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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制度汇编办公室支委会工作制度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矿党委决议的具体措施和办法。2、支委委员汇报自己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安排布置任务。3、分析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党的思想建设中的重大问支题,4、分析本队职工思想动态,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5、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强团结。6、每季度进行一次党风党纪的教育,并研究抓好党风廉正工作。7、每季度由工会、团支部汇报一次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8、上述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负责思想建设、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2、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支委成员及全体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员干部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团结统一的目的,不断提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3、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方法,以达到团结同志,互相促进的目的。4、支部要认真组织。讲实求效,保证人员齐全,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5、班子成员,都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班组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行政班组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所在班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矿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3、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4、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5、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6、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至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7、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党员教育制度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矿党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促使党员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党员。3、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纲领、宗旨和党的历史,向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使党员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4、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和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使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5、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及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党支部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努力提高党支部的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办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在全办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第三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全办科级干部及其他党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第五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副组长主持。第三章学习要求第六条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第七条学习内容。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思想、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第八条学习目的。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第九条学习计划。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由支部牵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第四章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第十一条党支部中心组原则上每周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二的下午。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第五章学习制度第十二条学习考勤制度。党支部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第十三条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第六章学习考核制度第十四条指导思想。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从严治党”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此调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增强党性锻炼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党课以上课讲授的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重要方式。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是每一位中共党员的必修课。党课就是对每位党员进行先进思想教育,了解共产党的精神内涵,以及其先进性。每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都要进行党课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每月应开展一次。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外出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妥善保管好申请书。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申请人到积极分子的时间长短,可视情况而定,没有具体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至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教材。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入党材料档案。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
本文标题:党支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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