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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2016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5 我国的公民和政府课件
2高频考点串讲高频考点一我国的国家性质1.人民民主专政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2.正确区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内容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广泛性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法律保障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保障物质保障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真实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体现正确理解民主与专政第一,民主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首先,民主是指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是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才开始普遍采用的国家制度。其次,“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是指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即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全民的民主。再次,“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指民主的形式、程序、原则,这些原则只在统治阶级内部适用,归根结底是为统治阶级的民主服务的。第二,理解专政的含义应注意专政与专制的区别。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是相对于专制独裁而言的。专制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在于,在统治阶级的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专政并不等于专制。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但民主总是离不开专政的。[疑点指津]明双眼·不失误1.国家是由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构成的,其中,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最根本标志,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2.国家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3.判断国家性质的标准是看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4.民主和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等、对称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而专政是统治阶级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只是一种统治的方式和手段,而不是国家制度。二者不属于同一层次,因此,二者不是对等的、对称的。5.如何理解民主性质与民主程度的联系和区别。(1)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二者含义不同。民主性质指的是民主的阶级属性。如当代就存在着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两种不同的阶级性质的民主。民主的阶级性是指民主所代表和反映的是哪个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它是民主性质方面的规定。就社会主义民主而言,其阶级性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它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就资本主义民主而言,其阶级性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是少数人享有的民主,是对绝大多数人的专政。民主程度是指民主的实现程度,即民主原则和民主精神实施的程度、状况和水平,它是民主的量的规定性,由于民主建设受诸多条件的制约,它总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第二,同一性质的民主,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阶段,民主的发展程度存在着差异。同一性质的民主,在不同的国家其发展和完善程度不同;同一性质的民主,在同一国家的不同的历史阶段,民主的发展程度也不同,因为民主的阶级性是稳定的(只要政权不变),而其发展程度则处于不断地变化发展中。第三,民主的阶级性的转变和民主的实现程度的发展也不是同步的。新的阶级掌权后,该国民主的阶级性改变了,而它的民主程度却不能马上达到与之相适应的水平,如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性质而言是最进步的民主,然而,其发展程度却不高。(2)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一方面,民主的阶级性是制约民主程度的重大因素。不同阶级性质对民主程度的提高起着阻碍或促进的作用。例如,社会主义民主的先进性决定了它必将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程度的民主。另一方面,民主程度的发展对于维护民主阶级性质具有重大的作用。如二战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和严密的民主体制和法律体系,这无疑对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起了重大的作用。6.享有民主权利不等于是享有民主。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享有一定的民主权利,但他们不享有民主。7.人是生而平等的,但世界各国的人权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是主权高于人权,而不是人权高于主权。8.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有专政职能,但二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履行专政职能是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资本主义国家履行专政职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9.人民民主的特点与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不一样。前者的特点是广泛性和真实性,后者的特点在于它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10.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的观点是错误的。(1)民主是指在一定阶级的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当代存在两种不同阶级性质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是资产阶级享有的民主,是极少数人的民主;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才是多数人的民主,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所以笼统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是不科学的,它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的本质区别。(3)在我国,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而不是人民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高频考点二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网络构建]清思路·防遗漏[主干归纳]抓重点·成体系1.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和准则——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公民的政治性义务含义公民依法参与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原则内容要求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两者也会产生矛盾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二者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3.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与方式[拓展升华]重应用·提灵性1.选举方式的比较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角度从选民角度从候选人角度含义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成员的选举方式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优点使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局限不适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选民不能直接选择自己心目中的当家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选民的选择,影响了选民的积极性会影响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如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的发生结论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这四种选举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不能说某一种选举方式比其他选举方式更好2.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内容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专家学者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真正了解决策的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对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方式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听证会原因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科学决策的前提专家具有专业知识、掌握相关信息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决策机关拟定的决策方案有不完善的地方意义可以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使决策方案更加完善3.公民民主监督的方式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新形式内容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向有关人员当面指出的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作用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公民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得到切实的保障舆论监督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能够为公民直接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渠道[疑点指津]明双眼·不失误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是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的权利,其他选举活动中不存在此处所讲的选举权或被选举权问题。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其他权利都不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3.权利≠权力。(1)性质不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而存在。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中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职务相联系,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规定的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即维护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2)主体不同。国家、社会管理者行使的是权力,公民个人、被管理者拥有的是权利。同学们在学习中应注意区分。4.公民享有的权利并不都是一样的。如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特别保障权,而一般公民就不享有这种权利。5.宗教信仰自由不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6.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没有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被劳动教养或正在受拘留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是可以行使选举权利的,但是他们没有当选代表的资格。7.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是指守法平等和法律适用上的平等。8.不能认为只有享有权利才是当家作主的体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当家作主的体现。9.有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而义务是必须履行的。10.参与政治生活≠参政。在我国,“参政”是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相对应的,主要指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和制定等,同时人民政协也就有参政议政职能;“参与政治生活”是对我国公民以各种方式进行政治活动的高度概括,如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活动,参加政治社团活动等,其范围要比“参政”大得多。11.选举权与选举权利:选举权是指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利的范围更广,包括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还包括其他选举的权利,如选举村委会干部。12.不能认为“实行差额选举能够克服等额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差额的人数越多越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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