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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是中国灵魂特有的园地。中国书法理论文字不少,但多为语录体和诗话形式,是一条条杂感的连缀,尽管有真知灼见,却似断珠碎玉。形式上的无系统并不代表内核的无系统。一喻物派;最早的书法理论,用自然之美来说明书法,比喻为主要的论述方式。二纯造型派;用造型原则说明书法的美,即笔法,结构,均衡,趋势,墨色等。三缘情派;认为书法是表现内心感情的。四伦理派;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美学,认为美必须蕴含善。五天然派;以道家思想为基础的美学,认为天然的,出于自然的是美的,最高的作品超越人为判定的美丑善恶。六禅意派;有禅意的字。代表佛家思想。一、喻物派的书法理论一最早的书法理论人类的美感在打磨最原始的石器或骨器的时代就已经出现。最初的文字,即使目的在于实用,也必已伴随一定整齐悦目的要求。就在中国哲学思想光辉发展的春秋战国时代,书法也还没有被当作独立的艺术看待。周礼的六艺中的书指识字和写字。在教学上必有相当确定的方法。汉书艺术志首先要求写的正确。中国最早的美学是关于音乐的。历史纪念性的任务,不同于希腊的雕塑和罗马的建筑,而是由书法来完成。如李斯的泰山刻石。中国书法与建筑、雕刻、绘画取得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开始于秦刻石。汉代是中国书法史的第一个高潮。文心雕龙:“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赵壹非草书反对。于今流传的最早讨论书法艺术的文章,也正是在这时期产生的。或称书体,书状,书势。都是描写书法造型上的特征。作者把书法的美和实用意义分开来,从而确定了书法艺术性的独立价值。这些文章都借助于自然的美来形容书法的美,把书法比做龙、蛇、鸟、兽、花草、云霞、流水………这些自然物是书法美的标准和依据。然而,用自然美来描写书法美,并不是说一个“鸟”字要写的像只鸟,相反,这一种很写实的象形方法是书法所排斥的。如孙过庭的批评,徐锴的看法。“书画同源”有两层意思,一是起源,一是艺术的。即书画有共同的一等。些造型原则。就艺术创作说,书画有相同的工具,在运笔用墨上有相通之处。但是真的在书法中看见形象,反而会破坏欣赏。可分四类:一,描写拆散开来的笔触,如说:“点如高山坠石。”二,描写一种书体。如草书势中的描写。三,描写某一个书法家的风格。四,把文字本身看做是有生命的形象,谈字的骨、肉、血、气等。二笔触的拟物以自然物比拟书法的第一类,是把字中个别笔画用实物去比拟,最早见于卫夫人《笔阵图》。这种比拟不只限于形象的相似,也指质的仿佛。这种拆散笔画的比拟相当机械,大致用在指导初学者学习,并不属于欣赏品鉴的层次。这一种方法也常用来说明学者应该避免什么样的败笔。此外,书论中常讲的“印印泥”、“折钗股”、“锥画沙”,这样的描写不一定是很明确的,容易引起误解。锥画沙不是在干沙上用利器画出的朦胧漶漫,而是湿沙上的“险劲明丽”、“斩钉截铁”。三书法的拟自然汉末魏晋是文艺自觉的时代,在文学上产生了文学批评和讨论文体的著述。在绘画上产生了绘画品评和思考绘画本质的文章。在书法上也开始出现了书法品评和许多讨论书体的文字。如卫恒的《书势》等。这些以势命名的文章,可以确定,它们都属于一个时期的书法理论,在这时期关心书法的人有一个共同的观念,就是认为书法的美有一客观的标准:自然。他们用各种比拟的描写来说明书法的美。如《篆书势》、《草书势》。可以看出:1.文章用大量的比拟,龙蛇等等,除了比拟的说法以外,则只说书法是奇妙不可言传的。2.篆书和草书的形象应该很不相同,但从文中的描写却看不出什么区分来。原因是秦代日用的篆书也有灵活的结构,粗细的笔致。通行的秦篆和汉隶有密切的接承关系,并非截然不同。3.此时只描写书体之美,泛指这一书体所普遍具有的特色,并不是对于某书家或某作品的赞美。到了后来,书法家用比拟的手法,只是描写某一书家的特殊风格。把这一时期的书法理论和西方美学相比,可发现中国人对于自然美的价值提出的很早。中国人不但认识到了,而且把大量的美认为是客观存在而不可置疑的,是创作的张本,是批评的标准,是美学的基础。萧衍的《草书状》仍是如此。四书法个人风格的比拟第三类是用比拟的方法描写某一个书法家的作品给人的印象。梁武帝《评书》全是如此。袁昂《古今书评》、《唐人书评》也是如此。这种比拟是一极为自由的联想活动,甚至从书法的物质形迹揣摩到精神内容,又把这精神内容做了形象化的描写。最后是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碑评》,整章如此。这一种比拟法的艺术评论在讨论诗文时常用。用的巧妙时,很可以传神达意,一语道破。但这究竟是欣赏感受的自由联想,不是对艺术作品的客观分析和解释,意思往往是含混的,或者是片面的。孙过庭已提出异议。米芾也反对。比拟法属于欣赏玩味领域,很可以借来说明主观的感受,传达某些复杂的欣赏经验,但在做理论上的讨论,或技法上的解说时是不适用的。但在汉魏时代却是讨论书法的主要方式。五文字是有生命的形体第四类比拟,是把书法自身看作有生命的形体。卫夫人《笔阵图》已有论及。稍早的卫瓘也曾提到。此后王僧虔、隋炀帝、李煜评颜真卿都用此法。张怀瓘《书评药石论》更从筋、肉、脂的关系讨论字形的健康与病象。苏轼又于骨、肉之外,又加血、气、神,为五项。进步:生物初死,肉、筋仍存,却是僵尸。生命现象还有血的循环,气的吐纳,神的闪显。唐代是楷书静态的极则,宋人偏重抒情,从文字是生命机体的观点看,便很自然的引入了血、气、神的活泼流动的因素了。李世民《指意》中“神”指书者的意识状态;“精魄”相当于苏轼所说的“神”。“心”指书者的情绪;“气”指书者的呼吸兼指情绪。元陈绎曾把这些比拟的描写着实化,系统化。并提出确定的控制方法。《翰林要诀》。清人笪重光《书筏》、刘熙载《艺概·书概》、包世臣《艺舟双楫》都有论述。此三人的比拟是说字“像”什么活着的实物,就心理活动而言,是联想作用。康有为评包世臣,字本身就“是”活着的东西,就心理活动说,是移情作用。这种写字、看字的方法,如克利的素描。这种游离了实物的抽象线,乃是更深一层次的,更广泛的实物的摹拟。六大自然与书法创作书法不同于绘画,不描写自然事物,但是在欣赏活动中,往往从书法联想到自然事物。同样地在书法创作活动中,我们可以从自然现象联想到书法,得到创作的启发。如张旭、文与可、雷太简、黄庭坚、怀素等。尤以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为精彩。他指出艺术创作的两个主要源泉,一是“有动于心”,一是“观于物”。如同张璪“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与怀素看夏云而师之的静观中看变化多端的形象引起摹仿的要求不同,韩愈强调自然现象给我们在情绪上的感动。以漠然冷静的态度去观察一个纯粹的形象,不能引发创作的欲望,大自然的山川崖谷必须惹动了我们的感情,才能成为创作的泉源。李阳冰《上采访李大夫书》又不同,他从自然界所理会的,不仅是事物的外形,而是通过形象,掌握到主宰控制万物的规律,进而把这些规律运用到书法上。二、纯造形的美一什么是纯造形的美最早的书法理论是借着自然美来描写书法美,进一步,则人们看到书法的美是来自一种造形的秩序和法则。因此,我们不必凭借自然美来了解书法,而应当直接从书法本身认识和把握造形规律。纯造形的美,即抽象的美。与抽象绘画不同,书法不能脱离汉字。文字有一定的内容,是可读的,阅读有一定的方向和顺序,书写时笔画先后,笔画组成,分行布篇,都有约定俗成的规律。从纯造形美的观点看,这些观点是创作的束缚,从书法艺术的观点看,这些特点使书法比抽象画更丰富,即多了文学的层次。不懂中文,不懂书法的源流、派别,也许使他的欣赏更纯粹。文字是书法的凭借,但文字意义不是首要的。张怀瓘《文字论》:“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神采是造形效果,字形是能辨认的文字符号。真正的欣赏书法者不为文字所牵绊,像看抽象画一样地看书法。文字和形象之间的矛盾,正象歌唱里字与声的矛盾。《梦溪笔谈》。好的歌唱必须把语言的音乐性充分发挥,使字的音乐性超越字的意义束缚。好的书法必须能充分发挥文字的造形性,使字的造形性超越字的认辩束缚。“神采”从其《书断上》可知,依据的是造形上的原则。现代抽象画大致分两个系统。1.理性派,追求造形的秩序的美。2.感性派,有的追求视觉的愉快和刺激,有的追求视觉引起的触觉方面的愉快和刺激,有的追求从视觉引起来的机体运动的愉快或刺激。书法上也有两类。理性派:着眼于书法的结构秩序,偏重静态的建筑性的美的规律。感性派:着眼于书法的气势变化,偏重动态的音乐性的美的规律。二理性派毕达哥拉斯学派是最古的抽象艺术理论家,他们把美看作数字的关系,测度琴弦的长短,把音乐上和谐的美感用数字的比例来表示。绘画上提出“黄金分割律”。他们寻求美的客观法则,这一美学理论是和西方科学精神分不开的,直到今天仍发生着深刻的影响。中国书法中的是“尚法”。1.书法家在创作时,保持一种恬静的心情。头脑冷静清醒,理性作全然的控制。如虞世南、韩方明等。2.作品在完成之后,应具有均衡的美,明朗的美,秩序的美。“法”就是客观的造形规律。唐代是一个立法的时代。律诗,楷书都达到了最极致的完美。后世的书法家一方面学习唐法,一方面又力求摆脱,反叛唐法。唐初书法家,欧阳询是代表。险劲,也即紧张。在结构组成的谨严,即理性秩序。这种秩序达到了高度的敏感和严密,第一笔和每一笔之间有不可移动的呼应关系,字内有稳与不稳的微妙结合,造成了一种紧张的气氛。唐人尚法,是古典主义,其流弊在压抑个人感情,束缚创作自由。宋人的反动,正基于此。明人又寻找书法的客观规律,比唐人具体,但过于繁琐,缺乏概括性的原则。包世臣沿用宋时九宫法,且解释较细蜜。用了座标与面积的观念,比较客观而严密。不但把九宫法用于一定的结构,而且也用于字与字之间的关系上。即大九宫法是用绘画的眼光去看,欣赏字与字之间上下左右所构成的纯造形关系。三感性派可细分为两派:一派着眼于创作时的机体运动的舒快,一派着眼于笔墨在纸上所造成的各种效果。“意在笔先,字居心后”,并不完全对。创作之前固然要有一个意象,但手并不只是照抄这个意象。笔里出现在纸上的并不可能完全符合我们的心意。若不符合,也可能激发创作的灵感,使当初的“意”得加以修改,变化,心里的意象和逐渐形成的作品之间有一辨证的交互相生作用。清戴熙《赐砚斋题画偶录》、周星莲《临池管见》认为太固执胸有成竹,反不如水到渠成。欧洲近代画家也多放弃了打稿、构图、素描。怀素在提笔蘸墨时,心里并没有一幅清楚的完成了的作品。与理性派着眼于明确缜密的结构不同,行动派着眼于动态的气势节奏,以行草为代表的凭借。理性失去权威时,在酣醉中,在高速中,心手才得完全的配合。书写成为整个躯体参与的舞蹈。尽情舞蹈的时候,身体的各个部分,各种官能都参与在这整体的运动中。这活动是生活蓬勃酣畅的自然的表现,思想溶入躯体,躯体表达思想,作品的规律就是生命整体跳跃进行的规律。关于笔墨、纸相遭遇而造成的物质性的效果,也是感性派所重视的问题。笔强用弱纸,笔弱用强纸。王羲之《书论》。唐卢雋《临池妙诀》中论及。康有为亦转录。但言“古人寡论之”。用墨,虞和《论书表》如发,色如点漆。苏轼要墨色如“小儿目精”。包世臣言墨色甚详。绘画依赖墨色变化,书法多谈笔法,少论墨法。徐铉提出“画之中心有一浓墨,无有偏侧,中锋用笔”。检验技法用。包世臣作为欣赏的对象。唐人要墨恰到好处。米芾已用淡墨、枯墨。董其昌纯用淡墨,表现一种清新洒散的意趣。姜夔《续书谱》言及墨的燥润,不及浓淡。枯笔创造了飞白,始于蔡邕。浓墨直到明末清初被使用。何绍基是感性书法家的最好代表。他是故意的使理性不能充分地控制笔的运动,达到书法稚拙而活泼的效果。四王羲之如同西方音乐里的巴赫,绘画里的塞尚,王羲之不喜欢高谈哲理,也不奢谈情感,只追究技巧问题。关键问题还是技巧。王羲之论书文章,唐人颇持保留态度。如孙过庭、张彦远。宋朱长文《墨池篇》录近十篇,犹不以其为右军所述。陈思《书苑菁华》录六篇,后人遂以其系右军名下。这些文章虽难确定为某一人所写,但可以代表某一时代某些书家对书法的理解。以《题笔阵图》为例,首先,用作战来比喻写字是这一时期特有的。书法是一高度机智的技术的妙用,也是一场紧张的战斗,合乎王羲之的书法风格。其次,反对“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书论》更完全着重在变化这一点上,也和
本文标题:中国书法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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