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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政治哲学家:霍布斯(Hobbes1588-1679)Politicalphilosophy•Politicalphilosophyisthestudyofsuchtopicsasliberty,justice,property,rights,law,andtheenforcementofalegalcodebyauthority:whattheyare,why(orevenif)theyareneeded,whatmakesagovernmentlegitimate,whatrightsandfreedomsitshouldprotectandwhy,whatformitshouldtakeandwhy,whatthelawis,andwhatdutiescitizensowetoalegitimategovernment,ifany,andwhenitmaybelegitimatelyoverthrown—ifever.•Inavernacularsense,thetermpoliticalphilosophyoftenreferstoageneralview,orspecificethic,politicalbelieforattitude,aboutpoliticsthatdoesnotnecessarilybelongtothetechnicaldisciplineofphilosophy.ListofpoliticalphilosophersListofpoliticalphilosophers政治哲学著作:《利维坦》Leviathan▲《利维坦》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是从哲学上讨论国家的起源、性质和作用的古典学术名著。▲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关于政治哲学方面的贡献可以和古代的亚里士多德相媲美。《利维坦》的章节安排(1)论人类(2)论国家(3)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4)论黑暗的王国▲前两部分,尤其第二部分,是全书的精华,值得仔细品味。▲后两部分大多涉及对基督教历史与教会的批判,在当时的欧洲很有意义,离我们很远,了解一下即可。关键概念:“自然状态”▲霍布斯认为,在先天的禀赋上,人人生而平等,能力相当,那么“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想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这样,“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于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这就是霍布斯对于人类的“源初状态”,也就是国家还没有出现之前的“自然状态”的描绘。订立契约▲霍布斯认为,尽管人类本性好战,可是也有向往和平的倾向。▲出于集体自保的理智考虑,人与人之间相互订立契约。▲霍布斯在书中列举了10条“自然律”,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一自然律”和“第二自然律”。自然律▲第一自然律:每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第二自然律:在别人也原意这样做(力求和平)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人间的利维坦:国家▲霍布斯认为,光有文字契约还不行,假使有人不实行,契约订得再完美也没有用。▲必须有一个实际的强制力量来对大家的野心贪欲进行约束,这就是国家(人间的利维坦(Leviathan))。专题:正义和好的社会•正义是人类灵魂中最原始、社会中最基础、思想中最神圣、也是当今大众要求最迫切的东西。它既是宗教的本质,同时又是理性的形式和信仰的秘密对象,并且贯穿着知识的始终。如何能够想象比正义更普遍、更强大、更完整的东西呢?——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毕业后的选择:国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抑或珠海?•试讨论:毕业后选择就业地点是大环境更重要,还是小环境更重要?•亚里士多德:“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希腊谚语:“要过好的生活就必须生活在一个伟大的城邦中。”•一个观点:“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好的生活就预设了在一个好的地方与他人生活在一起,而且我们成为好人的能力至少要部分依赖于那些与我们一起在世界和社会中生活的人们”。•你认为在我们所了解的社会形成之前,人类是什么样子?如果我们脱离任何社会或社会环境而长大(并存活下来),我们会是什么样子?•试讨论:我们为什么要有国家和政府,又为什么应当服从它们(除了害怕惩罚)?•作为讨论社会本质的一种理论,社会契约这个概念在18世纪广为流行而且极富说服力,即使它经常是作为一种不太可信的社会起源论而被提出的。社会契约论认为社会是基于所有作为公民的个人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建立起来的;作为公民,他们放弃了某些权利和特权,作为对国家提供的保护和相互利益的回报。美国宪法是对这种契约的历史性展示的最好例证,各州代表聚集在一起制定了一个契约,用于建立联邦政府和对它的限制。——《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社会契约论(socialcontracttheory)的三位作者•霍布斯(1588—1679)是一位唯物论的英国哲学家,他受到了牛顿的影响。•洛克(1632—1704)是英国哲学家,以英国经验论之父而闻名于世。英国革命(1688)结束不久,他于1690年出版的《政府论》捍卫了社会契约的思想。•卢梭(1712—1778)是法国哲学家,他于1762年写了那部影响深远的《社会契约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在社会和正义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人类的生活是一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其结果是“污秽、野蛮而短暂的”。•人生而自私,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上,要是没有法律和政府强迫我们行为规矩些,我们的确会自相残杀。•我们每个人都非常害怕受到其他人的伤害和杀戮,为了回报我们承诺不去伤害他们,他们也不去伤害我们。•内部纷争是降临到一个社会身上的最大的恶。要避免这一点,唯一的办法是把权力赋予一个强有力的核心权威,要么是一个人,要么是一个集体。洛克较为温和的社会契约思想•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我们本质上都是勤苦工作的生物。我们努力地修建房屋,耕作田地,并由此声称对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在自然状态下的所有权是很薄弱的,一不小心就会被他人占有。•因此,我们聚集在一起结成伴有法律和政府的社会。•洛克的理论非常重视私有财产在正义和社会运作中的重要性。卢梭更为温和的社会契约理论•卢梭并不像霍布斯那样把自然状态看成是一场野蛮的战争,也不首先把它看成是一个由勤苦工作的个人组成的世界。•相反卢梭想象了一个物资充足的世界,我们前社会状态的祖先采野果,睡山洞,轻而易举就能活下来。“自然人”比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更为幸福和健康。那为什么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们还要结成社会呢?•我们天生善良快乐,但社会“败坏”了我们。不过,构思合理的社会不仅会在某种程度上恢复我们天然的活力,而且还会把我们变得不仅仅是“自然的”。社会将使我们变得道德。社会将把一个单纯的女人或男人变成公民。社会由谁来统治?•富豪制:由富人来统治•精英制:凭借业绩和能力来统治•神权制:由宗教,或由“上帝”来统治•贵族制:由“最优秀的人”来统治•君主制:由一个人来统治•寡头制:由少数人来统治•民主制:由“人民”来统治少为最好•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自静,而民自正。为无为,则无不治。•是以圣人终不为大。——老子,《道德经》,公元前5世纪•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托马斯·杰斐逊,1776政府的权限•自治论的自由主义:强调最小和地方政府,“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自由主义:倾向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去管理社会项目,它们强调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适当的住房,教育、食品、医疗保健、安全等)。•共同体主义:把重点放在义务而非个体权利。是义务而非权利定义了公民。“要问的是国家为你做什么,而是你能为国家做什么”。自我必须由社会来规定,社会之外的自我是不存在的。这种观点走向极端就是极权主义。•试讨论:正义是什么?社会的繁荣和正义哪个更重要?•正义女神(Justice,古罗马代表公平正义的女神)是作为法律基础的公正道德的象征。文艺复兴以来Justice(正义女神)通常被描述为一名裸露胸膛的妇女,手持剑与天平,有时戴有眼罩。看不见的手•因此,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自己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和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够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为产生出尽可能多的社会岁收而辛苦劳作。事实上,一般说来,他既无益于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为公共利益做了多少贡献。由于宁愿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由于以产出价值最大化的方式管理这种产业,他所关注的也只是他自己的所得。就像许多其他场合一样,在这种场合,他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所要达到的目标。对于社会来说,这个目标并非他的本意并不总是坏事。较之于有意为之,他通过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更为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利益。——亚当·斯密,《国富论》,1776•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样。——罗尔斯,美国哲学家,《正义论》,1971•生活是不公平的,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件好事。——王尔德,爱尔兰裔作家,1854—1900什么是正义?正义:回报和公平•报应的正义(Retributivejustice):确保恶人和做坏事的人得其应得。•分配的正义(Distributivejustice):对物资、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公平配置。正义关注的四个方面•人们应当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人们应当给予他们所能够给予的东西。•人们应当被准许保有他们的所得(权利)。•人们应当得到他们所应得的东西(功劳)。视频播放
本文标题:西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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