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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4二建法规精讲(一)
《2014建设工程法规》武海峰(博士/副教授/律师)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50%左右)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宪法、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相关法产品质量相关法、环护节能消防法劳动相关法2Z202000合同法(32%左右)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18%左右)课程组成复习建议1、紧扣历年考点(重复率80%)2、建立起系统的知识框架(法律基础→许可→发包→合同→安全→质量→纠纷)3、理解的基础上多读课本4、重点和全面兼顾相结合5、复习与练习相结合6、学习与乐趣兼顾授课内容: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50分左右)2Z2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1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2Z201012掌握考试管理2Z201013掌握注册管理2Z201014掌握执业管理2Z201015掌握继续教育管理2Z201016掌握信用档案管理2Z201017掌握监督管理2Z201011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无真题)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体制的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建设部——全国国务院各专业部门——本专业各省建设厅——本省二级各省专业部门——本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制度的原则“分级别,分专业”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管理文件制度体系1+6执业制度1+32Z201012掌握考试管理(无真题)级别考试组织考试科目专业数一级建造师“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国家统一组织,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三加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管理实务10个二级建造师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命题“二加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管理实务6个全国统一考试:国家组织命题考试2Z201013掌握注册管理(08/10/11/13单选)分类有效期初始注册3年延续注册3年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增项注册一个专业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注册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应由本人保管、使用因变更注册不及时影响建造师执业,导致项目损失的,由所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13单选)2Z201014掌握执业管理(2009多选/2012单选)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或全国统考合格并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施工管理文件,应由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质量合格文件必须有建造师签字盖章。经建造师签章完整的文件方有效。大中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建造师担任,大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受聘执业2Z201015掌握继续教育管理(无真题)类别周期必修课选修课公共课专业课公共课专业课单专业一个注册期30学时30学时30学时30学时多专业的,增加一个专业应参加所赠专业60学时继续教育(30必修,30选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2Z201016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无真题)应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不良行为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2Z201017掌握监督管理(无真题)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监督检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告知注册信息告知注册信息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告知应撤销注册的,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材料报一、单项选择题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A、登记B、注册C、备案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2Z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1掌握法律体系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2Z201021掌握法律体系(2009单选)法律部门表现形式宪法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刑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2008单选/2010单选/2011单选/2012单选/2012多选/13单选)法律形式制定机关效力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国际公约国家缔结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建设部部长、铁道部部长、交通部部长、信息产业部部长、水利部部长、2001年7月5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3年5月1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6月1日)部门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之间不符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定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注意: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裁决一、单项选择题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属于法律范畴。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C.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D.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单项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定一、单项选择题行政法规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2Z201030宪法2Z201031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2Z201032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2Z201031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2009多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不排斥合理的差别选举和被选举权,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力和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从事宗教活动必须守法、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要求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狭义:公民身体不受非法侵害广义:还包括生命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休息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获得赔偿权:公民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侵害的,有权要求赔偿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方面基本义务2Z201032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无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某建筑公司规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工作10小时的做法,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A.劳动权B.休息权C.人身自由D.平等权2Z201040民法2Z20104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2Z20104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201043掌握代理2Z201044掌握债权、知识产权2Z201045掌握诉讼时效2Z20104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构成(2008单选/2009多选/13多选)主体客体内容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权利义务三要素法人成立的条件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完全限制无物化结果:建设工程项目非物化结果:企业对员工的培训2Z20104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客体内容权利义务主体13多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2008单选)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2Z20104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成立要件(2008/2011/2012单选)行为的分类(2009单选)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待定)意思表示真实(可变更、可撤销)行为内容合法(无效)行为形式合法(无效)要式法律行为(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借贷)不要式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借贷)二、多项选择题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有()。A.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B.行为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行为内容合法D.行为形式合法E.行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二、多项选择题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法人B、财务C、权利义务D、行为E、自热人2Z201043掌握代理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代理的种类(08单选)指定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招标代理诉讼代理采购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2012单选: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授权不明确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视为代理有效(13单选)无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无代理权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两者负连带责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事项违法需事前或事后取得被代理人同意,否则由代理人负民事责任转托他人代理表见代理(12单选)条件:①无权代理②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文件③本人有过失④相对人为善意法律效果:该行为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
本文标题:2014二建法规精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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