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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師的錦囊妙計兒童與少年保護通報研習虎尾國小輔導處壹、什麼狀況下要通報?1.身體虐待2.精神虐待3.性侵害4.疏忽5.遺棄6.其他濫用親權之行為貳、可提供諮詢之單位教育人員若是對兒童少年是否受虐、被疏忽有疑慮的情形,可向各縣市社會局、或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先行詢問相關事宜。参、通報時機學校常因不確定事件是否為真,而以為應先調查清楚再通報,但是又因為不知該如何查證事件之真實性,而延遲通報,導致學校或老師落入被裁罰的窘境。事實上,學校只要「懷疑」有兒童虐待事項即要通報,調查評估的工作會由社工人員接手。肆、由誰進行通報?一、一般社會大眾二、責任通報人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為兒少保案件的責任通報人。伍、責任通報人的法律責任為何?責任內容法條罰則通報責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1項違反該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保密責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4條第2項、第46條第2項違反該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配合調查之職責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7條第2項違反該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其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為止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一若老師向校方反映有需要通報之兒少保護事件發生,但主任或校長卻不願通報時,我可以怎麼做?困境一解決之道若校方高層人員不願進行通報,老師仍可致電當地社會局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人的資訊依法會被保密。老師若仍不能放心,也可以匿名的方式通報。通報內容應力求詳實,盡可能具體的說明兒少受虐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與內容,以免因資料不足而造成無效的通報。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二當學生希望我對該事件保密時,我可以怎麼做?困境二解決之道-1當學生告知你他受傷、受虐的實情時,他可能正處於非常無助的階段,期待你可以協助、保護他,也對你有一定的信任與安全感。你可以接納、同理他的情緒。並仔細告訴他:(1)你的角色;(2)你能為他做些什麼;(3)解釋為何需要進行通報;(4)在通報過程中會發生什麼事情…等。讓他明白通報是為了讓其他專業人員(如警察、社工人員、醫生、護士等)一起來保護他。困境二解決之道-2在接下來的過程陪伴他,耐心地向他解釋不同專業人員的職責、每件事情的用意,讓他知道你和其他專業人員會繼續陪伴、支持他。這些詳細的解釋,對孩子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降低孩子在處理過程中的擔心、害怕,避免他們受到二次傷害。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三家長被通報後心生不滿,懷疑是否為學校通報,想到學校找校方人員理論時,可以怎麼做?困境三解決之道-11.通報機制的建議:在通報人的部分,建議以學校名義,而非個人名義來處理。通報窗口的負責人員,與輔導學生的負責人最好分開。2.家長欲至學校理論時,處理流程的建議:對於該類事件,校方各處室可先討論一套處理機制與步驟,如:家長到校門口時,學校警衛需先向學生事務處聯繫,並於過程中陪同;事先選定安全、合適的場地,以及處理人員的層級。與家長溝通的過程中,建議由上級人員來進行處理,職位權力對於事情的處置具有客觀和合法性的效果。困境三解決之道-23.與家長面談的建議:家長對於被通報常會產生各種情緒,校方人員可盡量同理,並理性說明處理經過;讓家長瞭解在整件事情背後,有法律、制度的約束,校方無法就事件本身進行判斷,但依法被規定須負通報責任。檢調、司法人員會做出最合乎實情的判斷,而社政單位也會就家庭中的困難,盡力給予協助。若家長有攻擊、破壞的傾向時,請盡快尋求警政單位的協助。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四如果法院傳喚校方人員出庭時,可以怎麼做?困境四解決之道1.出庭作證是為了協助法官做出更接近事實的判斷;老師可以準備處理流程中的相關紀錄,並誠實地回答當時所能得知的狀況,不做過多的臆測。證明孩子受虐的事實,是社工、檢調、司法人員的責任;教育人員只需盡其所能,依照所知的事實去回答,沒有對、錯可言。其他專業人員,會依照其專業判斷,做出最適合孩子需求的決定。2.如果需要的話,可以請一位你信任的人陪同,如:學校主任、社工人員或督導。在過程中多留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請警政人員協助,如:加強在學校、住所附近的巡邏…等。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五我擔心通報後,家長反而把怒氣發洩在孩子身上,該怎麼辦?解決之道困境五解決之道大部分的受虐兒童少年,不會只被傷害一次;如果不進行通報,孩子就只能持續留在被傷害的情境中。老師在進行通報時,可以同時教導孩子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1.保持冷靜,不要用言語或行為再激怒施虐者。2.保護自己的頭、臉、頸、胸和腹部。3.遇危急狀況時,盡量大聲呼救,找周遭的人、鄰居或親友幫忙。4.盡快離開現場,到親戚家、同學家、派出所、村里辦公室等處所請求協助。5.打110或,警察或社工人員會儘速到達現場,提供保護與協助。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六當家長表示這是家裡的家務事,希望老師不要通報、別將事態擴大時,該怎麼辦?困境六解決之道當孩子身上出現你可以辨識出來的傷痕時,不論學生或家長的說詞為何,大部分的時候,我們需要專業人員協助判斷這究竟是意外傷害,還是蓄意的傷害?如果放棄通報,往往就喪失了幫助孩子和家庭的契機;當孩子下次再受傷時,他很有可能會受到更嚴重、甚至是致命的傷害。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七進行通報後,我的身分資料會被保密嗎?困境七解決之道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5項之規定,通報人的身分資料,應予保密;因此,社工員在調查、訪視、服務的過程中,並不會透露通報人的相關資料。事實上,在兒少保護網絡中所有的相關人員,對於通報人的身分資料,都應嚴加保密,違者主管機關將依兒少法處以行政罰,不可不慎!陸、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八進行通報後,但家暴中心卻不受理。這時該怎麼辦?困境八解決之道-1如果通報後社會局或家暴中心回覆「不成案」其原因可能為:資料不足,因此無法判斷是否有虐待或疏忽。例如:經過各方調查仍無法認定兒少傷勢是意外或受虐導致;單次事件且家長與兒少說詞不一,但又無法鑑別何者說詞為真。兒少受虐情況尚未達到法定成案標準。例如:家長體罰管教導致兒少輕微外傷或甚至無明顯傷勢;又如家長因夜間工作之故,導致就讀小學之子女深夜在外遊蕩;家庭經濟困頓導致兒少衣食不足,但家長願意接受相關資源協助…等等。困境八解決之道-2由於兒少保護案件之法定成案標準,仍有許多主觀判斷空間,故兒童局制訂了相關的評估與判斷指標,不過實務上,各縣市仍有其認定之標準,尤其對於疏忽或精神虐待因不易舉證,更加深判斷上的困難。找不到被通報之兒少或家庭。例如:在街上行乞的家庭行蹤飄渺;通報資料未呈現兒少就讀學校資料或相關通訊資料、缺乏兒少或家長之基本資料等。困境八解決之道-3若受通報之兒少家庭不符合兒少保護案件之開案標準,但已符合高風險家庭之通報標準,社會局或家暴中心也會轉介給高風險家庭服務單位。如果學校發現該次通報未能成案,但老師仍覺得這個孩子或家庭需要協助,也可以評估是否符合高風險家庭的轉介標準。困境八解決之道-4即使該次通報不成案,若後續仍發現該名兒少有疑似受虐之情狀,建議學校仍應再次通報,或許再次的訪視調查,將可收集到更多開案資料;且經常性的小傷不斷,正顯示孩子的人身安全亮起紅燈,值得我們關注,也透露出孩子與其家庭需要外界的協助。困境八解決之道-51.如果兒少保護案件(不含性侵害案件)經多次通報都不被受理而有疑義,可向內政部兒童局反映(申訴專線:04-22502850)。2.如屬性侵害或家庭暴力案件,則可與各縣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或電洽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申訴專線:02-89127378)。柒、教育單位與社政單位的合作方式(一)協助兒童少年辦理就學、轉學。(二)提供兒童少年必要之心理、行為及課業輔導。(三)配合社工人員訪視、調查,提供相關資料與必要協助。(四)配合執行兒童及少年輔導計畫。(五)其他兒童及少年保護教育事項。
本文标题:给老师的锦囊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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