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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第一章绪论一、基本概念1.法律及法律体系—法是一种规范,它确定了人的行为的自由程度,即在法律界限之内,人可以自由地活动;超越了界限,必然要被矫正。法律强调的是具体的、明确的规范,是具体的、应用性的。在一个国家中,不同法律部门纵横交错,组成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整体,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多层次的完整统一的有机体,称之为法律体系。2.法制—从广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法律规范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调整某一类特定关系,规范某一类特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能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4.法人成立条件—主要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经费、名称和经营场所,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法规及其构成要素—法规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其构成要素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组成。三、简答题1.简述法律体系?答:在一个国家中,不同法律部门纵横交错,组成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整体,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多层次的完整统一的有机体,称之为法律体系。从横向看,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从纵向看,法律体系又是由级别不同、效力不同的法律组成。第二章建设法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1.建设法规行政隶属性—是建设法规的主要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法律的主要特征。2.“三建三业”—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共用事业。3.技术法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建设、免费下载施工、安装、检测、验收等技术规程、规则、规范、条例、办法、定额、指标等规范性文件。4.建设行政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民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由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业的法律规范。它在建设法规中居主要地位。5.自然资源—是指人类从自然环境中可以获得的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物质的能量。6.设计规范—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7.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8.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9.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10.“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基本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三、简答题1.简述法律关系的直接内容?答: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直接内容,了解法律最大价值就在于明确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应承担哪些义务,以及应如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简述建设技术法规的基本特征?答:(1)科学性;(2)标准性;(3)系统性;(4)稳定性。3.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答:(1)建设法规的法律性质:建设法规就其主要的法律规范的性质来说,属行政法的范围,是行政法律部门的分支部门,具体可称作建设行政法律部门。(2)建设法规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建设法规是属于具体法律规范,它既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又将国家对建设活动的组织管理方面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它是宪法的实施法的组成部分;在刑法中也有部分条款,直接规定对建设活动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违法犯罪的处罚;建设法规主要部分属于行政法,是行政法分支部门;建设法规部分法律规范具有经济法和民法性质,它们分别属于经济法和民法。4.法律行为通常表现有几种?答:(1)民事法律行为;(2)违法行为;(3)行政行为;(4)立法行为;(5)司法行为。5.简答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答:四、论述题1.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免费下载2.建设法规的构成?3.论述建设法规与相关法律的关系?4.建设法规与自然资源法在一些基本制度上的共同之处?答:(1)许可证制度:指国家为管理自然资源而规定的,要求某些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只有在获得国家资源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并遵守该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时才能进行的一种管理制度。(2)综合利用制度:指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方法和对象制定一套法定的措施,保证和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的法律制度。(3)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制度:指国家为防止生态平衡破坏,要求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既考虑经济效益又考虑生态效益,从生态平衡的角度去衡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经济效果而规定的法律措施。应当说,自然资源法和建设法规都是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规定的法律。只不过它们各自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第三章建设立法与实施一、基本概念1.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行政机关依照其权限,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活动,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2.建设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建设法律、法规的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问答题1.简述建设立法的原则。答:(1)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一致原则;(4)民主立法原则;(5)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原则。2.简述建设立法的程序。答:(1)法律草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3.简述建设行政处罚的原则。答:(1)法定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4.简述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程序。免费下载答:(1)制定执法检查计划;(2)书面检查;(3)实地检查;(4)检查总结报告;(5)问题的处理。第四章基本建设程序一、基本概念1.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的法则。2.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五、间答题1.工程建设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建设产品的特殊性;(2)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六、论述题可行性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答:(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建设标准;(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5)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6)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设计方案,项目外部配套建设项目,协作配套工程;(7)环境保护、防震等要求;(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9)节能、节水措施;(10)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11)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12)经济、社会效益;(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14)结论;(15)附件,包括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内容。免费下载第五章建筑市场法规一、基本概念1.建筑市场法规—是调整建筑市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内容主要包括资质管理法规、招投标管理法规、承发包管理法规、合同管理法规等。2.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3.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发包方或投资责任方)与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单位(承包方或承包商)依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合同法规,以完成建设工程为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五、简答题1.建筑工程招标的原则。答: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2.招标工程项目应具备的条件。(1)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4)有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5)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6)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第六章工程勘察设计法规一、基本概念1.工程勘察—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2.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四、简答题1.简述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的程序。答:(1)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年检申请;免费下载(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质年检申请后40日内对资质年检做出结论,或者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检意见。2.简述勘察设计工作的原则。答:设计工作原则:(1)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特别应贯彻执行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2)要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工业内部、沿海与内地、城市与乡村、远期与近期、平时与战时、技改与新建、生产与生活、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3)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设计标准;(4)根据国家需要、技术可能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5)在工业建设项目设计中,要选用耗能少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民用建设项目中,要采取节约能源的措施。要提倡区域性供热,重视余热利用;(6)在进行各类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粉尘、毒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并进行综合治理和利用,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7)建设项目应根据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进行建设,其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生活福利设施等,都应尽可能同邻近有关单位密切协作;(8)一切工程建设都必须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率。(9)在建设项目的设计中,要合理选择工艺流程、设备、线路,合理组织人流、物流,合理确定生产和非生产定员;(10)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必须符合我国国情,着眼于提高国内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勘察工作的原则:(1)勘察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要贯彻执行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2)勘察成果要反映客观地形、地质情况,确保原始资料的准确性,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提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和建议;(3)勘察工作既要防止技术保守或片面追求产值,任意加大工作量,又要防止不适当地减少工作量而影响勘察成果的质量,给工程建设造成事故或浪费;(4)要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5)勘察工作不仅要评价当前环境和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适应性,而且要预测工程建设对地质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免费下载(6)勘察工作前期应全面搜集、综合分析、充分使用已有的勘察资料;(7)要加强对勘察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防止人身、机具和工程事故。3.简述勘察设计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答:(1)建设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或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工程规模、特征;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承接方式;预计的工作量。(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的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3)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或工期。(4)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5)发包人、承包人的责任。(6)违约责任。(7)其他约定事项。(8)争议解决办法。(9)合同生效与终止说明。(10)发包人、承包人签章、日期。设计合同还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材料设备供应;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4.简述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的范围。答:外国企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5.简述工程勘察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答:(1)建设单位应当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保证合理的勘察工期。(2)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3)工程勘察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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