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包方代表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工程监理人及电话: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本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及面积;1.2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4工程有效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付款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元)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2)其它支付方式: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第十五条附则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5.6合共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附件八:工程验收单附件九:工程结算单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本文标题: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64492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