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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乡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彻底清除严重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黑诊所”,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看待非法行医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工作目标全面整治个体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者,使非法行医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顿规范合法诊所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三、工作内容严厉打击,并彻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药店坐堂医以及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查处合法诊所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及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四、工作安排(一)动员摸底阶段及宣传发动工作(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1、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和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2、摸清底细,分类登记造册,为查处整治提供可靠依据。各村(居)要立即开展巡查和暗访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对非法行医点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汇总上报。3、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和各种会议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根据掌握的情况,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进行集中突击整治,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行医的单位和个人,对非法行医行为予以彻底打击。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2012年5月21日-5月30日)。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12年6月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及汇总表。五、工作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二)要掌握非法行医现状,了解非法行医者的活动规律,集中力量,予以彻底打击。(三)要加强对“黑诊所”集中区域的巡查,责任到人。行动要果断,查处要坚决。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查办。(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尤其是“黑诊所”集中的区域。要充分利用媒体揭露“黑诊所”的特征和危害,增强人民群众识别“黑诊所”的能力,指导其正确就医。要在新闻媒体和重点区域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五)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六、组织领导成立龙井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林宗文(龙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组长:穆林(龙井乡卫生院院长)成员:汪祥洪(龙井乡党政办主任)王斗斗(龙井乡派出所所长)陈逸(龙井乡技术站站长)汪祥洪(龙井乡纪检干事)胡登虎(龙井乡综治办主任)黄朝(龙井乡安监站站长)王从仁(福泉村支部书记)王怀金(大路村党支部书记)陈伟(立英村党支部书记)杨朝飞(同联村党支部书记)蔡在海(复兴村党支部书记)蔡维金(坛厂村党支部书记)杨知诚(华阳村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下称乡“打非办”,联系电话:0852-2440010),由穆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七、组织纪律1、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履行各自职责,全力以赴,密切配合,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成效。2、要落实责任,搞好协作配合,不搞过场,不敷衍了事,把工作做到实处。3、执法人员要依法办事,不手软,不庇护,不迁就。4、讲究方法,讲求实效,作到整治既有效果又达到教育的目的。
本文标题:龙井乡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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