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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县级总体实施方案编制中的技术问题探讨任晓力2013.09.24方案编制中应注意的技术问题关于编制依据的技术标准关于灌溉设计保证率关于水资源平衡分析关于典型设计关于投资概算与投资估算关于项目长效发挥作用关于编制依据的技术标准编制“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时,应依据现行的的技术标准,主要有:《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2007)《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关于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是灌溉工程设计时确定典型年的依据。灌溉设计保证率是以正常供水或供水不破坏的年数占总设计年数的百分比来表示的。它反映了在多年运行中,灌溉用水量能得到充分满足的几率。国家标准对不同的灌溉方式规定了不同的灌溉设计保证率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时,一旦确定了灌溉方式,就必须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确定灌溉工程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喷灌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以地下水为水源时不应低于90﹪,其他情况下不应低于85﹪。微灌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85﹪。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宜不低于75﹪。灌水方法地区作物种类灌溉设计保证率(%)地面灌溉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区以旱作为主50~75以水稻为主70~80半干旱、半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不稳定地区以旱作为主70~80以水稻为主75~85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丰富地区以旱作为主75~85以水稻为主80~95注: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地区取表中较大值;作物经济价值较低的地区取表中较小值。地面灌溉灌溉设计保证率关于水资源平衡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的目的是摸清区域内现状和未来几个阶段水资源的供需关系,反映区域内水资源的余缺程度,探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途径与潜力,为区域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区域的划分:地表水按流域、水系进行划分,地下水按含水层所属地质单元进行划分;尽量考虑以行政区(县或相邻的几个乡镇)为单元,便于算清水账。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不能突破水资源配置总量。水资源平衡分析和水量供需平衡计算的基本资料,质量至关重要,一定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兴建节水灌溉工程后,应对当地水资源永续利用、地下水环境逐年友好做出贡献。水资源平衡分析需要的基本资料有:本地水地表水总量和可利用量外来客水区域水资源总地下水总量和可开采量量和可利用量非常规水总量和可利用量中水微咸水等工业总用水量总需水量生活总用水量农田灌溉用水量农业总用水量林果草灌溉用水量生态总用水量禽畜用水量鱼塘补水量采用典型年法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即用天然径流系列或年降水量系列进行频率分析计算,选择符合一定频率的几个年份作为代表年,也称典型年,用这几个年份的基本资料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计算。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典型年的频率P应选择:平水年P=50﹪;一般枯水年P=75﹪;特别枯水年P=90﹪或95﹪。用来进行频率分析计算的天然径流系列或年降水量系列应为长系列资料,至少应为20年以上的近期资料。通过对选定的典型年中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地表水可利用量与地下水可开采量之和)和总需水量的平衡分析,确定区域水资源的余缺程度,明确相应频率下农业灌溉的可用水量。典型年的频率与灌溉工程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应基本对应一致。供需平衡是一种相对平衡,是满足某一保证率下的平衡。灌溉用水水量供需平衡分析灌溉可供水量是指在农业灌溉可利用量的控制下不同水平年(现状水平年、设计水平年)在不同频率(50﹪、75﹪、90﹪或95﹪)条件下,通过工程措施可提供给作物的水量。灌溉需水量是指在相应水平年、相应频率下农田、林果草地的作物,需要通过灌溉得到的水量。在进行灌溉需水量计算时,应合理选择灌溉水利用系数值,决不能为了凑水账而选择过高的系数值。根据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合格的喷灌工程灌溉水利用系数可取0.80;合格的微喷灌工程灌溉水利用系数可取0.85;合格的滴灌工程灌溉水利用系数可取0.90;合格的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灌溉水利用系数可取0.80。通过对灌溉可供水量和灌溉需水量进行平衡分析,校核项目原定建设任务的合理性,确定灌溉工程的规模和可发展的节水灌溉面积。当年总供水量>年总用水量时,在灌水临界期:①若最小供水流量>灌溉用水流量,不需蓄水;②若最小供水流量≤灌溉用水流量,但最小供水流量>(灌溉用水流量×每天工作时间/24),则需进行日调节,建小规模的蓄水工程;③若②条不满足,则需进行月调节、或季调节、或年调节,建相应规模的蓄水工程。当年总供水量≤年总用水量时:①缩小灌溉面积;②将作物调整为耗水量少的作物;③水资源条件允许时可开辟新水源。灌溉用水水量供需平衡计算井灌区进行灌溉用水水量供需平衡计算时,在原有灌溉面积上由于采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方式而节省下的灌溉水量,应遵守下列原则处理:①地下水超采区,较之前少用的灌溉水量,必须完全用于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严格禁止扩大灌溉面积或调整为高收益但高耗水高产值的作物。②地下水开采率较高(≥90﹪)的地区较之前少用的灌溉水量,应主要用于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尽量不再扩大灌溉面积。③在地下水采补平衡区,较之前少用的灌水量,或适当扩大灌溉面积;或用来提高原灌溉面积上的灌溉保证率;或将节省下来的灌溉水量转移为其他用途。地下水超采区不得新增取用地下水(不得打新井、不得以更新改造老井的名义新增地下水开采量);生态脆弱区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严禁取用深层承压水发展灌溉。挤占河流生态环境用水的河流不得从当地取用地表水。关于典型设计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的投资概算是在典型设计工程概算的基础上扩大得到的。因此典型设计的数量够不够,对地块形状、面积、水源类型及位置、灌溉模式等不同的灌溉单元代表性强不强,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初设要求等,均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设计质量、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数量的统计,影响到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分析、国家投资依据、资金筹措以及招投标工作等,甚至会影响到项目的成败。所以说典型设计在实施方案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典型设计的数量应达到总规模的5﹪;灌溉制度与灌水工作制度的区别灌溉制度灌水工作制度水力计算管径确定及管材选择压力管网的水锤校核水泵选型对典型设计的其他要求灌溉制度与灌水工作制度的区别灌溉制度是指是按作物需水要求和不同灌水方法制定的作物在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的灌水日期、灌水定额及灌溉定额的总称。它是用来确定作物生育期内灌溉用水过程和计算作物需要的灌溉用水量的主要依据。灌水工作制度是指为了落实拟定好的作物灌溉制度而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设计日灌水时间、同时工作的出水口数、同时工作的出水口一次连续工作时间、一天可以轮换的次数以及轮灌编组。它是进行灌溉系统水力计算、确定渠道断面尺寸和管道管径、以及设计流量、设计扬程的前提。灌溉制度拟定灌溉定额是指作物播种前及全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总灌水量(或总灌水深度)。设计灌溉定额应依据典型年的灌溉试验资料确定,或按水量平衡原理确定。它等于作物全生育期内各次灌水定额之和。式中ms—最大灌水定额,mm;h—计划湿润层深度,cm;—土壤容重,g/cm3;—适宜土壤含水量上限(占田间持水率的重量百分比);—适宜土壤含水量下限(占田间持水率的重量百分比)。21最大灌水定额是在保证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前提下,用来控制灌溉工程最大规模的一个参数。211.0hsm设计灌水周期是指相邻两次灌水允许的最大间隔时间。在这段时间内灌溉系统可以持续不断地工作,也可以只工作一段时间。所以一次实际灌水时间可以≤设计灌水周期,但不能小的太多,否则会造成工程规模大,利用率低。设计灌水周期应根据当地试验资料确定,资料缺乏时可按下式计算,计算结果应舍去小数取整。dETmT式中T—设计灌水周期;ETd—作物日腾发量,取典型年灌水高峰期平均值,mm/d。延长灌水周期不能扩大灌溉系统控制面积!灌水周期是指一次所灌的水(灌水定额)可以维持作物消耗的时间T。过了时间T若无降水,作物生长需要的水已经耗完,灌溉系统就必须重新开始给作物灌水,而不可以去灌其他土地。如果延长灌水周期,势必将加大灌水定额,则意味着要求水源供水流量必须增大,相应工程的规模尺度也要加大。因此说,用延长灌水周期来扩大灌溉系统控制面积的做法是概念性的错误。(还有可能造成灌溉水的无效渗漏)生理需水(作物进行正常生理活动所需要的水分)作物需水生态需水(调节和改善作物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所需的水分)作物需水量是指作物正常生长时的腾发量与构成植株体的水量之和。通常因构成植株体的水量相对很小,故常以作物正常生长时的腾发量代替作物需水量。作物腾发量,即作物需水量,是指在一定的耕作、栽培、土壤、气候条件下,作物生育期所必须消耗的水量,包括棵间蒸发(水分从植株棵间土面或水面由液态变为汽态而散发到大气中的水量)和植株蒸腾(植物体内的水分转变为水汽散发到体外的水量)所消耗的水量之和。作物腾发量应依据当地灌溉试验资料确定;无资料时可根据气象、作物、地理等资料,利用修正彭曼法进行计算。设计灌水定额m应根据作物的实际需水要求,(如考虑当年的实际降水情况)和试验资料选择,但要满足:smm设计灌水定额m计算公式当设计灌水周期和作物日腾发量确定后,设计灌水定额m可按下式计算:m=ETdT设计灌水定额m单位换算:1(mm)=2/3(m3/亩)设计灌水定额是指净灌水定额通俗地讲可以这麽理解:将土壤看作是装水的容器,计算它一次能够装多少水。容器长、宽无限(也可以看作是单位面积),高为计划湿润层深度。但容器本身不是空的,而是装满了土,土颗粒之间空隙可以用来装水。但①水不能完全把空隙充满,那样透气不好会形成渍涝;②开始装水的起点又不能等到空隙间没了水,那样作物已旱死。因此,灌溉的起点是作物将要凋萎的某个值(适宜土壤含水量下限),灌溉的终点是比较接近土壤田间持水率的某个值(适宜土壤含水量上限)。灌水次数应根据当地试验资料确定。缺少试验资料时,可根据典型年按水量平衡原理拟定的灌溉制度确定,或依当年的降水情况确定。灌水工作制度拟定设计日灌水时间td为了提高灌溉工程设施和设备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降低亩投资,同时便于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灌溉系统的设计日灌水时间应当适中。如机泵的设计日灌水工作时间应≤22h;喷灌和微灌系统的设计日灌水工作时间宜为16~22h。一个出水口一次连续工作时间tt=mA/Q式中m-设计灌水定额,m3/亩A-一个出水口控制的面积,亩;Q-一个出水口的流量,m3/h;-灌溉水利用系数。一天可以轮换灌溉的次数ndnd=td/t一天可以轮换灌溉的次数应当是整数,如果计算结果不是整数应取整。(通过适当调整一个出水口一次连续工作时间和设计日灌水时间,将一天工作位置数凑成整数。)式中Np—灌区的总出水口数喷灌系统或微灌系统同时工作的出水口数应当是一条支管或一条毛管的整数倍;管道输水灌溉系统同时工作的出水口数应当是一个阀门控制的整数倍。TnNndpp同时工作的出水口数np轮灌编组的确定轮灌编组即是将灌溉系统内的出水口按计算出的同时工作的出水口数进行分组,并科学合理的确定每一组在设计灌水周期内的工作顺序。(典型设计时应做出轮灌编组表)轮灌编组应遵照方便运行管理和尽量分散上一级渠道或管道流量的原则进行。提水灌溉的灌区,为使水泵经常保持在高效区范围内运行,要求各轮灌组需求的流量和扬程尽量相等。水力计算水力计算应在轮灌编组完成后,选出代表管线(一般为最不利管线)进行计算。水力计算是指通过利用水力学公式,计算水流能量的利用值和消耗值,从而为确定和校核管道(包括管网)、明渠及各种水工
本文标题:支管沿程水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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