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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15]053号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三水口山塘整治工程招标单位: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韦健联系电话:0579-86480002联系人:任晓联系电话:638246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陈国振联系电话:0579-86690066联系人:徐伟平联系电话:0579-86690005编制时间:2015年3月25日备案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备案时间:2015年4月3日2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1(四)投标………………………………………………13(五)开标……………………………………………………………………14(六)评标……………………………………………………………………15(七)合同授予……………………………………………………16(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18(一)评标办法………………………………………………………………18(二)评审标准……………………………………………………………………18(三)评标程序…………………………………………………………………1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2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5第六章、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313第一章招标公告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三水口山塘整治工程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5]053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三水口山塘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三水口山塘整治工程,大坝加固,溢洪道改造,放水涵管改造等。本项目预算价为:433984元;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持有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退休返聘人员除外)。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5年4月3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5年4月10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2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200元。5、投标确认4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13时30分;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5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注: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取消)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7、其他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7.2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5份。招标人: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任晓638246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徐伟平0579-866900052015年4月3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项目名称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三水口山塘整治工程建设地点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1.1.3招标人名称: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地址: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任晓63824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人民路309号联系人及电话:徐伟平0579-866900051.2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1.10.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投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区以书面形式(不公开投标人身份)向招标人提交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14时30分2.3.1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4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②参加开标会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含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交易员证(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议时)③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B类安全资格证。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个。3.2.1投标报价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下浮后的总造价进行报价。3.3.3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和暂列金本工程预算造价433984元,无暂列金。工程预算编制依据详见投标人须知3.3条。3.3.4最高限价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3%后的值作为最高限价。其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为: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97%最高限价420964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50日历天3.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收款单位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银行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注: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可不交纳此项投标保证金。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函部分的投标报价书上须加盖上投标人印章,并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的签字和盖章;3.7.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一份;其他材料一份。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东阳市马宅镇岭山村三水口山塘整治工程投标文件在2015年4月15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确认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会议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不受理投标文①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2.1条进行投标确认的;7件的情形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投标人须知第4.2.3条指定的地点;③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条进行密封和标记的;④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5.1.1开标时间、地点和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5.1.2投标人相关人员开标时迟到或缺席或未带相关证件时的处理①按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②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仍进入正常的开标程序,但不列入投标人的初步排名序列,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2开标会议上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①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5条;②投标人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5.1条要求;③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2.1、3.3.4条要求;5.2不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①开标审查不合格或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1款认定为异常报价的投标人;②“投标人须知”第5.1.2或5.1.3条处理过的6.1.1评审小组的组建本项目由招标人召集相关单位组建评审小组6.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6.4.1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的内容①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行贿犯罪行为情况;②中标候选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6.4.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和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结果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评标结果送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7.2.1中标通知①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以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②中标单位按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中标价的0.3‰),87.2.4中标人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交书面投标文件5份(内容与格式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相同,纸质投标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7.3.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其中:①质量承诺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为合同总价的5%;②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为合同总价的1.5%;③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为合同总价的0.5%;④工期承诺为合同总价的2%;⑤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为合同总价的1%。7.4.3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送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风险控制价及风险保证金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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