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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ⅹⅹⅹ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甲方名称:ⅹⅹⅹⅹⅹⅹⅹ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14页甲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地址:ⅹⅹⅹⅹⅹⅹⅹⅹ乙方:(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人:家庭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定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为期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第二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第三条乙方同意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其他有关工作的情况。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与工作有关的情况。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2页共14页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一)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班时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确定。(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以月(季、半年、一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第七条甲方在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变更工作岗位,乙方薪酬标准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第九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依法自主确定薪酬分配方式和薪酬水平。并可根据对乙方的考评结果和公司制度,相应调整乙方的薪酬。第十条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工资元/月。第十一条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发薪日一般为次月的8-10日,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故意拖欠。第十二条甲方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税费、保险费等。第十三条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从其月应发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或经济赔偿。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且乙方应在贰星期内办理完相关手续,乙方逾期办理导致的后果及增加甲方的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工伤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3页共14页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卫生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第二十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一条乙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从事某些工作岗位或项目,乙方应在上岗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因乙方隐瞒,甲方在乙方工作后获知此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须向乙方提供任何经济补偿。第七章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十二条甲方制定的与员工利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在公司内公示。乙方应主动认真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维护甲方形象。第二十四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予以赔偿。第二十五条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第二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进行变更。(二)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双方表示续订或不续订意见。乙方接到甲方续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做书面答复,视为乙方提出不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4页共14页(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乙方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二十九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及所有技术、经营、生产等资料和信息载体的移交手续。第三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5页共14页(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七)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第三十四条乙方承诺在甲方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承担的甲方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或重点科研开发及经营、生产项目尚未完成,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六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约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无制度规定的,由甲方视损失大小和损害程度确定:(一)乙方违反法规法纪、甲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工作守则、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或工作不负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二)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失;(三)乙方未经允许在第三方兼职、给甲方造成损失;(四)乙方违反保密协议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第6页共14页(五)乙方借用、利用甲方名义为乙方或他人谋取私利;(六)乙方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照下列费用金额赔偿甲方损失:(一)甲方为其支付的专项培训费;(二)招录费用(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第三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专项技术培训而未完成甲方培训管理制度的或培训协议约定的相应服务期,应按国家有关法规、甲方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条乙方违反甲乙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同等赔偿责任。第十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见附一第十一章其它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地为湖北省武汉市。第四十二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四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的各类专项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四条以下由甲乙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以及由乙方签字认可的《入职申明》等专项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三)《入职申明》(四)《办理社保须知》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第7页共14页第四十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认真审阅全部内容,并了解各条款的含义。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8页共14页附件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属于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已全面知晓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若有违反,愿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第二条:乙方有责任做好甲方所要求的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披露、泄密,更不能有意提供给外人,特别不得提供给甲方的竞争对手,不得从中谋取个人利益,违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一旦与甲方脱离合同关系,在乙方手中的笔录、记要及与业务有关的信件等资料均应上交公司或销毁,不得带离公司。乙方保管或掌握的公司各类文件、表单和技术资料等必须罗列清单后上交公司。乙方不得利用对甲方的开发、销售等企业经营的知情条件,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否则,乙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第三条: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或乙方的实际工作技能、绩效对乙方的岗位作相应调整,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的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随岗位职务的变化及甲方工资制度的规定而调整。第四条:由于员工违反公司制度或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达到公司设定的目标时,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五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六条:乙方确保并保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给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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