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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运行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者一旦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就与该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兼容性干预性职业性平等性与从属性兼容财产性与人身性兼容判断是否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这些权利和义务是否因劳动者的职业劳动而产生。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劳动者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达到法定年龄。②具有劳动能力。我国劳动者依不同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用人单位性质为标准,可将劳动者分为企业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国家机关劳动者、事业单位劳动者、社会团体劳动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者。2、按劳动者是否在编为标准,可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分为工勤人员和非工勤人员。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用人单位是依法成立的组织,须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及场所。②用人单位具有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不同标准,用人单位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以出资者为标准,可将用人单位分为国家出资举办的用人单位和私有的用人单位。2、以用人单位是否营利为标准,可分为营利性用人单位与非营利性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劳动行为和劳动报酬劳动行为是指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它是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实施劳动行为而有权获得的待遇,它是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体现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因使用劳动力而有义务提供的有关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和劳动强度等方面的条件,具体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种劳动工具、劳动保护设施、技术资料等。其特征是:①从属和受制于劳动行为;②主要承载或体现劳动者的利益。(二)劳动条件(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工作平等权、劳动安全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和福利权、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积极地履行以下义务: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③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道德。(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1.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的权利包括招收录用职工权、合理组织调配权、劳动报酬分配权、劳动奖惩权、辞退职工权等。2.劳动者的义务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防止各类职业危害的发生;②如实告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③支付劳动报酬;④不能随意克扣、拖欠、拒付职工工资;⑤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机会;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运行一、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的基础二、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的环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运行以法律事实为基础,所谓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1.事件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自然灾害、人体伤残、疾病、死亡、破产等。2.行为行为是指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劳动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形成和存续的动态过程,表现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延续、变更、中止、消灭等环节以及在这些环节之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确立劳动法律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企业主要是通过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以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延续劳动法律关系的延续是指既存的劳动法律关系的有效期依法延长。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正常情况下的续签;②特殊情况下的顺延。(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四)劳动法律关系的中止劳动法律关系的中止指劳动法律关系在存续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暂停行使和履行,待暂停期限届满后恢复以前的正常状态。(五)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亦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消灭。
本文标题:第二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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