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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生死伦理及现代价值旅游91何杨22209106摘要:生死问题是人类的永恒主题,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而儒家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要组成,对于中华民族的大众心理和民族性格对有着深厚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儒家传统生死观的伦理内蕴进行挖掘,提出其对现代人反思自己的生存状态、领悟生活的意义、建立健康和谐的生命观、生活观、人生观的意义。关键词:儒家传统生死观死亡伦理现代价值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命科学和医学技术的进步,人类面临许多新难题。人们如何对待生与死,怎样把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统一起来,生命意义何在?这些生命伦理学所关注的问题从深层次来讲,都和中国传统的生死观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自古以来,生与死一直是人类探求的基本范畴。而儒家的生死观尤其是先秦儒家的生死观占据重要地位,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真分析、清理中国先秦儒家的生死观,对于研究现代生命伦理学和解决现实诸多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中国先秦儒学家们,孔子、孟子、荀子等对于生死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充满智慧的思想,显示出中华民族对这一问题的豁然达观的态度:珍视生命、重视现世;乐生恶死;生死相关;不苟且偷生、坦然面对死亡、承认死亡的意义;生要有价值、死应有意义、重视人生对后世的深远影响。一、儒家生死伦理的基本观点(1)乐生恶死,重视生命的价值儒家的生死伦理重视的是生命的存在,大都主张关爱生命,珍视现世。在他们看来,爱惜生命,乐于生存是人的天性,故“重现世,轻来世,重视人生,不重视人死”成了儒家生死伦理的一大特色。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敬鬼神而远之”(《论语》)。轻视和否定灵魂世界的价值,强调生命的意义在现世。儒家这种超越宿命论和宗教观念束缚的倾向,使之产生了正确对待生死的态度。孟子也说“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肯定“欲生恶死”乃人之本性。荀子更是进一步指出,“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荀子·正名》),即生并非人的一般欲望和要求,而是人的最大的追求和希望。先秦儒家学者们从天意、生理和心理论证了“乐生恶死”乃人之常情。而世人应该先思考生的问题再思考死的问题,要把人生的中心放在人生价值的创造上。如何珍惜生命?孔子说:“自古皆有死”,这句话道出了死亡的必然性。但毫无疑问,人如果不是终其天年而死,那么死亡就带有强烈的偶然性。哀公问孔子曰:“智者寿乎?仁者寿乎?”孔子对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其命也,行己自取也。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逸劳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欲无厌而求不止者,刑共杀之;以少犯众,以弱侮强,忿怒不类,动不量力者,兵共杀之。此三者,死非命也,人自取之。”因此人须“贵生”、“养生”。尽管孔子主张在必要的时候人们应该“杀生”以“成仁”,但他并不赞成那种不珍惜生命,漠视生命,经常做无畏牺牲的生命态度。如他说:“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2)生不足忧,死不足惧,生死命也儒家认为人的寿命是命定的。孔子的弟子子夏言:“死生有命。”(《论语·颜渊》)这个“命”虽然有某种宿命的意思,但更主要的是指人生与人生的自然规律。而对此,我们应该“乐天知命”。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如果能“知命”,即认识了人生某种必然性就能获得一定的自由,就可以以乐观的态度、坦荡的胸怀去对待人生。若达到了“知命”而“乐天”的境地,人无论处于何种生活条件不论遇到多少艰难困苦,都不怨天尤人,始终保持坦然、潇洒、积极的生活态度与乐趣。《论语》中也曾有这样记载:孔子分别问四位弟子的志向,问到曾皙,曾皙答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论语·先进》)孔子的言论正是表达了他的理想人格的另一侧面:极其热爱生活与大自然的情怀,以及追求活泼自在、自得而又美好的人生乐趣。这与他“乐天知命”的乐生思想是完全一致的。这一思想也影响着中国人对生死“达观”的基本态度,生时讲“父慈子孝”、“天伦之乐”,死时讲“寿终正寝”、“入土为安”。而气化运行论认为:世间万物皆由气构成,人亦不例外。人是聚气合而生,散则死,生生死死乃万物必然之理。基于生为气,死为气散的观念,对于生和死,儒家有一个唯物而安的态度:既不像释道把死看成是抵达仙境、极乐的桥梁,也不像世俗市民一样贪生怕死,及时行乐,而是把生死看成是一种自然现象、自然规律。所以,儒家生死伦理所倡导的是生不足忧,死不足俱的生死观。(3)生死两安,唯义所在生与死在儒家看来,都应以平常心待之。普通人总是溺于生之所乐,而陷于死之所惧。那么如何对待生与死?儒家主张以平常心待之。对生自无须浪费笔墨,对死,则须加以详析。对死,儒家主张以“义”释“死”。死就儒家看来如果只解释为一种肉体的消失,那么临死者就会陷于恐惧、不安之中;但若把死释为因“仁”、“义”而死,或死能达到此二目标,则死实际上反而是生的开始。所以,儒家倡导“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在儒家生死伦理中,“仁”是其最核心的概念。仁之根本要义,即在“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就“杀身成仁”而言,与国家社稷、民族大义、成“仁”求真相比,即使是人之最宝贵的生命,也显得微不足道。孟子从“义”入手,认为:“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此处孟子强调“舍生取义”对应了孔子的“杀身成仁”,二者的精神实质都强调先国后家后自己,先别人后自己,先“仁”、“义”,后生死。此后儒家的这种生死观占据了封建社会的大部时间,从而造就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志士仁人。他们或是保家卫国,战死沙场;或是受命于危难之时,挽大厦之将倾;或是力图变法强国,却不幸以身殉“法”。虽然所处时代不同,但他们对生死大义之取舍,却都是那样的坚定。正因为有此种民族正气,愈挫愈勇,所以,中华民族才能以此维系民族几千年的命脉,形成傲对生死的“天地正气”。二、儒家生死伦理的现代价值社会经济财富的增长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能消除人生中的孤寂、郁闷和失落等精神与心理问题。个体参与社会生活的竞争性和变动性的加剧,使得现代人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关注越来越紧密和迫切。就现代人而言,生死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物质财富的膨胀与精神价值的贫乏之间的张力;如何看待自身之死与自然之死之间的密切关系;如何找到将有死的生命化为不死的精神之动力。如何反思个体生命的价值?如何反思那些自然灾害、非自然灾害带给人类生命的威胁?如何挽救那些过渡膨胀的私欲所带来的人生灾难?又是如何克服由于人自身的有限性(生理的或理智的)而带来的困惑?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儒家的死亡伦理思想无疑值得我们从中吸取一些人生营养,为解决生死的苦恼提供一种具有说服力的借鉴。(1)以完善人生来坦然地面对死亡,展示出那一种宁静淡泊的东方智慧人的生命受之于自然,归之于自然,它就像智者所乐的水,从生命之源潺潺流出,当它一路前行的时候,给这世界带来了生机,当它实现了自身价值的时候,它汇入汪洋大海,在消失自身的同时,孕育出新的生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是大自然的自然规律。适因于此,儒家极力推崇的人格理想和人生价值,在乐生安死的传统中鲜明地凸显出来。于积极的入世精神中以完善人生来坦然地面对死亡,这比较庄子神游天地的超越态度,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它展示出的那一种宁静淡泊的美,正是西方人仰慕不已的东方式的智慧。(2)以家庭亲情的陪伴、父死子继的生命延续来弱化临终死亡的痛苦现代社会,当人在临死阶段,面对的都是医院的白墙、冰冷的器械、陌生的医护人员时,必然会产生强烈的孤独感。而如果有亲人在旁,在家庭温馨的气氛中,当事人的感受定然不同。看着和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们,就会觉得,自己其实并不是真的要离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留存了最宝贵的东西。正是因为有我的离开才有了子孙后代新生命的接续,如同先人以他们的离开换来我生命的存在一样。因此可以说,儒家生死观在化解人的临终痛苦方面确实能发挥作用。儒家的对家族群体的认同,对父死子继的生生不息的理解,可以使人心灵上有所归依,即使不相信死后世界的存在,但仍觉得可以实现亲人之间精神上的沟通和联系,感知生命传承的神奇与美妙。从而在死亡来临前保持内心的平静与安宁。(3)超出个人生活层次,以三不朽的超越意识来摆脱死亡恐惧儒家生死观中对死亡的超越,不象西方宗教那样热衷于死后世界的构造,而是致力于生命精神的超越,以“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的超越意识高扬了人的生命精神。这种“不朽”的事实虽发生在死后,但引起“不朽”的事实却发生在生前。只要人在生活过程中,尽职尽伦,努力工作,争取在相应的岗位上有所建树,做了有益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事情,就能够摆脱纯粹生活层面的困扰,获得精神超越的喜悦。通过自身的努力,个体生命可以在历史的无限展开和延续中获得永恒,这样的认知,必然会减弱对现世死亡的恐惧和痛苦。从而实现对死亡的一种超越,在与死亡的对峙中获胜。参考文献:[1]靳凤林编,死而后生——死亡现象学视阈中的生存伦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2]张英.儒家生死观的现代解读[J]学术交流,2008,12:29~32.[3]陈默.论语中的死亡伦理解读[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1):34~38.[4]陈延庆.论中国传统生死观[J]广西社会科学,2000,6:43~46.[5]乔学斌.略论儒道释的生命伦理观及其现代价值[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55~58.
本文标题:儒家的生死伦理及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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