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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对象建筑工程BuildingWorks土木工程CivilWorks安装工程2投资市场风险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建设资金筹集风险材料价格变动机具价格变化机械设备租赁变动工人工资变化进度计划不当设计变更支付款未到位自然环境影响因素人员素质低施工方法工艺不当机械设备陈旧材料不合格筹资方式和金额支付进度贷款利息变动贷款期数变动第二层B第一层A工程风主要风险3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对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重要经济手段4工程保险的基本特征与种类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工程保险主要内容5普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保险价值固定不变随着工程的进展而不断增加费率固定费率非固定费率,因工程不同而不同保费计算按年计算,事先已经确定按工程期计算,先预先确定,工程结束后再根据实际保险金额而进行调整。续保可每年续保不能续保,在工程完毕交付使用后结束保障范围不保操作上的失误,不保因财产本身缺陷而引起的损失承保工人、技术人员因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承保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而引起的损失6第一节工程保险概述工程保险的定义、性质与特点:(一)工程保险的定义1.工程:建筑与安装项目(works/construction/engineering/project)工程保险:是对于进行中的工程项目及各种运行中的机器设备本身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7范围:不仅包括工程项目本身的物质财产的损失,还包括由于运行过程的工程项目对于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2.工程保险产生的背景(1)现代工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日新月异,承包人面临的问题(风险)比以前更加多、更加复杂。(2)工地空旷,天灾难防,施工人员素质不同,效率各异,地质钻探费用高,地质情况无法查明,意外事故随时可能发生。8(3)承包人竞投工程时,为了夺标,防范意外的预算资金减少或取消,一旦发生事故,将陷于困境。(4)承包人需一种保障,而业主、投资人也希望这种保障能使承包人顺利履行工程合同(5)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复苏,建筑业发展,工程保险业务随之发展9(二)工程保险的性质与特点工程险从传统的火险发展而来,但其风险高于其他险种,其性质特殊:1.风险的特殊性2.承保技术的复杂性3.保障的综合性104.保险金额的变动性5.保险期限与工程施工期的一致性6.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1、工程所有人2、工程承包人3、技术顾问4、其他关系方,如债权人11二.国内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1.建筑工程一切险(CONTRACTOR’SALLRISKSINSURANCE-CAR)简称建工险,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和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2.安装工程一切险(ERECTIONALLRISKSINSURANCE-EAR)简称安工险,承保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安装期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以及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12•3.机器损坏保险(MACHINERYBREAKDOWNINSURANCE-MB)•专门承保各类机械设备,无论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均以重置价值投保和赔偿。主要战争或人为的、物理性的或意外的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失•三.国内工程保险的其他险种•1.锅炉及压力容器保险(BOILERANDPRESSURE•VESSELINSURANCE-BPV)•2.建筑工程机械保险(CONTRACTOR’SPLANTAND•MACHINERYINSURANCE-CPM)•3.电子设备保险(ELECTRONICEQUIPMENT•INSURANCE-EE)13•4.冷藏库存物品变质保险(DETERIORATIONOFSTOCKINCOLDSTORAGEINS.)5.机器损坏所致利润损失保险(LOSSOFPROFITFOLLOWINGMACHINERYBREAKDOWNINSURANCE-MLOP)6.营运期土木工程保险(CIVILENGINEERINGCOMPLETEDRISKSINSURANCE-CECR)7.核能保险(NUCLEARRISKSINSURANCE-NR)8.海上工程保险(OCEANICENGINERINGRISKSINSURANCE-OER)9.船舶建造保险(SHIPBUILDER’SALLRISKSINSURANCE-SBAR)10.航天工程保险(SPACEENGINEERINGINSURANCE-SE)14第二节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建工险的适用范围建工险适用于一切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码头、旅馆、商店、工厂、仓库、水库、管道、学校、娱乐场所等二.建工险的保险项目(一)建工险承保的标的1.永久工程2.临时工程(结构)15•3.施工机具•4.现有(周围)财产••5.第三者责任•6.清理事故现场费用及专业费用•注意:承保在约定的工地范围内构成或用于工程的财产。•(二)不予承保的项目•档案、文件、帐簿、票据、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三)另行承保的项目•某些保险标的由于自身的特性还可能需要其他的、更专门的保险如现金、车辆等16•三.建工险的被保险人•凡在工程建设期间承担风险或具有保险利益的各方均可成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或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主承包人或分包人技术顾问-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等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等17被保险各方及各关系方的相互关系业主专门机构建筑师/技术顾问委托管理融资银行/融资人主承包商制造商/供应商专业承包人监督施工工程发包提供咨询提供设备和材料分包分承包商分承包商分承包商工程施工18•被保险人及其相互关系•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的,不同于其它普通财产险,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当事人众多,所以一般都将所有与工程有直接利益的相关关系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项下的受益及相互关系由与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决定。如图示之一。•将上述各方都列为被保险人的好处很多:19•被保险人全部列明的好处:•1)万一发生损失,不必花时间支调查弄清谁是过•错责任人,而延误受损工程修复。•2)受损工程立即进行修复,而未受损工程照样可•继续施工。承包人不会因事故发生而影响工程施•工,从而保证工程按时完工。••但应注意有关的利益所在,如:•1)专门机构、主设计师的利益仅限于施工现场的•活动。•2)供应商的利益是其供应的机器设备。•3)分包商的利益是其负责的工程项目•20四.承保的风险自然及环境灾害风险技术性风险人为风险责任风险21自然及环境灾害风险巨灾: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洪水天灾:暴风雨、台风、龙巻风、雷雨、地陷意外事故:火灾、爆炸、水管爆烈、空中物体坠落22技术性风险设计技术地质勘探施工技术生产工艺和应用设备原材料23人为风险业主和承包商资质和经验施工组织管理雇佣员工的素质外来破坏盗窃24责任风险法律环境地理环境施工方式工地防范污染25五.建工险的保险责任(一)物质损失部分: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对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人亦可负责赔偿。26•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用和专业费用等27•(二)第三者责任部分: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3.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28风险和危险责任业主承包人根据合约规定承包人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建安工程中存在的缺陷设计上有缺陷(错误)物料缺陷和工艺不善操作错误红风暴、洪水、地震、地下沉(不可抗力)红火灾全责部分责任根据一般合同条件工程承包人在保证期内应承担的风险29二、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总除外责任物质损失部分除外责任第三者责任部分除外责任30建工险的除外责任总除外责任:(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31•(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六)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七)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32•物质损失部分除外责任:•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33••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34•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人:发包人被保险人:各方利益相关人,业主、投资人、承包方、设计、监理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然损耗:(2)、(4)、(5)人为过错:(1)、(3)、(7)除外责任技术资料:(6)公共运输工具、已另有投保(8)特定财产保险期外,可另行约定(9)(10)35除外责任•设计错误引起损失和费用-属设计师应承担的责任,且可以预测和避免•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当引起财产本身的损失-应由供货商承担的责任•第三者责任免责中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第三者财产及人身损失36•第三者责任部分除外责任:•1.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3.1)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第三者范围)••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第三者范围)•3)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4)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37第三者责任类似于公众责任险•【例1】建筑工程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A.人身伤亡B.财产损失C.人身
本文标题:2014建筑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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