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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旅游安全法规管理制度•【教学目的】掌握我国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各类旅游事故的处理程序;了解旅游保险及旅游保险合同;掌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内容。•【教学重点】各类旅游事故的处理程序;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内容。•【教学难点】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及赔偿。第一节旅游安全法规概述一、概述•1990年以来,先后制定了《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及《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1998年发布《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发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7年发布《关于加强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的紧急通知》•二、旅游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旅游安全管理机关•依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分级管理。•(三)旅游安全管理机关的职责•1、国家旅游局的职责•2、省级旅游局的职责•3、旅游经营企业的职责•三、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一)旅游安全事故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4个等级(详细分类见图表)死亡多名、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死亡或致残、经济损失10-100万元。重伤、经济损失1-10万元。轻伤、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轻微事故旅游安全事故等级•(二)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侦查•负责人赶赴现场•(三)对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1、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包括: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海外旅游安全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处理,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四)对特别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要做好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工作•2、要做好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五)外国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发生伤亡情况的处理程序•1、死亡的确定•外国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的死亡情况也可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2、通知外国领事馆及死者家属•3、尸体解剖•4、出具证明•正常死亡,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5、对尸体的处理•对在华死亡的外国人尸体的处理,可在当地火化也可将尸体运回本国•6、骨灰和尸体运输出境•中国民航国内运输一般不办理尸体运输业务,特殊情况需要向当地民航管理局申请。•7、死者遗物的清点和处理•8、写出《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第二节旅游保险与旅游保险合同•一、旅游保险的概念及其特点•(一)概念•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在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在旅游活动中死亡、伤残、疾病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特点•1、短期性•2、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3、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相结合•二、旅游保险合同及其要素•(一)概念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在旅游活动中的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旅游保险合同要素合同主体要素合同内容合同客体•1、旅游保险合同的主体:•指旅游保险合同的参加者和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指保险公司)•2)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3)被保险人:•可以是旅行社也可是旅游者本人.•4)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可以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也可以是其他人。•2、旅游保险合同的客体:•又称旅游保险标的,指旅游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1)财产及其有关利益•2)人的寿命和身体•3、旅游保险合同的内容:•1)保险人的姓名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收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8)保险费及支付办法•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第三节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一、《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概述•200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一)概念•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二)分析新颁布的《责任保险规定》•1、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变为旅行社,一旦发生事故,则由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赔偿旅游者;•2、新颁布的《责任保险规定》变强制旅游人身意外保险为强制旅行社责任保险;•3、扩大了对旅行社责任的保障范围,而且由于组团社和地结社均要投保,从而保障了各类旅行社的利益。•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返谴费用赔偿责任;•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赔偿责任••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二)旅游者的义务•1、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2、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应当服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在行程中注意保护自身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妥善保管所携带的行李、物品。•3、旅游者不应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三、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1、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2、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1)国内旅游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每人,入、出境旅游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每人。•2)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四、投保和索赔•采取按年度投保的方式,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五、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和理赔情况纳入旅行社年检范围。•六、罚则•1、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旅行社设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小于本规定要求的,或者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金额低于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之基本标准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下1万元以下的罚款。•3、旅行社拒不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3—15天,可以并处人民币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思考与练习】•1、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是什么?•2、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3、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应当注意什么?•4、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本文标题:旅游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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