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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管理制度》招待费管理制度(一):一、为做好来客的接待和招待工作,保证正常的业务往来,严格管理招待费用,特制定如下招待费管理制度。二、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来局办事的工作人员确需在局就餐的,均应先请示局长,得到同意后到指定饭店就餐。特殊状况下(如局长外出)须事后向局长说明状况。三、机关招待费的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办公室对有审批手续的招待费用要及时办理报账,无特殊状况,未经审批的招待费支出,均由个人负责。四、干部职工外出执行任务,因工作关系确需对相关领导和办事人员进行招待的,应先请示局长,并严格掌握招待标准,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问题的发生。五、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局机关来客均实行对口招待,一般由分管局长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大型检查、工作会议以及厅、市局、县领导来局办事,由局统一安排接待和招待,招待标准、陪客人员由局主要领导酌定。六、来客招待要严格掌握就餐标准。要本着够吃不剩的原则,既保证客人吃饱吃好,又不致造成浪费。未经允许严格禁止使用名酒、名烟待客,以及以招待名义购买名烟、名酒。招待费管理制度(二):机关招待费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新州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单位来客一般不予招待,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状况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应请示主要领导。严禁娱乐招待,午后不准喝酒。二、用餐标准。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顿不得超过30元。来客就餐,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必须层次订餐,既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三、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减少陪客人员。一般状况下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站所长)陪餐。四、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特殊时可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订餐,但第二天务必到办公室做好登记。五、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务必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六、报销程序。招待费的报销务必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审查意见,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及时到财政所报销。招待费管理制度(三):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1、按照公司签定职责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加本条第二款执行。4、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带给安装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5、集团来人除领导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业务费: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招待费:对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内限额的招待费,总经理审批单次2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2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第六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一)公司食堂招待的审批程序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工作餐招待的审批程序: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由综合部开具工作餐通知单(附件一),客人凭工作餐通知单到食堂窗口打饭、菜用餐。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附件二)送综合部确定用餐标准,并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交综合部准备膳食和酒水。(二)公司食堂招待开支标准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计费标准按食堂当日公布的每份饭菜金额标准收取。2、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则上用客餐招待(操作程序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用餐后,接待单位需在食堂客餐结算表、酒水消耗领用表上签证。3、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3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4、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200元/瓶以下。5、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6、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状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7、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第七条:财务控制与监督1、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2、财务部有权拒绝不贴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4、公司外来单位或人员(包括集团内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和个人)在公司食堂就餐收费标准,由综合部另行发文规定。5、单餐消费50元/人以上的,需向酒家索取清单或清单复印件,提交给总经理、财务部审核人员作为报销依据。库存酒水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齐提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复核。餐费报销单上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接待的客人人数。6、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务必列明事由、招待对象。7、业务招待费核算范围及要求(1)招待费一律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不允许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合同标明带给安装食宿支出的入账科目与合同标的入账科目相同。(2)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3)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从综合部领用的烟、酒、饮料等,依据领用单,由综合部开具《烟酒出库单》记入招待费。(4)公司食堂接待的菜金应合理标价,因公在食堂接待发生的招待费,点菜单上须按照菜金标价记录金额,并经负责接待人签字确认,月底凭点菜单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招待费。合同标明的带给食宿,在规定的标准内,依据实际发生额,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相关科目。(5)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如存在票据本身与业务实质不相符之费用,务必还原成业务招待费用列示,并说明原因。(6)原则上无票据开支务必有证明人。第八条:外部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一)外部招待的审批程序外部招待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在公司食堂以外进行的招待。对外招待实行事前报总经理同意审批制度,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方可执行。(二)外部招待开支标准1、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2、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3、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8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状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5、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第九条:其他1、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招待费管理制度(四):公务接待及招待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办公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状况,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及招待费作如下规定:一、接待范围1、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的县、市机关部门领导同志;2、各兄弟乡镇单位领导;3、市县相关部门领导;4、外出接待上级有关领导。二、公务接待资料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接待烟、住宿等费用。2、因处理紧急、重大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的,可安排工作餐。3、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上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其费用支出能够计入会议或活动费用,但入帐时务必要有会议或活动通知、签到表。其他会议及活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20-50元)的标准发放会议、活动伙食补贴,该项支出不作为接待费统计。4、购送土特产支出需严格控制,财务科目单列,另行统计;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购送土特产。三、公务接待标准1、用餐:机关部门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或乡镇之间交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每桌400元。因上级重要来宾或重大工作活动,确实需要宴请的,应遵循热情务实俭朴、厉行节约原则。2、住宿: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住宿费用,一律带回原单位报销。四、接待工作的管理1、烟酒由镇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来宾级别核定招待烟酒档次,接待人员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烟酒,自购烟酒一律不予报销。2、接待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五、审批程序1、按照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领导或科室告知镇办公室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自理,镇办公室负责人员不得违规事后补充手续。2、出差外地招待,亦按以上规定办理。六、招待费管理规定1、系统内来客一般不予招待。确因特殊原因需招待的,按照接待审批程序,由主要领导同意后,镇办公室安排工作餐。2、镇本级工作人员确因工作不能离开岗位,需要在外就餐的,如搞宣传活动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执行。七、招待费实行群众审核,各口于每季季未将招待费票据,送镇办公室集中登记后上交镇财政监督领导小组审核,镇长签署核销。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参照执行。招待费管理制度(五):招待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招待费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特制定本标准。一.原则1.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所有的招待费务必在总的预算内支出。2.一事一签批原则:每笔招待费需提前经部门经理签批。特殊状况,事后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3.超预算慎报原则:超出签批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4.招待定点原则: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特殊状况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状况变更招待地点。5.对口招待原则:招待活动由对口部门经理根据需招待人员级别由部门经理确定接待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陪同。二.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鑫尚都策划有限公司及**市**鑫维物业有限公司。2.招待费:餐饮、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其他支出。三.招待标准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标准8至15元,晚餐人均标准20至25元。2.重要客户及上级主管领导接待用餐:人均标准50至80元,以上标准含酒水和香烟。招待费管理制度(六):招待费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外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规范化及合理化,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招待资料本制度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
本文标题:招待费管理制度(范本10篇)满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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