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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1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知识产权法》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必考的一门专业课。要求考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框架以及几个重要分支的基本内容。由于知识产权法各编章之间关联性不是很强,因此跨章节的考题不多,即使有也不太难,主要考点在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之间的比较;但是,知识产权法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有些题目难度也会较大,学员在学习和备考中除了系统地阅读教材和精讲讲义,特别是精讲讲义中标注黄色的部分,同时要掌握精讲讲义中给出的例题,并能从例题中举一反三,变换为其他题型,甚至试题题目。二、教材的选用《知识产权法》课程所选用教材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该书由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版)。总体上看,2010年版教材与以往教材变化不大,坚持了以往教材的一贯特点,内容庞杂,篇幅偏大;理论部分偏多,实务部分偏少。但是,我国于2008年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2009年、2010年又分别修订了《专利法实施细则》和《著作权法》,并且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相应的新版教材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补充。三、章节体系本课程可分为六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总论,主要是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和特征。第二部分著作权,着重介绍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阐述邻接权的有关内容以及著作权的限制与利用等。第三部分专利权,着重介绍专利权的客体、内容,专利权授权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以及专利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四部分商标权,着重介绍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商标争议的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部分其他知识产权,着重介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权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六部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着重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法基础》历年考题的分值分布情况如下:历年考题统计:知识产权法总共六编内容,这六编内容重点是第二编、第三编、第四编。这三编分别介绍了知识产权的三大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主要集中在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三个章节2011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2从2005年到2010年这5年考题的统计来看,这三编占的分数平均在85%以上。2007年这三编占了95分。从题型上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2005年、2006年选择题40分(单选20分,多选20分),简答题30分(6小题,每题5分),案例题30分(3小题,每题10分)。2007年有所调整,单选题多10分,增加10道题。简答题少10分,由6道变为4道。题型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单项选择题01题1分1题1分0多项选择题1题2分01题2分1题2分(时间性)简答题1题5分2题10分00案例分析题0000总计2题7分3题11分2题3分1题2分总论包括三个大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及地位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重点解释)、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著作权(狭义):专指作为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权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提到的“著作权”就是一个广义的著作权,包括作者享有的权利和邻接权。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享有的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有四个方面:表演者权、出版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商号权:商号,是厂商名称、企业名称。2011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3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产地标记权:以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为保护对象,是指产品因为来自于某个产地而具有一种特殊的商誉与质量。专利权:以工业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成果为保护对象,属于一种垄断的公开的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法的保护对象。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目前已为两个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认可——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1994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即TRIPS协定)。狭义的知识产权:二、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例题·2006年单选题】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答案:AA.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B.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C.知识产权法属于刑法的范畴D.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1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知识产品可以通过使用而使其价值递增;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二)特征(重点)【例题·2006年多选题】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包括()答案:ABCA.时间性B.地域性C.专有性D.创新E.实用性基本特征:1.专有性(两层含义):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知识产权法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国内法,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3.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类所共同使用。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及地位2011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4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法在立法框架中应该包含的基本制度(P8)(1)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2)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3)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4)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5)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6)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三)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包含的法律制度(P9)【例题·2005年简答题】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法律制度?答: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第一章著作权概述第二编是所占比重最大的一个单元,三年平均出题分值为30分,集中在第二章和第四章,是每年考试的重中之重,其次为第五章和第七章。第一节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一、“版权”与“著作权”的关系“著作权”与“版权”是同义语。以前两者略有差异:“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而“版权”更偏重于财产权利。但是现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即“版权”。二、著作权的概念和演进(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客体: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二)著作权的发展过程:1.萌芽阶段法律对作品的保护基本上都着眼于出版商的权利,其目的在于防止其他人盗印盗刻,而没有顾及到作者的权利。2.1709年《安娜法令》的颁布1709年英国颁布的《安娜法令》正式提出对作者权利的保护。被认为是著作权发展史上的飞跃,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但《安娜法令》中规定的作者的权利和我们今天所称的“著作权”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主要保护对象是是作者的财产权利,而没有提及对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3.1791年法国《表演权法》和1793年《作者权法》的颁布1791年法国《表演权法》和1793年《作者权法》,这两部法律明确提出了对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4.当前的著作权法当前的著作权法出现国际化的趋势。在立法现代化、国际化潮流的推动下,“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与“作者权”体系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方面出现相互融合的趋势。小结:对著作权的发展和演进作一般了解。其中1709年的《安娜法令》、1791年的《表演权法》和1793年的《作者权法》有可能出选择题。2011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5第二节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一)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有体物。著作权的标的是无体物,即人类精神和智力成果。因为标的物的无体性,只能借助法律进行保护。正是因为著作权客体的无体性,使得著作权的保护十分的困难。正是因为所有权和著作权的标的不同。所以两者可以互不排斥的同时存在。例如:一本书的所有者和著作权人可以是不同的主体,且各个主体可以互不排斥的同时存在。其著作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并不影响所有者对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是最完整的。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但受到时间、地域和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并最后丧失,直至进入公有领域。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一)保护对象不同:1著作权所保护的是具体的形式,即表达方式。2专利权保护的是实质的发明创造,直至技术方案本身(创造人的思想)同样的技术内容,即使表达方式不同,也只有一个主体可以获得专利权。注意:专利的技术成果由专利法保护,而用于表述或描述说明专利技术的说明书等。由著作权法保护,不同的人就相同的专利技术内容,写出的不同说明书都可以获得著作权。(二)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强调独创性;专利权强调首创性。(三)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著作权是自然获得的;作品从完成之刻起,作者就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的获得是由国家授权的。(四)适用的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三、著作权和商标权(一)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是典型的双重权利,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商标权是纯粹的财产权利。(二)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强调独创性。商标权强调显著性,商标最基本的作用是标识性和区别性,所以要求商标要具有显著性。(三)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实行自动取得原则。商标权实行注册取得原则。第三节中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新中国成立前我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94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这是我国法律对著作权最初的保护。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著作权法》的制定《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通过,于1991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11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6三、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一)对《著作权法》的修订于2001年10月27日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以上几个时间需要掌握,选择题)(二)著作权法修改的内容(1)“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问题;(2)保护客体的增加及表述方式的调整;(3)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4)进一步细化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权;(5)修改对著作权的权利限制;(6)完善邻接权制度;(7)明确著作权转让方式;(8)增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加大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9)确立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思路。第四节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一、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二、鼓励作品传播的原则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均势保持一致原则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最近几年题型题量分析:是每年必考的章节,也是重要理解的章节。2005年考了两道选择题、一道简答题。2006年考了一道简答题。2007年考了四道选择题。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著作权主体,或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不同的标准,著作权主体可分为如下几类:一、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原始主体: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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