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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出入厂管理规程文件编码颁发部门GMP办起草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制定、修订、变更原因记录:分发部门行政部[]质量部[]生产部[]工程部[]GMP办[]采储部[]销售部[]财务部[]1、主题内容1.1为维护厂区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厂区,均应遵守本制度,本规定由保安值勤人员负责执行管理3、责任者及职责3.1全体员工4、内容4.1人员进出管理4.1.1上班时间除公事外,一般谢绝会客,特殊情况下,可在保安值班室会客。4.1.2本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出厂的,按人力资源部规定办理。4.1.3凡需节假日加班的人员,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将加班人员或名单报到行政部,再由行政部交给保安值勤人员,以利保安值勤人员核对,方可准予进厂。4.1.4凡外来人员因公到厂办事的,均需在保安值班室办理手续,填写“会客单”,并由保安值勤人员联络有关部门人员同意予以接待,否则不得进入厂区。4.2物品管理4.2.1物品出厂凭“物资放行条”,交与保安值勤人员核对无误后,始得放行。4.2.2凡出厂人员有包或提物﹙保安值勤人员觉得有疑点﹚的,均需自行将其打开,自觉给保安值勤人员查验。4.2.3出厂人员经保安值勤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保安值勤人员可暂扣物品,并按下列程序处理。a、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携带物品和时间。b、由携带人写明携带物品的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所得等。c、情况严重时,暂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有关人员处理。4.3车辆管理4.3.1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均由保安执勤人员指定位置停放。4.3.2凡进入厂区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并锁好车辆。4.3.3本厂各型车辆出厂,如车内有物资需有“物资放行条”。4.3.4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依下列规定执行:a、开车来厂办事联系工作的需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b、来厂交货或提货的车辆,准予驶入厂区有关地点。c、出厂车辆的检查应注意所载的物资是否与“物资放行条”相符。d、外来车辆不听从保安人员安排的,接待部门的人员有义务必须协助保安人员劝其执行唱得规定。4.3.4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劳保用品管理规程文件编码颁发部门GMP办起草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制定、修订、变更原因记录:分发部门行政部[]质量部[]生产部[]工程部[]GMP办[]采储部[]销售部[]财务部[]1、主题内容1.1根据行业规范,为加强对员工的劳动防护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控制劳保用品的使用与成本,结本厂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制订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入库验收、使用发放管理。3、责任者及职责3.1责任人:各部门3.2职责:3.2.1采储部职责:负责对劳保用品进行入库验收及保管;负责按行政部的通知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每月底的25号前向行政部提供劳保用品的库存数;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在比质比价的情况下保证其质量,使其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使用。3.2.2行政部职责:负责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数和需要量拟定劳保用品计划;负责按规定标准审核拟写发放劳保用品通知;负责会同生产技术部制定和修改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提供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的建议。3.2.3生产部职责: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督促车间部门组织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制定和修改劳保用品管理标准,提出使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的意见。3.2.4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职责:负责教育本单位的员工自觉爱护、管理、正确使用好劳保用品;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车间由物料员负责);负责对本单位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3.2.5员工的职责: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要求和防护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爱护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4、内容4.1劳保用品的配备发放范围是.限于从事需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工作的员工。它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防护用品,不作为改善生活条件的福利待遇。因此不得任意扩大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时限,也不得将劳保用品折发现金。4.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凡属在生产过程中,起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4.3同时兼做几种工种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保用品为主,次要工作配备相应用品,不得重复发放。4.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实行以旧换新,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除厂统一规定外)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在使用期间由用品使用人自行保管与清洗,上班时要求按规定配戴。4.5劳保用品必须做到劳动保护专用,严禁相关人员将其带回家或作其他私用。4.6因工作需要安排调动工种的,其劳保用品按调入新岗位标准执行。现工种劳保用品标准高于原工种的可以补发,同类劳保用品应作相应抵消;现工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高于原工种的,其劳保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现工种无防护用品的应将原发放的防护用品缴回。4.7病事假作连续超过一个月的,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按病事假作时间相应延长。4.8凡属公用或备用的劳保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按部门领取和保管并按需发放,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属个人需领用的劳保用品,经本单位主管同意后由个人自行领取。4.9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非在编职工,不发放劳保用品,采取借用的方式。若一年内该职工离开我单位,其借用的劳保用品按规定使用年限及实际使用时间折算后收取费用,物品归个人所有。4.10对发给个人的劳保用品,凡未到期但已损坏或遗失的,由个人负责自行购置配备。4.11一次性鞋套和一次性口罩主要是参观和临时性用,由需使用单位负责人申请,经劳保管理人员下通知发放。4.12各单位由于生产工作临时需要或需增加劳保用品的,由各单位负责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按程序领取。4.13行政部要建立劳保用品的发放台账和个人领用台账;供应部要建立劳保用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文件编码颁发部门GMP办起草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制定、修订、变更原因记录:分发部门行政部[]质量部[]生产部[]工程部[]GMP办[]采储部[]销售部[]财务部[]1、主题内容1.1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2.1本标准适用于本厂消防管理。3、责任者及职责3.1责任人:全体员工4、内容4.1总则4.1.1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及有关消防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4.1.2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4.1.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综合办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实施。4.2防火安全的组织和机构4.2.1为确保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公司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车间防火安全责任人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班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班组长担任,厂设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我厂的消防安全具体负责。4.2.2各车间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4.3防火安全职责4.3.1、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厂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分别对本厂和本部门、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4.3.2厂长、消防安全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职责4.3.2.1公司负责人的职责是:4.3.2.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4.3.2.1.2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将消防工作一同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年度计划;4.3.2.1.3为公司的消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经费;4.3.2.1.4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4.3.2.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3.2.1.6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4.3.2.1.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3.2.2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公司负责人负责,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下列消防管理工作;4.3.2.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3.2.2.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3.2.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3.2.2.4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3.2.2.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3.2.2.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4.3.2.2.7至少每月一次向主管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3.2.2.8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4.3.2.2.9负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3.2.3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职责是:4.3.2.3.1贯彻公司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4.3.2.3.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4.3.2.3.3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4.3.2.3.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4.3.3各部门车间的防火安全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指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指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4.4防火安全管理4.4.1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是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进入厂区内严禁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但在规定地点吸烟不在此限。各部门、车间在生产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的规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和堵塞安全出口,应保障其畅通。4.4.2仓库的库存物资,要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危险有害物品,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章妥善管理。4.4.3易燃、易爆等有害危险物品,除必要的使用数量放入工作场所外,其余的均应存入危险品库(柜)内。危险品库房要标明“严禁烟火”,库内应注意温度或通风。4.4.4电线不能接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力使用完毕后,应确实关闭电源,电器设备应做到经常检查其是否安全,如存在隐患,应及时给予整改。4.4.5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如有一定要移开后,方可操作。4.4.6灭火设施应按照规定位置存放,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每月检查一次,使之保持随时可取用状态,同时要对员工进行使用培训,掌握使用方法。4.4.7做好对灭火器材等的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材要建立档案,记录配置内型、数量、设置位置、更换药剂时间、检查维修单位等有关情况。4.4.8发现火灾时,应立即呼救,及时、准确地向厂或消防机关报警,同时应迅速将着火物及附近的易燃物移开,并迅速关闭电源。火灾发生时在场员工均应立即协同灭火,在发现火警后,火灾单位负责人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要及时组织力量实施灭火,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还要注意疏散人员及物品。4.4.9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4.4.9.1油类和电线失火,用砂或地毯棉被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纠救。4.4.9.2、衣服着火,应立即在地上打滚,火较易扑灭。4.4.9.3、先救人,后救物。抢救物品时,应抢救重要物件、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4.4.10火灾扑灭后,起火部门或车间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4.5防火检查4.5.1实行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各车间、班组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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