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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高中历史必修一2.8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课标要求: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一、美国民主共和制建立的背景——独立之初美国的形势二、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建立——《1787年宪法》的制定三、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完善和发展——两党制的形成与发展(一)美国独立战争来克星顿枪声大会通过《独立宣言》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约克镇英军投降第二届大陆会议---费城木匠厅萨拉托加战役123456美国独立战争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实行邦联制。前提:美国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此漫画用分节的蛇讽喻1754年北美殖民地的不团结,以“团结或者死亡”为标语,敦促殖民地人民团结起来抗击英国殖民统治。(二)美国建国之初,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政治:经济:军事安全:邦联政府几乎无权,各州权力很大。无力维护本国工业和商人利益,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无钱)无力维持常备军,内忧外患。有人写信给华盛顿.认为美国也应该像其他国家一样设一个国王,并鼓励他当美国国王,但这一提议遭到华盛顿的严词拒绝。他说:“我们的国家一定要彻底实行共和政体,如果不能遵循这一原则,试图采用其他政体,就是叛逆。”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个不完整的、松散的中央政府……不能适应新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的需求。面对当时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矛盾,美国统治阶级感到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巩固独立战争的胜利成果,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为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美国,必须制定一部新的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评析》美国这个国家很有些奇怪。她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谈出来”的。——易中天美国人民总像防贼似的防着政府!——《美国宪法的诞生》想一想:美国制定宪法的理论来源是什么?必要性:邦联制的弊端,要求美国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改革政治体制。华盛顿等美国资产阶级领导人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成为宪法的理论来源。(三)理论来源理论来源:欧洲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思想,为其奠定了思想基础。规律总结一、美国民主共和制建立的背景1.前提:美国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2.必要性:邦联制的弊端,要求美国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改革政治体制。3.理论来源:欧洲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思想,为其奠定了思想基础。既要用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把13个州紧密地统一起来,又要确保共和制,如何做到?假如你是美国开国元勋,你会采取什么方法解决问题?1787年,北美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一部联邦宪法,习惯上称为美国1787年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一)美国宪法制定的过程1787年,12个州(罗得岛除外),55个代表来到费城,原计划是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后来决定重新设计美国政治体制,因此这个会议后来被称为制宪会议。55个代表中,39人在宪法上签字,通过了《联邦条例》。在1787年宪法得制定得过程中,核心人物是来自弗吉尼亚州代表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美国1787年宪法邦联制中央政府软弱无能联邦制强化中央权力如何避免专制政体?如何加强中央权力?“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宪法之父”麦迪逊阅读材料: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麦迪逊请思考:为克服材料中的“最大困难”,麦迪逊等制宪者设计的联邦政府体现了什么原则?其目的是什么?原则: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结合;分权制衡.目的:防止任何形式的个人独裁和政府滥用权力(二)宪法的主要内容联邦政府的权力三权分立的体制(三)宪法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分权与制衡)权力机构国会最高法院(司法)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每州选两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1/3选民间接选出大法官由总统任命4年除非犯罪终身任职众议员人数与各州人口成正比,任期2年参议院众议院(立法)产生方法任期权力1、制定和通过法律2、批准总统任命的官员、同外国缔结的条约1、任命政府高级官员2、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3、外交权4、军事权1、最高审判权2、解释一切法律的权力内阁其它机构3、弹劾权总统(行政)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建立。建立标志:①美国举行第一次总统选举,华盛顿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任期两届;②第一届国会选举产生,美国联邦制共和政体开始确立。开国元勋华盛顿、《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佛逊、奠定20世纪美国之基础的西奥多.罗斯福和解放黑奴的领导者林肯“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美国总统威尔逊“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谈谈你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认识并说明理由?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英国政治家威廉•格莱斯顿(1)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巩固了独立战争的成果。(2)它强调加强国家权力,又在权力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原则,以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精神。(3)保障了资产阶级政治和经济利益,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4)确立了联邦制,利于国家的巩固;同时也保留了地方一定的自治,避免中央权力过于集中,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积极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印第安人没有选举权,黑人按五分之三人口折算……并将财产作为划分权力的标准”。1、时代局限性: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没有废除黑人奴隶制。2、阶级局限性:明确将财产作为划分权力的标准。局限性历史局限性驴——民主党象——共和党1.“驴象之争”是怎么回事?——驴象之争民主党共和党PK2.美国两党制是怎样来的?两党分别代表谁的利益?1787年在制定联邦宪法过程中形成了联邦派和反联邦派。后来,几经分化组合,1828年成立了民主党,1854年建立了共和党。民主党主要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共和党主要代表北方工业集团和西部农场主的利益。本质: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3.两党制的形成与发展①19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是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②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两大党派的对峙最终形成。③1860年共和党开始执政,此后两党交替执政的局面一直持续至今。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是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探究:如何评价两党制?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项目美国总统共和制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是谁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国家元首的任期时间国家元首有无实权政府首脑是谁阁员如何产生相同点总统选举4年有总统总统任命都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国王世袭终身制无首相首相任命问题1:联邦政府有哪些权力?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如征税、征兵、发行钱币、宣布对外战和以及使用武力恢复地方秩序等。问题2:地方各州有哪些权力?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和各州各有自己的政府和立法。州政府的官员由各州自行选举产生,联邦政府无权任命州长或州级官员。州的立法虽然必须符合宪法,但是宪法保证州的领土与主权不受侵犯。两套平行的政府分别选举产生,联邦和州之间又构成了一种制衡。总统(行政)联邦政府国会(立法)联邦法院(司法)参议院众议院副总统、内阁、总统办公厅联邦最高法院联邦巡回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每州两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共有九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终身任职。阅读下列几段材料,概括美国国会权力:材料1:布什总统提名赖斯为国务卿后,国会举行了一场由十几位国会参议员提问的听证会。材料2:自布什政府提出要对伊拉克使用武力以来,美国国会就是否授权总统对伊使用武力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虽然不少议员表示同意总统动武,但也有许多议员强烈反对。于是,总统亲自上阵,带领政府高级官员在国会展开了积极的说服工作。美国政府的说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作用,一些议员改变了原来的立场,转而支持总统对伊使用武力。材料3:美国的第三十七届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受到国会弹劾,于1974年8月8日被迫宣布辞职。国会基本权力:立法权审批权监督权宣战权①国家立法权归国会。②法律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③国会有权向国民征税;④只有国会才有宣战权;⑤在职的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⑥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得到国会批准后方可生效;⑦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材料1:2005年9月,飓风“卡特里娜”肆虐美国南部时,美国总统布什就于9月3日下令11000名士兵在72小时内紧急赶赴美国南部墨西哥湾的受灾地区参加救援活动。材料2: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阅读下列材料,概括美国总统的权力白宫①行政权归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总统不对国会负责;②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③有权任命政府官员,除白宫办公厅的高级官员外,都要经国会同意;此外,总统还可以直接任命一些较为低级的行政官员。④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批准方可生效;⑤总统对宪法负责,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美国总统的权力:美国总统的权力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权力中心,故称总统共和制。材料1:道格拉斯大法官,从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时代进入最高法院起,历经杜鲁门、艾森豪威尔、肯尼迪、约翰逊、尼克松、福特共7位总统的执政年代,足足干了36年零7个月。此公目前仍保持着美国历史上大法官任期时间之最的记录。1974年底,道格拉斯由于脑溢血而瘫痪,坐在轮椅上的他仍无辞职之意。后来,他开始弄错助理的名字,有时他把长官室错当成自己的办公室,在法庭上他常常不停地打瞌睡。尽管如此,在他自己提出辞呈之前,也没有人让他离职。阅读下面材料,概括联邦法院权力:材料2: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是一个充满生机的时代,最高法院抛出一个接一个的改革性判决,如废除种族岐视,禁止在公立学校朗读圣经,扩大对嫌疑人的保护等等。不少判决现已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经典,影响深远。其时的最高法院带头大哥是阿尔·沃伦大法官。沃伦系由艾森豪威尔总统推举,但其所作所为却使这位总统很不满意。艾森豪威尔曾不无感触地说:“在我任职期间提拔的人当中,他的表现是最差劲的。”(3)联邦法院的权力:①美国的最高司法权归联邦法院。②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他们除非犯罪,终身任职;③它对于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④后来,联邦法院逐渐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总统(行政权)国会(立法权)联邦法院(司法权)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可以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总统任命的法官须经国会确认分权与制衡三权分立概念解读:邦联——为进行相互贸易或其他的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各成员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没有全国统一的宪法、军队与财政,政府集中行使的权力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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