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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配合方案建设过程中,应配合监管主体,重点对建设资金、质量、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程进度几部分进行合理的监督管理。1.建设资金监管配合监管要求,按期融入足够建设资金,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防止造成分包商垫资建设,拖欠民工工资等后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对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控制,应配合监管重点对招标阶段和建设阶段进行资金监管。1.1招标阶段的资金配合监管1.1.1资格预审及评标阶段配合监管,重点对投标人提出的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包括资金的来源与落实方案,资金到位的有效措施,资金监管方案及风险防范措施、融资成本等,以及相关的融资证明包括银行授信证明,经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批准的银行贷款意向书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中标人达到项目所需的融资能力以保证建设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评审时,可配合监管聘请金融行业的专家参与共同评审。1.1.2签订合同阶段在签订BT合同时,应配合监管对注资额度及期限,资金投放及使用情况,项目公司设立要求、合同价的确定、建设资金的监管等做出合理的约定。如BT项目必须实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模式,并对无法按期注资、拖欠工程进度款等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责任。1.2建设阶段的资金监管1.2.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成立项目公司并完成注册,注册资本金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额度。若为分期注资,则每期注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到位。1.2.2根据合同要求编制项目网络计划及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报发起人审批,并严格按照发起人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实施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资金按使用计划及时到位。另外,用政府出具的股权回购函向贷款银行以质押方式进行融资,达成融资协议后,项目公司及贷款银行必须持融资合同正本向政府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为有效,以监督项目公司就已设立质押的内容重复融资。1.2.3按照工程进度和发起人安排及时足额向其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以便发起人监督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发起人收到划入的建设资金并扣除按合同应由发起人使用的资金后,按工程实际进度将相应款划拨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再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支付。按月向发起人和政府监管部门提供银行账单、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使其准确掌握资金动向及拖欠其他单位的工程款等。1.2.4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实行变更审批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建设方案。因地质、功能、环境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变更,须由项目公司负责变更方案的审校和论证工作,并报发起人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1.2.5加强跟踪审计制度。审计组进驻现场后,应与其建立定期例会制度,邀请其参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会议,使其能够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各种情况。配合其完成对建设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的跟踪审计工作,如招投标活动,建设资金的计量支付、设备和材料采购、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在发现问题后,按照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修正,配合审计组做好跟踪审计记录;根据工程进展程度向审计组提交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1.3竣工验收阶段的资金配合监管在竣工验收阶段,配合监管聘请审计机构对编制的竣工决算资料实行审计,并以经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回购基价。2.质量监督为健全BT项目质量监督体系,由政府、发起人、投资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机构等利益相关的主体分别委派代表组建一个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质量监督组,质量监督组会应充分发挥过程监督的作用,由发起人委派代表负责定期与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对BT项目进行质量监管。施工方应配合质量监督组对现场质量开展联合检查、巡查、抽查,并依据相应意见进行及时整改。2.1发起人在建设阶段,由项目公司直接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公司应配合发起人委派的项目代表对项目进行整体监控,了解项目整个建设过程,并及时向发起人汇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应配合发起人请有关的中介机构,如监理单位、审计机构、质量检测单位等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招标过程,工程分包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验收条件标准等进行监督。其中,应重点加强对对分包招标的严格管理。配合发起人在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的分包、转包情况进行详细和明确地约定,禁止随意分包和转包。BT合同中应明确投资人进行材料、专业工程招标的程序,对材料供应商及专业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涉及到投资人对材料供应商和专业工程的招标问题时,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必须由发起人认可并向其备案。为保证项目质量,应配合发起人参与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作。2.2政府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应专门派驻质量组协助质量监督,配合其实行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以事前主动控制为重点,着重对工程质量可能产生不利的因素加强预控监督和中间监督。施工前,应配合其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的、招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有关BT项目合同的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招投标活动的质量监督包括对设计招标、投资人招标、监理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监督。配合其完成施工中监管,应围绕地基基础工程质量、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三个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还要监督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重点核查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竣工后监管的重点,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2.3监理应充分发挥监理作为质量监督的主要力量,对于减少发起人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至关重要的。监理单位应由项目发起人组织招标,投资人参加招标,依照招标法的规定,签订三方合同,BT投资人负责监理日常管理,业主执行监督管理。业主需要对监理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考核,监理单位可直接向业主反映问题,重大问题同时报告发起人和投资人。2.4审计机构审计机关应组织审计组进驻现场审计,对BT项目实行动态跟踪审计。对于特殊的工程,发起人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等独立完成有关专题或专项审计业务,出具审核报告。3.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监督投资管理、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防止建设资金流失和舞弊行为发生,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和改善管理;全面、真实地掌握投资和建设过程中的具体事项,从而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结论和评价;在监督的同时,体现服务功能,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审计信息,发挥审计在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对于BT项目应加快建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作为主要的审计对象,投资人应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从招标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跟踪审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审计程序,配合其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咨询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监督。具体实施跟踪审计的程序如下所述:3.1接收审计组送达的《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包括:审计依据、范围、内容、方式、时间;投资人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审计组组长、工程主审、财务主审、廉政监督员及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机关公章和签发日期;附件包括被审计单位承诺书,提供资料清单等。3.2参与审计组召开的进点会审计进点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领导、审计项目所在处室负责人、审计组全体成员、投资人负责人和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目的是以程序化进点会规范跟踪审计行为,引起有关单位的重视,发挥审计监督的效能。3.3跟踪审计实施阶段2.3.1平时监督检查阶段①审计组进驻现场后,与其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并邀请其参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会议,使审计组能够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各种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做好跟踪审计的会议记录。②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程度逐步向审计组提供审计资料,包括审批文件、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施工月报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资料、项目财务收支账册、凭证、报表等。③协助审计人员利用摄像、录像、GPS等先进技术装备,对项目原始地貌进行测量取证,对基础已开挖的工程进行挖深及土质类别等测量取证并备案,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依据。2.3.2阶段性审计阶段①将对于建设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随时用工作联系单报审计组,如合同签订、建设资金的计量支付、设备和材料采购、重大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工程结算等。配合审计组根据工作联系单的内容和进度,深入施工现场,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并依据其发现问题后所出具的跟踪审计整改意见书进行整改。②审计组对跟踪审计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意见进行实时跟踪检查,配合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跟踪审计记录和审计日记。③配合审计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计量支付、工程结算情况,适时进行阶段性工程结算审计,并出具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4.进度监管4.1进度监管的特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很多,并且建设项目是在动态条件下实施的,相应地使进度监管具有复杂性及动态性的特点。因此,在进度监管中,应配合监管把握质量、费用、进度三者间的辩证关系,使三者相互协调统一;针对BT项目动态性易导致实际进度与规定进度的偏差的特点,在进度监管中,配合发起人对进度实行动态控制,适时调整监管目标和手段。4.2进度监管的方法4.2.1总进度计划的审查配合BT项目发起人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审查,主要就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并留有一定余地,“关键性节点”的工期目标是否得到保证并留有余地,资源、技术、组织、管理等对进度计划实现的保证程度进行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总进度计划或“关键性节点”工期目标计划应向项目发起人备案。4.2.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在进度监管中,配合发起人完成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关键性节点”工期目标的实现情况的检查,将工程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进度、已完工程价值量、投资完成进度、工程费用支付情况结合起来进行监管。对于进度拖延的,应根据进度计划与实际对比的结果,以及相关的实际工程信息,及时分析并确定拖延的根本原因,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以保证最终的工期目标。4.2.3奖励与惩罚并举在项目实施中,与BT项目发起人协商,临时确定一定奖罚措施,以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履行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付工程。4.3进度监管的内容4.3.1项目准备阶段在设计监管上,配合发起人采用设计监理或聘请专业咨询公司进行。对设计进度计划,审查阶段性设计时间安排的合理性,进度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设计质量、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严格监管,并交发起人审查,为项目后期顺利实施做保证。4.3.2项目招标阶段招标阶段,应配合BT项目发起人重点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合同签订的监督进行监管。应特别注意招标文件的总工期、“关键性节点”工期确定的合理性及工期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在确定合同总工期时,应充分考虑到工程自身的规模大小、难易程度、征地拆迁产生的矛盾及各种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从而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4.3.3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配合BT项目发起人聘请咨询单位,如项目管理咨询单位,造价单位等提供进度监管咨询服务。履行合同中工期实现的保证情况、进度管理和控制的组织管理情况,进度计划的调整情况等。配合发起人定期检查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并与计划目标进度进行比较,找出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适时调整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项目按期完工。同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避免因此而产生的拖欠工程进度款造成工期延缓或停滞的情况。
本文标题:BT监管配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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