁、7周岁、10周岁、14周岁、16周岁、18周岁(3)成人阶段:男子22岁、女子20岁公民45岁、70岁、100岁、去世后(4)日常生活中:汉字“法”的古体——据《说文解字》解释:“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去之,从去”廌《说文解字》: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廌(zhi)从词源看,汉字“法”意指“平”、“正”、“直”和“公正裁判”,含实体和程序两种含义。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解释,“律,均布也”。所谓“均布”,古代调音律的一种工具。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法”与“律”连用——“法”,强调平、正、直“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在欧洲大陆国家的法源于拉丁文“jus”.法文中的“droit”和“loi”,德文中的“recht”和“gesetz”等其语意均指“权利”、“正义”、“公平”。我们学习英语中的“law”是指具体的法律体系或法律制度。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第五章教学目的:在本章我们要充分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运行和法律体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教学重点:法律的本质、运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难点:如何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20违法和违背道德的区别在哪里?法与道德之间是什么关系?一个女幼师带领一队幼儿去郊游。途中一幼儿失足坠入路旁粪池中,幼师见状高呼救命,自己却不肯跳入粪池救人。这时,一男青年路经此处,闻声赶来,与幼师一起找来竹竿测知粪水只有齐腰深,但二人怕脏,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待一农民赶来,跳入粪池救人时,幼儿已被溺死。•此案中,幼师构成犯罪,男青年应受到道德谴责,农民见义勇为,值得赞扬。讨论思考: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相互渗透法律是社会主流道德的载体,是道德的外化,是道德的底线;道德素养的提高,有助于法律的推行,守法的习惯可以内化为一种道德修养思考: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相互区别表现形式不同存在时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规范内容不同调整方式不同自由是法的目的所在“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古罗马]西塞罗“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法]孟德斯鸠思考:法与自由的关系?法是自由的边界和屏障思考:法与自由的关系?“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马克思251、法律的产生原始社会有法律吗?26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原始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逐渐地、自发地形成起来的习惯。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的特殊社会现象。法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28法律产生的根源适应调整经济关系的需要阶级根源:经济根源:适应调整阶级关系的需要社会根源:适应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需要292、法律演进的一般规律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到各自独立的规范系统。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30《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现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神明裁判的一种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奴隶制法古罗马执政官的一份判决原件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公元2世纪编成的《摩奴法典》5世纪末6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编成的《萨利克法典》奴隶制法封建制法欧洲中世纪的《海事法汇编》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制定的《海事敕令》格拉提安努斯教令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公元12世纪法国《奥莱龙法集》1832年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封建制法唐律残片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钦定大清律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英国法释义》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人权宣言》《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资本主义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资本主义法的性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资本主义法39社会主义法——关于国民自卫军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巴黎公社法令——关于政教分离俄罗斯联邦苏维埃政权的第一部宪法公布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产生41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新中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198242法的历史类型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作的分类,揭示了法的本质。与此既联系又区别的概念是法系。法系是西方学者根据法的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划分。类别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法律适用判例地位法律渊源法律分类法律编纂诉讼程序归纳判例是法制定法、判例法普通法、衡平法倾向单行法对抗制诉讼演绎不属正式渊源制定法公法和私法法典形式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44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46违法和违背道德的区别在哪里?法与道德之间是什么关系?一个女幼师带领一队幼儿去郊游。途中一幼儿失足坠入路旁粪池中,幼师见状高呼救命,自己却不肯跳入粪池救人。这时,一男青年路经此处,闻声赶来,与幼师一起找来竹竿测知粪水只有齐腰深,但二人怕脏,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待一农民赶来,跳入粪池救人时,幼儿已被溺死。•此案中,幼师构成犯罪,男青年应受到道德谴责,农民见义勇为,值得赞扬。讨论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二)法律遵守(三)法律执行(四)法律适用(五)法律监督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一)宪法(二)行政法(三)民商法(四)经济法(五)刑法(六)程序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内涵外延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行政法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务员法》等民商法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社会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及其修正案程序法调整关于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与程序法相对称,其它6个法律部门又被称为实体法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提高党贪污执政的水平(三)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四)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五)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六)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有罪推定无罪推定(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案例:刘海洋伤熊案:大学生法盲的尴尬清华大学大四学生刘海洋,竟然为了证实“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这句话的正确性,将用浓硫酸浸泡的食物投喂给北京动物园的五只黑,结果导致黑熊被严重烧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清华大学给予刘海洋留校察看的校纪处分。相关链接:大学生法盲的尴尬案例:佘祥林杀妻冤案1994年4月11日,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水库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县公安局民警经过排查,认为死者为张在玉,其丈夫佘祥林有故意杀人嫌疑。同年10月,佘祥林被原荆州地区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佘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后,省高院认为此案疑点重重,不能否定张自行出走或跟随别人的可能性,指出案件存在五方面的问题,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后经几番周折,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案例:佘祥林杀妻冤案多年来,佘及亲属一直申诉不断。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突然返回家乡,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对此案重新审理,佘祥林无罪释放。评论:佘祥林案是没有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而酿成的悲剧!66案例:赵作海杀人冤案赵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67案例:赵作海杀人冤案赵作海冤案获赔65万出狱后一上午哭9次68案例:赵作海杀人冤案经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菜刀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没人杀我,是我砍了赵作海一刀69第一宪法概述第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我国的国家机构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1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一节宪法概述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第一宪法概述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怎样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74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现代化建设宪法——国家的根本法75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体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效力高于普通法律行政法规组织规章公民的行为准则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提出修正案通过修正案修正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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